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参考资料,少熬夜!数据安全制度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数据安全制度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数据安全制度【第一篇】为强化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规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工业统计基层数据采集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并已纳入名录库管理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数据采集。第二条统一对纳入企业一套表围的调查单位进行数据采集,要求基层企业独立、自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和代报,严格执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统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种工业统计报表。第三条基层企业根据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工业“企业一套表”联直报数据采集平台,按规定时间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报相关数据,每一个报表企业需要填报多种表式,进行集中采集。第四条要及时对没有报表的企业进行催报,并做催报记录,对不配合报表及屡次迟报的企业要通过重点执法检查予以理顺,在数据采集时排除人为干扰,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平台数据,要做到随报随审,对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确保基层数据上报质量。第五条基层企业作为统计数据采集对象,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帐内相关指标数据必须合乎逻辑。1、原始记录包括:产品(商品)生产(经营、销售)方面的记录;商品购进(成本、运费)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商品购进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2、统计台帐包括:生产、销售总值统计台帐;产品产量或销售类值台帐;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台帐;工业增加值统计台帐;原材料、库存材料台帐;财务收支统计台帐等。企业应创造条件建立电子统计台帐。第六条企业报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脑、络知识和操作技术,能熟悉使用电脑设备登陆工业“企业一套表”系统,平台数据在国家局审定通过后,自行打印纸介质报表,由报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备案。第七条基层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业统计电脑使用规章制度,安装防火墙,维护电脑设备和定期杀毒,保证报表期间电脑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上报工业统计数据的安全。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八条工业企业联直报要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填补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第九条在数据上报前,一般报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进行上报。重要报表、重要数据报由局长审核后上报。第十条对上报的各期工业统计数据,在未经国家局审核认定前,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和使用,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单家的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数据安全制度【第二篇】一、为确保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的需要由机房管理员(可兼任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操作系统进行安全维护和管理。二、机房管理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规则。三、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四、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五、人员出入1、机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机房出入登记。2、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操作机房内任何设备。3、机房钥匙或出入门禁卡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借予他人,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私配钥匙和私设指纹、人脸、瞳孔等门禁出入数据。4、机房来访人员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接待部门有关人员和机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机房管理人员须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杀菌;保证机房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八、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机房管理员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盗等。九、机房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十、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重要机房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备份,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参考资料,少熬夜!十一、发现机房故障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向相关处室通报有关情况,着手寻求解决方案。十二、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温度保持18-28摄氏度,湿度保持35%-75%。机房管理员须对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十三、机房重地需要设静电地板。十四、机房重地做好防雷设计。数据安全制度【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药品生命周期中相关数据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等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上述活动涉及的临床试验、合同研究(CRO)、委托生产(CMO)、委托检验等。第三条原则数据管理应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可追溯的数据管理原则,确保数据可靠性(DataIntegrity)。