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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商贸企业调研报告5篇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商贸企业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商贸企业调研报告1近年来,部分企业采取注册商贸企业的方法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事虚开专用发票活动,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等几个文件来规范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管理。然而,从实际操作来看,这些办法给相当部分新办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诸多不便,笔者就相关税收政策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新办商贸企业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初步探讨。一、现行商贸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一)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实行分类管理违反了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现行政策规定,对于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可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则要求要先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待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后方可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这样的政策规定不利于构建公平的税收环境,也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更限制了小型商贸企业的发展壮大。(二)税收政策制定不够严谨,政策执行的连续性不强。总局在国税发明电[20xx]37号文中规定小型商贸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1年内销售额达180万元后才能申请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同时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可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但在国税发明电[20xx]62号文件中更正为只对具有一定规模、有固定场所、预计销售额达到180万元能申请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以及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符合条件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下发国税函[20xx]1097号明确如何解决预缴税款占用企业资金问题,从以上三个文件可看出该政策制定不够严谨,政策无连续性,常常在基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强烈反映问题时,总局才下文明确,给人造成哪里有征管漏洞哪里堵漏感觉,难以反映税法的刚性及严肃性。(三)认定政策较模糊,政策界定难度较大。1、总局在国税发明电[20xx]37号文中规定,对经营规模参考资料,少熬夜!较大,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开型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又没有给定一定的标准,如何为规模较大?在国税发明电[20xx]62号文件中第三点中指出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具体是指哪些规定条件没有明确;2、总局在国税发明电[20xx]37号、国税发明电[20xx]51号及62号文件中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预缴税款,但如果纳税人不需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领用普通发票要不要按4%预缴税款总局文件中未明确,造成各地的执行过程中不一致。(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43号)中规定,凡年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健全,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经企业申请,也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等规定办理。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xx〕60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于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的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其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因此对其认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无实质意义,现行商贸企业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需进行改进。二、完善商贸企业认定中的对策:由于商贸企业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门槛提高,使一大批商贸企业销售的商品无法进入增值税抵扣链。为此,税务机关应根据商贸企业的经营特点,制定出既符合企业经营特点又能将其经营活动全面纳入税务管理的管理措施,使尽可能多的商品能够进入增值税的抵扣链。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应从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上入手,对商贸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实行认定从宽,管理从严的原则,不断提高商贸企业征管水平。(一)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收政策,放宽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政策趋于合理。建议总局适当降低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科学划分两类纳税人,将生产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降为30万元,将批发、零售的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降为50万元。同时,还应对小型商贸企业的认定标准以及只领用普通发票的企业是否预缴税款等问题做出更明确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现行增值税政策,促进税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参考资料,少熬夜!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条例中第十四条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因此,对会计核算符合以上规定条件,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无论其是小型商贸企业还是大中型商贸企业,应按上述法规规定允许直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免因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存在导致企业不公平竞争,尽量避免产生税收歧视。(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商贸企业骗购发票及虚开发票,提高商贸企业税收管理水平。