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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案例深圳“八一○”事件——有限量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继1992年初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证的方式发行新股之后,地处深圳的我国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于1992年8月采用有限量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的方式发行新股。正是这一新股发行方式酿成了中国证券史上的重大事件——“八一”事件,这一事件是新中国证券市场上第一起从业人员集体违法犯罪事件,它直接促成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诞生。一、事件过程1992年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和监察局发布了《1992年深圳市新股认购抽签表发售公告》,宣布深圳市1992年将发行国内公众股5亿股,自1992年8月9日至8月11日,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500万张,以身份证为认购凭证,每张身份证可买一张抽签表,每张抽签表价格为100元;中签率为10%,中签表为50万张,每张中签表可认购新股1000股。从8月7日下午开始,为了抢购新股认购抽签表,有100多万的当地及全国其他各地的投资者在深圳市302个新股认购抽签表发售网点陆续排起认购新股的队伍,两个通宵过后,至9日形成了302条长长的“巨龙”,最高峰时总人数超过120万人。8月9日上午,开始正式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刚开始发售时尚能维持一定秩序,但后来因为一些网点出现了严重舞弊违纪的情况,加上谣言四起,致使组织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多数发售网点秩序混乱,并发生小规模冲突,当天晚上,虽然绝大多数网点已经贴上“新股认购抽签表已售完”的告示,但是仍然聚集着大批没有买到抽签表却又不甘心散去的人群。8月10日上午,有关方面宣布500万张抽签表全部售完。几乎是与此同时,有些发售网点门口出现了一些倒卖新股认购抽签表的“神秘人物”,原价为1000元的10张新股认购抽签表,要价低的3000元左右,高的则达5000~6000元,而且有的人倒卖的抽签表几十张甚至上百张是连号的,显然这些抽签表是从内部流出的。由于很多人排队三天三夜也未购到抽签表,加上对新股认购抽签表的发售过程不认同,于是8月10日傍晚,有数千名没有买到抽签表的投资者在深圳市内的深南中路游行,打出反腐败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标语,并形成对深圳市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围攻的局面。入夜后,少数人使用暴力,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并逐渐演变成一场震惊全国的骚乱。这一天共有2辆汽车、4辆摩托车被烧毁,4辆汽车被推翻,多名干警被打伤。为应对突如其来的紧张局面,8月11日凌晨,深圳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宣布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再增发500万张新股认购抽签表(计50万张中签表)。当晚,深圳市长郑良玉发表电视讲话后,事态逐渐稳定,人们又上街排队去购买新股认购抽签表。至8月12日凌晨4时半,绝大部分增发的新股认购抽签表已经售出,8月12日深圳市终于恢复了正常秩序。二、影响“八一”事件之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证券市场基本上是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进行运作的,仅仅是区域性的资本市场。在监管上以地方分散监管为主,而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对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提出了内在要求;加上1992年8月以前,中国的证券市场只有上海和深圳的地方政府颁布了一些法规,它们显然难以适应全国性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证券市场成为创造一夜暴富神话的场所,从投机到疯狂直至引发社会动荡。“八一”事件的发生,对中央的震动非常大。事件平息后,中央立即作出决定,成立专门的证券监管部门,以改变时而多头管理、时而无人管理的无序状态。经过两个月的筹备,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1992年10月正式成立,可以说“八一”事件是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的直接原因,也是中国证券监管体制从以地方监管为主向集中统一监管方向演进的导火线。“八一”事件对于二级市场走势的影响非常深远,以这一事件为契机,中国证券市场开始了有史以来第一次深幅调整,让广大投资者第一次实实在在体会到了证券市场的风险。以上海市场为例,1992年8月10日,股市一开盘便全线飘绿,16只A股全线下跌,当日上证指数以964.77点收盘,比上个交易日下跌4%。8月11日,深圳前一天局面失控的消息传到上海,当日上证指数比前一日暴跌10.44%。8月12日虽有机构奋力托市,仍下跌8.5%。短短3天,上海股市猛跌22.2%,经历了第一次大规模的行情调整。这与全面放开股价后不久的5月26日的高点1429点相比,净跌640点,两个半月内跌幅达到45%。这波下探行情直到1992年11月中旬才告一段落,上证指数最低曾一度下探到386点,最大跌幅接近73%。宝钢股份——集多项创新于一身的发行方案一、案由背景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3日正式注册成立。宝钢集团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中国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最大的钢铁企业。从2000年10月到11月20日,宝钢股份通过上网定价发行和网下配售结合的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7亿股,共融资人民币78.4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4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约77.06亿元),为当时市场最大规模的一次A股发行。二、事件过程此次宝钢股份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18.77亿股,发行后总股本达125.12亿股。发行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东账户登记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符合国家有关配售规定的法人投资者。此次发行价格区间由预路演的价格发现机制确定,其下限应高于每股账面净资产值。法人投资者在该价格区间申报申购价格和股数,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法人投资者网下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规模巨大,并有诸多创新之举,从总的看来整个发行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预路演价格发现阶段2000年10月,在经过几日的预路演之后,根据法人投资者对宝钢股份A股的报价,申购报价区间被定为每股3.50元~4.18元。2.公开路演网下定价阶段在2000年11月6日、7日和10日,发行人宝钢股份和承销商中金公司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深圳举行三场大型公开路演活动,向投资者推介宝钢股票。与此同时,在全景网站()的网上路演同步进行,以及时全面回答投资者的问题。2000年10月30日和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分别刊登向法人投资者配售的公告。