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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具简介2目录第一章近期宏观形势及政策环境第二章直接融资工具综述第三章企业债券第四章短期融资券第五章中期票据第六章企业债券及短融、中票的关系第七章北京国枫的实力及特色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3第一章近期宏观形势及政策环境41.1目前处于债务融资的较好时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间接融资比例远超过直接融资比例、直接融资中股权融资比例大大高于债券融资比例的失调状况。在国外,企业获得资金的方式中,直接融资的比例超过70%以上,间接融资的比例不足30%;而直接融资方式中,债券融资的比例又远高于股权融资的比例。由于股权融资对企业的要求较高,而债券融资对企业的要求较为宽松,因此,为数众多的国内企业均符合直接从债券市场融资的条件。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肯定: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股权和债券融资规模,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近年来,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债券市场发展的力度,通过债券市场上诸多的融资工具为我国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51.2目前处于债务融资的较好时机(续)因此,建议各级政府、企业,抓住目前的有利时机,通过资本市场上诸多的融资工具为自己融得所需资金,加快自身发展,并锁定企业长期融资成本。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2011年初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从宽松转为紧缩,目前短期内要获得大额的银行贷款将面临较大困难。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已达21.50%的历史高位,1年期银行贷款利率已达6.56%,5年期以上银行贷款利率更是达到7.05%,业内人士预计今年内还将有1-2次的加息。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6第二章直接融资工具综述72.1企业融资方式一览企业融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或股权关系的行为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融资的行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债券发行股票首发上市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送股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银行贷款82.2直接融资工具的优势直接融资方式具有以下优势:拓宽融资渠道目前企业融资主要采用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的方式,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进行直接融资,可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直接融资工具的一个主要优势在于发行利率较低,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且,可以锁定长期固定利率,不受人民银行利率上调的影响,直接为企业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融资成本。融资效率较高直接融资工具在申报发行时,国家实行的是核准制或注册制,发行手续简单,融资效率较高。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92.3直接融资工具的优势(续)募集资金使用灵活募集资金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且资金到位后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企业债券等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一旦顺利发行,企业借此在公开的资本市场上得以亮相,树立起自己应有的市场形象,这将成为国内外主要机构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窗口,也将会为企业获得更多与投资者合作的机会,从而成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一个较好“切入点”。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10第三章企业债券113.1基本概念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管理方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行承销:由证券公司承销融资期限:多为3-15年,期限设计灵活发行利率:市场化发行,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资金安排:募集资金一次到位(也可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分期到位)未来偿债压力:偿还期内按时付息,到期还本付息适合企业:适合于有中长期债务融资需求的企业3.1.1定义3.1.2特点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123.2基本条件发行企业债券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发行主体为非上市企业。2.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40%。3.企业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4.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5.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募集资金中至少60%必须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部分不得超过募集资金的20%,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部分也不得超过募集资金的20%。6.企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状态。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注:如企业或其子公司名下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通过技术性处理获得相匹配的项目。133.3企业债券的分类企业债券城投债产业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申报的企业债券项目,无论发行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归入城投类企业债券:(一)发行人从事的业务主要是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发行人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内的政府补贴占经营收入的比重超过30%;(三)募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除上述城投类之外的其他企业债券均为产业类企业债券。143.4企业债券的分类(续)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产业类企业债券城投类企业债券目前,对于各地方申报城投类企业债券,国家发改委要求遵守如下规则(“211规则”):1个省会(含自治区)城市(含副省级城市)同时最多可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审核2家城投类企业债券项目;1个地级市(含自治州)同时最多可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审核1家城投类企业债券项目;任一全国百强县同时最多可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审核1家城投类企业债券项目。未列入“全国百强县”的县级城市暂不能申报发行城投类企业债券项目。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可单独申报城投类企业债券,不占用“211规则”中的指标。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不受上述“211规则”限制,但直辖市所属任一区仅可同时申报审核1家城投类企业债券项目。目前,国家发改委鼓励企业申报产业类企业债券项目。产业类企业债券申报数量不受上述规则限制,也不占用前述申报名额。153.5发行程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表审计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主承销商制作发行申请材料人民银行会签国家发改委核准证监会会签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与国家发改委沟通,征求专业司局对项目的意见,取得发行初步意见确定主承销商、选择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确定信用增级方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材料与主管机关沟通;根据反馈修改、补充材料在指定媒体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工作承销团销售债券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付募集资金163.6国家发改委最新政策3.6.1关于“绿色通道”3.6.2关于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他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国家发改委将优先办理核准手续,简化审核环节并缩短核准周期。保障性住房是指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兵团)的企业申报企业债券,在国家发改委实行“绿色通道”,随时报,随时审,正常进展一般3-4个月即可资金到位。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173.7国家发改委最新政策(续)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200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为响应中央拉动内需政策,各地也相继出台了自己的投资计划。而如何有效地利用金融工具为当地重大项目建设融得资金,是当前地方政府金融领域的重要工作之一。倾全省之力,整合优质资产,打造强有力的融资平台,是叩开资本市场大门、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举措,各地政府纷纷研究并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北京、广东、四川、甘肃、上海等地已经开始或完成组建省级投融资平台,其中部分公司已经在资本市场中成功募集了大量资金;辽宁、广西等地也已经开始研究组建省级投融资平台,力求通过更多渠道为本地基础设施建设募集资金。除省级投融资平台外,部分城市也开始组建投资控股集团,争取以存量资产换增量资金。2010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直接融资。183.8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典型案例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案例: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人截至2008年9月份,总资产403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27亿元,200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6亿元;主要子公司包括: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等北京市国资委所属大型企业。2008年12月31日:北京市国资委以5000万元现金和3家企业股权注册成立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2008年底-2009年初: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筹备首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拟募集资金100亿元。2009年1月:北京市国资委将首钢总公司等5公司股权注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公司净资产达到1627亿元。2009年3月9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通过资本市场成功募集100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资金,发行利率3.48%。193.9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典型案例(续)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2009年3月: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筹备新一期直接融资计划,拟发行150亿元企业债券。2009年3月24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15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发改委。2009年6月2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再次成功募集150亿元资金,并将按照计划继续扩大融资规模,完成注册第一年募集资金300亿元的融资计划。2009年6月30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成功发行中期票据100亿元。2009年7月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顺利将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北京市城市道路、安居工程、战略先导产业、北京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战略投资等重要用途。名称发行人期限规模发行日期发行利率主体评级担保人09京国资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7年10年80亿元70亿元200905274.10%4.45%AAA北京控股20第四章短期融资券214.1基本概念短期融资券(CP),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方式: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承销:由注册为交易商协会会员的银行承销·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发行利率:遵循交易商协会指导价,低于银行贷款利率·资金安排:可分期发行,也可募集资金一次性到位·未来偿债压力:到期还本付息·适合企业:适合于有短期债务融资需求的企业4.1.1定义4.1.2特点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224.2基本条件发行短期融资券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发行主体为非金融企业,可以是上市企业,也可以是非上市企业。2.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3.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募集资金用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可以只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不需要匹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企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已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状态。7.企业对外担保和或有诉讼金额总计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20%。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234.3禁止准入的企业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要求,以下企业禁止发行短期融资券:未进入钢铁协会最近年度排名前20名的钢铁企业;房地产企业以及最近一年房地产收入超过营业收入30%的企业;对于中央有关各部委发文明确为产能过剩的行业,原则上只考虑行业龙头企业,其他企业一律不准进入;其他交易商协会禁止准入的企业。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244.4发行程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第一阶段---材料制作阶段第二阶段---项目注册阶段第三阶段---发行阶段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取得内部批准文件;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与评级机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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