第四条诚信原则执行本规范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行为。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五条质量体系数据管理作为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应当具有相应的管理规程,确保数据可靠性。第六条风险管理质量风险管理是数据可靠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第七条质量文化高层管理者应当重视数据可靠性,倡导公开、透明的质量文化,鼓励员工遇到数据可靠性问题时及时报告和沟通。第二节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基本要求应建立恰当的组织结构和规程,监测和预防可能影响数据可靠性的风险。第九条问题调查违反数据可靠性要求的事件应当依照批准的偏差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找出根本原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当调查发现对申报资料可靠性、产品质量、使用者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应当报告药监部门。第十条质量审计数据可靠性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自检和定期审核的一部分,并经高层管理人员审核。第十一条委托管理数据可靠性的要求应列入委托和采购活动的质量协议或书面合同,委托方对受托方的数据可靠性负责,并定期审核受托方数据可靠性执行情况。第十二条持续改进应当确保数据可靠性的执行在数据生参考资料,少熬夜!命周期中始终处于适当的持续监控。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控制数据可靠性风险,促进数据管理的持续改进,促进知识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第十三条质量风险管理应当基于GXP活动、技术和流程的数据可靠性可能存在的风险,采用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和管理策略,确保管理数据生命周期内数据可靠性的风险得到有效管理。第三章人员第十四条高层管理者企业高层管理者应负责建立良好的企业质量文化,配置充分的人力和技术资源,对组织内药品数据可靠性负有最终责任。第十五条管理层责任各级管理层人员应建立和维护以数据可靠性为要素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规程;确保员工与数据可靠性相关的工作质量不受商业、政治、财务和其它组织压力或动因的影响;积极参与和推进在工艺、方法、环境、人员、技术等方面的降低数据可靠性风险的活动。第十六条所有员工所有员工须遵守数据管理规范的要求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有责任报告数据可靠性的任何问题,以免影响最后的产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第十七条培训所有涉及GXP数据相关工作人员应完成数据可靠性的培训。第四章数据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十八条数据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应贯穿其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数据的生产、采集、记录、处理、审核、报告、存储、备份、销毁等过程。第十九条数据类型数据可由以下几种情况产生:(一)人工观测后进行的纸质记录。(二)仪器、设备或计算机化系统产生的记录。(三)采用摄影、摄像技术获取的客观数据。第二节数据归属至人第二十条可归属性通过记录中的签名可追溯至数据的产生者或修改者。修改已输入的关键数据应当经过批准,并记录修改理由。第二十一条签名唯一计算机化系统中不同用户之间不得共享登陆账号或者使用通用登陆账号。若计算机化系统不具备充分的技术控制能力,应当建立相应程序,可以采用纸质记录或混合模式的记录对电子记录签名,确保记录中操作行为归属到特定个人。第二十二条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与纸质签名等效,不得使用个人手写签名的电子图片代替,并应经过验证。第二十三条特例应有文件规定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例如:记录行为本身对产品或工作造成风险,如:那无菌操作区操作人员记录造成的生产线干预)下,可由另一记录人员代替操作人员进行记录的程序、适用范围,相关操作人员和代记录人员。参考资料,少熬夜!记录应当与操作同时进行,实际操作人员应当及时对记录进行确认签字。第三节数据清晰可溯第二十四条清晰在GXP规定的保存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数据应清晰、可溯、可读、可被理解,应能确保可清晰地重现步骤或事件发生的顺序。第二十五条审计追踪当计算机化系统被用于产生电子数据时,所有的数据创建或更改行为都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中的审计追踪,或由其他符合要求的元数据字段或系统其它功能来记录,确保其追溯性。当现存计算机化系统缺乏审计追踪功能时,可以使用替代方法,比如日志、变更控制、记录版本控制或其他纸质加电子记录的组合来满足文档可追溯性的要求。第二十六条审计追踪的管理审计追踪或其它提供可追溯性的替代方法不能被修改或关闭。第二十七条高级系统管理权限业务流程拥有者和用户不应当被赋予高级安全访问权限,如任何系统层面(操作系统、应用程序、数据库等)的系统管理员权限。第四节数据同步记录第二十八条要求数据在其产生或被观察到的时刻,应依据相应的程序或规定被记录下来,并确保在执行下一步操作前,数据被持久地保存。第二十九条正式记录原始数据应当在GXP活动发生的时间直接、同步的被记录到正式记录中。第三十条时间戳应确保计算机化系统的时间/日期戳安全,不被篡改;并建立规程和维护程序确保所涉范围内的GXP活动的时间/日期同步。第五节数据原始一致第三十一条要求原始数据包含首次或源头采集的数据和信息,以及为完整重现GXP活动而要求的后续其它数据。GXP对原始数据的要求包括:(一)应当审核原始数据;(二)应当留存含有原始数据的内容及原义的原始数据本身和/或真实副本、以及经确证的副本;(三)原始记录在其留存期内,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并容易获得和读取。第三十二条基准记录当有多份相同信息被同步记录时,应界定由哪个系统生成并保留的数据为基准记录。基准记录的属性应在质量体系中进行明确定义,并且不得因个例而变化。第三十三条数据的收集和记录应有程序规定数据的收集和记录过程,定义必须的步骤和预期标准。数据的收集和记录过程应确保可重现被记录对象的完整历史,其保留形式应确保可理解和读取。第三十四条原始数据审核应当建立数据审核的书面规程并通过培训和自检等控制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经过适当地审核和批准。数据审核包括审核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的参考资料,少熬夜!审核不能仅限于从计算机化系统中打印的纸质记录,还应包括对电子元数据的审核。(一)书面规程应在充分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规定审核原始数据和相关元数据的过程及内容,包括频率、角色与职责、审核的方法、对于异常数据或错误缺失的处理流程以及对原始信息修改的评估等,确保符合本规范要求。(二)数据审核过程应当被记录,通常以相应的纸质或电子签名来完成。书面规程应明确审核以及批准签名的含义,以确保审核和批准人员理解其负有的相关数据可靠性的职责。(三)原始数据审核的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其培训的。内容应与所审核内容的风险相适应。(四)应确保与样品相关的审计追踪,原始数据和元数据被审核并作为自检的一部分,以保证持续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五)
本文标题:数据安全制度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57236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