1、做好基础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企业日常监控管理动态台帐,逐户分析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情况与收入、纳税情况是否匹配,根据行业特点,加强国税机关内部及地税、工商之间的外部信息交流,实现对商贸企业的联合控管。2、进行数据指标分析,搞好纳税评估。依托纳税评估管理系统,开展行业税收负担率、成本利润率等指标的分析,发现指标异常的企业,列入评估对象,实时控管。3、加大稽查力度,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商企业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以查促管。4、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对造成责任事故的税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等。(四)完善现行商贸企业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政策,应将认定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实际权限下放给县级税务机关,并放宽认定条件,对切实符合条件的小型商贸企业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考虑到宏观调控对企业的影响较大,为缓解目前小企业资金压力,应取消增购发票按规定预缴税款的税收政策,以促进小企业发展壮大。商贸企业调研报告2根据市商务局、统计局《关于开展限上商贸企业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执行全市商务工作调度会精神,加快推进当前限上商贸企业发展,现就我局会同县统计局联合开展限上商贸企业专题调研汇报如下:一、限上企业总体情况2016年止,我县纳入统计限上商贸服务企业31家,其中大个体3家(批零企业17家、住宿餐饮企业11家),15年度退出企业3家;16年完成新增企业6家,净增3家。二、限上商贸企业退出的原因2016年度我县退出限上企业共3家:1、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退出主要原因是经营不善,受拆迁影响停业时间过长,最终导致停业。2、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退出主要原因是原股东撤资,场地被收购,单位注销。3、大别山西庄温泉度假村退出主要原因是生意低迷,场参考资料,少熬夜!地转让,单位注销。三、限上商贸企业负增长的原因2016年元至二月份我县限上商贸企业社零增速总体比较平稳,限上企业经营状况负增长的主要3家(批零1家,餐饮住宿2家):1、县度假山庄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旅游接待淡季,营业收入较少,营业额有波动,显示负增长率高。一是11月开始放假,只留有10人值班,整体接待水平下降;二是离景区较远,主要接待旅行团团队游客,自驾游游客较少;三是今年雨雪天气多,大雪封路,路面湿滑结冰较长,导致游客减少。2、县三个农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增长原因是年终接集团订单多,该项收入计入批发额,零售相对减少,造成下降。3、县名优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瓜片高档茶,礼品精装茶系列,受市场环境低迷和竞争压力过大影响,企业销售不佳。四、限上商贸企业完成情况通过这次调研,查阅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数、到乡镇走访、了解企业规模,初步摸底到3家新增限额企业。五、措施和建议一是建议加强政策扶持。我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数量少,没有一家规模大、实力强的示范性企业,培育工作难以推动,建议继续加大对我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政策扶持,给予企业报送人员每年适当补贴,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潜力。目前,我县限上企业大多集中于城区,农村缺乏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仅仅只是依靠乡镇当地消费,难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开拓农村市场一方面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村市场化环境,拓展销路。三是进一步做好社零总额统计基础工作,对限额以上企业做到应统尽统,做好数据审核评估;加大社零工作统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会同统计部门加大统计工作执法力度,对隐匿不报的企业予以惩处,督促限上企业如实填报。商贸企业调研报告3为加快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推动全县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助推工业发展,提升城镇化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优势。我县按照规划引导、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原则,制定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各项措施推进扎实有效,加强了商贸流通现代化建设,全面促进了我县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一、我县商贸企业发展现状。1、总量快速增长,发展主体不断壮大。随着存量商贸企业的做大做强,国家惠民政策的拉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入驻,以及对市场主体的全力服务,我县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迅猛。截止20xx年*xx月,我县新增商贸企业xx个,其中个体户xx参考资料,少熬夜!个,法人企业xx个,全县商贸企业累计达到xx个,其中个体户xx个,法人企业xx个;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xx个以上,法人企业xx个以上。2、经济贡献增大,主体地位不断提高。20xx年我县商贸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x亿元,同比增长xx%,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实现xx亿元,同比增长xx%;20xx年我县批零住餐商贸企业共实现税收xx元,同比增长xx%;20xx年全县商贸企业共提供就业岗位约xx万个,同比增长5%。商贸企业在财政增收、提供就业、居民致富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对推动我县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增长,构建和谐远安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3、品质明显提升,持续发展不断增强。一是人才培养力度得到加强。三年来,我县xx餐饮公司、鸣凤宾馆、国酒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参加了我县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同举办的工商管理(EMBA)高级研修班及全县企业管理创新培训,通过与知名教授、业界精英交流互动,了解和把握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市场走向,培养创新思维,进一步提高决策者战略规划与掌控全局的能力;二是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全县90%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实现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大批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企业人才进入企业核心领导层,涌现出一批以远安国酒、中百仓储为代表的龙头型商贸企业和以聚凤鸾餐饮、鸣凤宾馆为代表的成长型商贸企业;三是品牌创建力度得到加强。近年来,我县商贸流通企业不断重视自身发展,加大对商贸流通品牌的创建力度,涌现了聚凤鸾、马婆等知名品牌商标;四是提档升级步伐不断加快。目前我县国酒、鸣凤宾馆2家商贸企业已达到四星级标准,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拟建五星级标准企业项目1个,目前正顺利推进之中。
本文标题:商贸企业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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