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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一)规章概述退休是指员工到一定年龄,从工作岗位上退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活动。员工退休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内容,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尊重和关爱。对于退休员工,企业要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多照顾他们,使之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因此,制定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应当充分体现这一精神。(二)主要内容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员工退休的条件、待遇、退休金的发放等。(三)制作要求制定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规章中要充分考虑退休人员对企业的贡献以及国家相应的退休政策,为职工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2.明确退休的条件和退休金的种类和给付方法。现在大多数退休金的发放都通过银行,要告诉职工领取退休金的具体途径。3.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退休人员管理部门,使退休职工的生活有人负责,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的优越性。(四)范本格式一____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1.总则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于公司,为了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职员,订有1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3.种类3.1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3.1.1服务满25年以上;3.1.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周岁;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周岁为止。3.2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3.2.1年龄满60周岁;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4.退休金的给付4.1退休金的种类:4.1.1一次退休金;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服务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职员就上列两种任择一种,但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4.2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总数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1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4.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4.4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5.退休金的加发5.1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加发退休金。5.2本办法第3条第4项第2款规定的退休职员,其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系因公伤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条第2项加付20%,年金一律按1个月基数的50%给付,其服务未满5年者以5年计。6.伤病的认定6.1本办法第3条第4项第2款所称的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以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者为准。6.2本办法第5条第2项所称的因公伤病系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6.2.1因执行职务所导致的危险而致伤病者;6.2.2因特殊职业病者;6.2.3在工作处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7.服务年资的计算7.1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上计算。退休之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1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7.2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职务年资:7.2.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间;7.2.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两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8.年龄的认定依据户口本所记载的资料为准。9.给付期间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10.年金的给付期间及调整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11.早期退休的核准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12.年金的转让与转换12.1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12.2退休职员支取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给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13.年金的停止支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14.奖金的给付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一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者相同。15.不适用的规则本办法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16.附则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格式二____公司实施办法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1.本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依本办法实行。2.员工服务满25年以上,年满55周岁者,可申请退休。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其退休:3.1年满60周岁者;3.2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或因伤病逾特准病假期间仍未痊愈者。前项第一款规定的年龄,如其服务单位主管认为必需留用者,就要呈请总经理核准,酌予延长,延长期限最高以5年为限。4.前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损伤及精神失常不能治疗者。所称残废,系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4.1失残视觉者;4.2失残听觉者;4.3失残语言功能者;4.4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前项心神丧失或残废,以公立或劳保局指定医院的医师证明为凭。5.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者,除依照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请领退休金外,由董事会就其服务情形及对公司贡献成绩核给特别退休金。6.本办法所称服务年资及年龄的认定,均自服务本公司(或出生)的年、月、日起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算。7.申请退休员工,应填具退休申请书,检附户籍卷本,呈转总经理核定。8.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由公司总经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篇2]一、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二、退休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未达到年龄提前退休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员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延期退休手续。四、不具有退休条件,但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休手续。五、各部门每年年初应填写本年度员工退休人员名册,做到按时退休。六、办理人员退休,应按各部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查对本人工资台账,计算并填写测算统计表,连同审批表一并交人事部。七、退休人员劳保福利规定:1、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按政府劳保规定,由财务部按退休标准计发退休费,不再列为在编人员。2、领取退休费的职工,享受本单位在职员工洗理费标准。3、退休员工,享受国家的副食品补贴。4、员工退休后,其医疗待遇,直系供养亲属医疗待遇不变,外购药品凭医院外购单予以报销。5、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供养亲属救济费标准同正式员工。八、退休人员的档案:1人力资源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对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系统地记载,定期统计、归档。2建立部门退休人员档案,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技术专长等。3对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并统计退休人员情况。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篇3]为健全和完善公司退休人员的管理,鼓励员工长期服务于公司,维护退休员工权益,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尊重和关爱,使之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现特制定退休管理制度。本退休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非公司员工可参照执行。一.退休条件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员工,订有1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一)正常退休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退休:男性员工:年龄满60周岁。女性员工:普通岗位员工,年龄满50周岁;管理岗位者,年龄须年满55周岁。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上级主管领导认为需要延长员工服务期限,经核定后可延长员工服务时间,至年龄满55周岁为止。(二)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员工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三)退休时间认定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执行中如发现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与员工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应有人事行政有关部门会同员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并以其批准认定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退休年龄的依据。二.退休待遇(一)养老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退休员工工资,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月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政府规定核准执行。(二)退休金当员工退休时,公司按退休人员在职最后6个月的标准月收入(包括月基本工资、月奖金)的总数为基数;每满1年本公司工龄给付1个基数额的退休金,最多不超过12个基数额,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发给。(三)服务年资计算服务年资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上计算。退休之日以员工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1年,满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职务年资: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间。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两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四)医疗待遇在公司市未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前,本公司退休员工的医疗待遇按公司在职员工的医疗报销标准执行,由人事行政有关部门按公司规定负责审核批准;在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后,按医疗保险制度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退休手续(一)公司员工达到退休年龄,需本人提出申请,人事行政有关部门在其接到申请后的60天内启动退休审批流程,并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二)公司员工须在达到退休年龄前30天内,到人事行政有关部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员工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不支付任何赔偿。(三)人事行政有关部门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职人员。(四)公司确因工作需要继续聘任已退休的员工,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领导提议,在员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返聘任职协议》。返聘期限最多为1年,期满后是否续聘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领导决定。返聘人员不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四.其它(一)退休员工需要时,公司可为其出具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二)退休员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规定发给其亲属。(三)每年春节和公司成立纪念日,公司将组织慰问退休员工。附:相关政府规定:1.国发[1978]第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2.公司市人民政府《XX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3.南劳险《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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