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实用5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实用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实用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XX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城乡规划要求,规范建设和征收秩序,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严厉打击城乡规划建设领域黑恶势力,深入治理行业乱象,镇政府决定自7月20日起,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治理建设和征收领域问题及行业乱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农村规划秩序和法律权威,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XX镇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XX党委书记XX副书记、镇长副组长:XX人大主席XX副书记XX副书记XX纪委书记XX副镇长XX副镇长XX副镇长成员:XX新农办主任、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XX城建助理XX国土所所长XX农业站站长、信访办主任XX林场厂长XX民政办助理XX水利所所长XX宣传委员XX派出所所长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主任:XX(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对上沟通等工作。三、职责分工(一)镇城建办。1、通过走访、访问等手段对农村规划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发现疑似违法建筑报国土所规划部门认定后,上报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2、对各村及相关部门摸排认定的违法建筑分类登记、整理汇总、建立档案,履行法定程序。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责令其补办手续,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催缴罚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予以罚款处理;对可进行拆除处理的,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未自行拆除的,上报到上级部门,并配合相关党委组织开展强制拆除,全面治理行业乱象。3、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依法征收组织实施工作。4、深入摸排城乡规划建设和依法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黑恶参考资料,少熬夜!势力,积极向镇扫黑办提供问题线索。5、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日常巡查等违建防控日常监管制度,巩固治理成效。(二)国土所。1、结合例行督察、环保督察、“大棚房”及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日常巡查等各类线索,开展动态巡查检查,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排查在磐桦公路两侧、村庄周边非法圈占土地的违法行为;通过卫星监测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未批先建”“以租代征”等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擅自在耕地上建窑、建房等非法破坏耕地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2、同城建办、林场等相关部门,对排查梳理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涉黑涉恶条件的违法案件,及时上报镇扫黑办。3、及时做好各村民委员会函询疑似违法建筑认定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4、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三)新农办、农业站。1、依法依规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农村建设工作的管理,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2、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无害化垃圾处理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及其厕所粪污处理;推进废旧农膜等回收利用;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3、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四)林场。依法严格做好占用林地行为审批和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毁坏林地、在林地内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治理违法占用林地乱象;牵头负责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五)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磐桦线两侧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拆除及公路保洁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营运“黑出租”及利用微信、电话等组客违规营运车辆整治工作。(六)民政办。配合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违法违规占地修坟建坟行为查处工作,治理殡葬行业乱象。(七)水利所。做好辖区内河道、水库周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重点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高杆作物清除工作;指导推进“垃圾围坝”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参考资料,少熬夜!制管理等工作。(八)环保所。摸排查处违反环保法的各类施工建设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九)各村民委员会。做好本村屯内违法建设行为排查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报镇国土所和城建办;做好辖区河道“清四乱”工作;做好辖区内征收过程中遇到的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群众政策讲解、疏导维稳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十)信访办。做好专项行动期间信访群众接待,信访问题协调处置工作;做好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信访群众政策讲解、疏导维稳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一)派出所。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煽动、组织、实施暴力抗法等治安案件、违法犯罪行为及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依法打处;做好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群众疏导维稳工作,对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治理行业乱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二)党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和涉黑涉恶行为;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实施步骤(一)摸排阶段(7月20日至8月5日)。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房屋土地征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有针对性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6日至10月5日)。针对排查发现的违章建设行为和征收各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完成违章建筑查处、征收和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6日至10月20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工作档案和长效管理办法,确保问题不反弹。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分工,逐个问题拿出治理措施。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实施,亲自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大力治理行业乱象、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工作成效,坚决完成工作任务目标。(二)加强协作,全力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牵头和组织协调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归总职责,加强统筹参考资料,少熬夜!协调,强化对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三)加大力度,创新思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既对群众负责,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又要对镇党委、镇政府工作负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放开手脚,大胆尝试,在工作执行力上下工夫、想办法,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着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四)遵守纪律,强()化督查。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镇政府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甚至徇私枉法的,将给予严肃处理。领导小组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2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简称“两违”问题清理整治)的系列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镇“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宜政办函〔2022〕7号)文件,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要求,摸清基本情况,协调联动推进,分类施策整治,切实解决好我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建房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镇农村建房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清理整治时间和目标任务从2022年3月至2024年2月底,开展为期二年的清理整治,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工作要求,达到全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基本处置到位的目标。三、清理整治范围和对象(一)清理整治的范围玉溪镇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或未按用地、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其中,县城规划区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内“两违”问题清理整治按照《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宜政办函〔2020〕16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中心城区国土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意见》(宜政办发〔2020〕4号)处理。镇域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由县清参考资料,少熬夜!理整治办处理。单位或者个人以交易或经营为目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建房,上报县清理整治办依法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处理。(二)清理整治的内容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至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期间,对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包括:未批先占(建)、少批多占(建)、批低建高、批此建彼的行为;以及非法建设经营小产权房、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等行为。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2022年3月)召开镇、村两级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发布《宜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清理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制止农村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调查摸底(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地毯式摸排和初步认定,详细统计排查摸底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村(社区)排查摸底工作要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排查情况、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玉溪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办公室(简称:玉溪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否则将视情节对村(社区)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三)分类处理(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主动申报并自行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由玉溪镇按照既定方案统一进行处理,情况特殊的上报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对影响恶劣又拒不自行整改的,依法依规坚决实施强制拆除。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处罚,在缴清罚款及相关税费后,由玉溪镇及时补充办理审批手续。对阻挠或煽动老弱病残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殴打
本文标题: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实用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5690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