公告显示,宝钢股份选择了10家与宝钢有着长期紧密合作关系的上下游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共计达4.47亿股。对法人配售的预约登记及申购于2000年11月15日结束。中金公司根据收到的认购要约进行簿记建档,并在此基础上和发行人宝钢股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8元/股,按2000年预测净利润计算全面摊薄发行市盈率为18.66倍。3.网上定价发行阶段2000年11月17日宝钢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招股说明书概要》(下面简称“概要”),公布上网定价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概要”规定,以网下法人配售询价结果4.18元/股为发行价格,对投资者进行网上发行。获得网下配售的法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上网定价发行申购。网上申购结束当天,中金公司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申购统计,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网上、网下分配比例,将部分原拟在网下配售的股票回拨至网上发行。上网发行日期为2000年11月20日,结果顺利发行了4.5亿股;至此,宝钢股份18.77亿A股发行成功,共筹资78.4586亿元人民币。12月12日,宝钢股份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的4.5亿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向一般法人投资者配售的9.8亿股,分两部分分别在3~4个月后上市流通,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4.47亿股于2001年5月29日上市流通。中国证券市场的航母级公司顺利下海。基金开元——契约型封闭式基金的发行一、案由背景1997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拉开了我国基金行业整顿与规范的序幕。正是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我国第一只规范性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于1998年3月23日发行。二、事件过程基金开元是一只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存续期为15年,发行总份额为20亿份基金单位,它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向我国境内自然人(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在基金开元发行的20亿总份额中,基金发起人认购3%,即6000万份,也就是说,作为基金开元发起人的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和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分别认购3600万份、1200万份和1200万份,占基金单位总份额的比例分别为1.8%、0.6%和0.6%。而且规定,基金开元发起人认购的基金单位,自开元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以后,在基金开元存续期间内,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单位总份额的1.5%。在本次发行中,基金开元每份基金单位的发行价格为1.01元,其中面值1.00元,发行费用0.01元。基金单位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份,认购的份额必须为1000的整数倍;每一账户不设申购上限,可以重复申购,但每一笔申购委托不得超过999万份基金单位。发行时间为1998年3月23日的当天。发行期满时,如果实际募集的资金超过16亿元人民币,即超过基金开元批准规模的80%,则基金开元依法成立;否则,基金开元不成立,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将在发行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由于投资者对我国未来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前景看好,他们对我国第一只规范性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表现出了空前的认购热情,其有效申购份数约为818亿份,超额认购倍数为42.16倍,中签率仅为1.133400%。为此,基金开元在1998年3月27日宣布成立,并于1998年4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华安创新——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的发行一、案由背景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为开放式基金的设立制定了法律依据。在《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发布以后,各家基金管理公司积极筹备开放式基金的设立。在众多的基金管理公司中,华安基金管理公司脱颖而出,获准成立中国第一家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二、事件过程华安创新的首期募集目标确定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为人民币30亿元,机构投资者为人民币20亿元,并主要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创新类上市公司(包括高新技术公司和传统产业公司)的股票和债券。为了能够使华安创新顺利地发行,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为其进行了精心的安排。在费率结构的设计上,规定认购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5%;1000万元以上的,费率为1.2%。在发行方式上,对个人投资者采用总量控制、限额发号、领号预约和凭号认购的方法;对机构投资者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的方式。在销售渠道的设计上,通过交通银行的13个销售网点向全国各地发行。在各方面准备完毕以后,2001年9月11日,华安创新首先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由于华安创新是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对其前景看好,再加上其前期准备工作和宣传工作做得比较充分,个人投资者对其反映总体良好,认购较为积极。截至2001年9月18日个人投资者认购期限结束为止,个人预约率达到了98%,实际收到45414名个人投资者的有效净认购款近23.8亿元。个人投资者无效认购和认购不足共约6.2亿份基金单位,连同预定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的20亿份基金单位,共约26.2亿份基金单位于2001年9月19日和20日两天面向机构投资者发售。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华安创新对机构投资者采取“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的发行方式,具体程序为:先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和基金交易账户,然后办理缴款认购,如果发生超额认购,则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根据缴款比例配售。认购结束后,华安公司将向机构认购者寄送开户及认购结果确认通知,机构认购者也可在交通银行约定的时间到原认购网点领取成交报告单。截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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