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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范文报告_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范文(8篇)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范文报告_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范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第一篇】今年以来,按照县政府法制办要求,我局扎实开展学法普法工作,各执法单位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技能以及农资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律知识。一是局机关和各执法单位每周组织干部学法,重点学习《农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场次,农资经营人员培训2场次,内容涉及《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2/28法》、《县高毒农药管理规定》、《种子法》、《省实施办法》及部、省关于农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无公害农药使用技术等,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印发培训资料1000余份。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设立了真假种子展示台、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宣传《种子法》、《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累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36条,出动宣传车5辆次,录制宣传磁带2盒,发放致农民朋友一份信1200余份,“种子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多份,“《种子法》是实现种子现代化的重要法律保障”200多份,“种子法”的作用特点300多份,接待谘询群众1000余人次。(一)对农药市场进行2次专项检查,对通远镇、湾子镇、耿镇等40余家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农药品种23种,对大宗杀虫剂和小麦除草剂进行重点监管,对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号或产品不在登记有效状态的,擅自扩大登记作物或防治对象的,未标明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的,未标明毒性表示或毒性标识与农药登记不符的,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产品的商标、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等内容的标注不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其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各种标签不合格产品等内容进行重点查处,共收缴3家农资经营单位违规农药15公斤,对药惠管委会某农资经营单位销售标签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查处,对不规范的经营单位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3/28(二)对我县种子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5辆次,检查农资经营户80多户,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农资市场货源贮备充足,总储量达2.5万吨以上,价格基本保持稳定。查处蔬菜种子涉嫌标签、标签不规范的予以异地保存(种子管理站)60公斤,并对经营者提出警告。(三)农机安全监理站扎实开展“助农惠农”活动,开展免费检审验工作,派出5个工作组,下乡免费检审验,截止目前,共检验拖拉机504台,收割机238台,办理互助保险238余份。今年计划在全系统择优筛选一批业务骨干,扩充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十项制度。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截至目前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目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当前的执法需求,并且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农资经营户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4/28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后要继续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农林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第二篇】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5/28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二)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6/28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xx)》,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7/28(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一)强化风险监测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8/28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省农委按计划组织开展34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制定,完成送审标准的行业初审和审定后报批标准的审核确认和报送。(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9/28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二)实现全链条监管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一)推动机构建设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10/28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
本文标题: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范文报告_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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