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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机械/模具设计 > TSGQ5001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5001-2009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CranesServiceAdministrationRegulation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彭力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介绍(一)TSG是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拼音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拼音简称用特种设备中的特(Te)和设(She)及规范(Guifan)的拼音首字母组成。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介绍(二)Q5是指规范种类号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用拼音字母表示设备种类,第2个用数字表示工作项目。1、设备种类号见下表:设备种类规范种类号(第1位)综合Z锅炉G压力容器R压力管道D电梯T设备种类规范种类号(第1位)起重机械Q客运索道S大型游乐设施Y场(厂)内机动车辆N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介绍2、工作项目编号见下表:工作项目编号检验检测7检验检测人员8材料C部件B安全附件F工作项目编号综合0设计1制造2安装改造维修3气体充装4使用5作业人员6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介绍(三)001是指规范顺序号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表示具体的规范顺序号。(四)2009是指颁布年份。TSGQ5001-200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顺序号,表示第一个规范表示2009年颁布起重机械,使用二、目前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一)综合类1个:TSG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二)检验检测类16个:TSGQ7001-200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Q7002-2007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03-2007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04-2006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05-2008流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06-2007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07-2007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08-2007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09-2007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10-2007桅杆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11-2006旋臂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12-2008轻小型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Q7013-2006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TSGQ7014-2008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二、目前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三)使用类1个:TSGQ5001-2009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四)作业人员类1个:TSGQ6001-2009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试大纲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一)规范起重机械使用环节的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二)明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一)选型、制造、检验方面1、选型环节:使用单位要对所采购的起重机械选型的正确性负责;(第五条)2、制造环节:(1)选用的起重机械是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第六条)。使用单位要查制造单位的制造资质、制造监督检验证书。(2)购买的起重机械随机技术资料应当齐全。使用单位要对资料进行核对。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二)明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一)选型、制造、检验方面3、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包括移装)监督检验环节:(1)选用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施工资格;(2)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告知;(3)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向施工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过程监督检验;(第七、八条)4、首检环节:首次规定该环节由使用单位负责相关报检;(第九条)5、定检环节:(1)应当按照要求提前进行申报检验;(2)实施定期检验的机构为使用所在地的检验机构,注意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3)应当做好定期检验前的相关的准备工作。(第十九条)二)明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二)制度管理方面1、管理制度建立环节: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2、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环节: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第十五条)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二)明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三)机构和人员方面1、机构和人员配备环节:应当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2、人员资格环节:应当确保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第十二条)3、人员技能保障环节:(1)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2)应当制定相应职责并要求其认真履行。(第十三、十四条)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二)明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四)使用方面1、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内容和记录环节:(1)要按照相关检验内容要求制动本单位的检验记录;(2)检验记录应当予以存档。(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2、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全面检查责任落实环节:(1)本单位有能力进行时,应当落实到本单位相关责任人。(第三十九条)(2)对本单位无能力进行的,在选择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单位时应当对其资格进行控制,并签订合同落实相关责任。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二)明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四)使用方面3、拆卸环节:应当选择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实施起重机械的拆卸,并进行监督;(第十七条)4、应当使用经过检验合格并进行了使用登记的的起重机械。(第二十三条)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二)明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五)使用登记方面1、使用登记环节: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使用登记;(第二十三条)注意使用登记机关的不同。2、办理登记资料要求:在办理使用登记时要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要求)。(第二十五条)3、起重机械信息变更环节: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根据起重机械的使用信息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变更和注销。(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二)明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六)故障处理和应急救援方面1、日常使用故障环节:(1)故障应当有记录并存档;(2)应当及时排除。(第二十一条)2、发生事故如何处理:(1)必须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令第115号)的规定及时上报。(第二十二条)3、应急救援环节: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定期演练。(第二十二条)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三)明确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的职(一)办理使用登记机关的规定分别就流动作业和非流动作业起重机械进行了规定:1、对于非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由使用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2、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由产权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第二十三条)(二)办理使用登记的程序规定要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进行:使用单位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审查、办法使用登记证。(第二十四条)三、规则制定的意义三)明确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的职(三)办理使用登记时效性的规定1、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是否予以受理;2、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办法使用登记证。(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四)使用登记证的编号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执行。(第二十八条)三、规则制定的意义四)明确变更、注销、重新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规定1、使用单位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移装、改造、重大维修后的起重机械:应当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但不需要对使用登记证进行变更。(第三十一条)2、使用单位发生变化的起重机械:原使用单位应当注销原使用登记证。新的使用单位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并办理使用登记证。(第三十二条)3、对于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发生变化:原产权单位应当注销原使用登记证。新的产权单位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并办理使用登记证。(第三十二条)4、对于报废的起重机械: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第三十三条)规则条款第一章总则(共四条)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理解要点:本条是制定的目的和制定的法律依据。1、制定的目的:规范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2、制定的依据:《条例》、92号令、行政许可法、安全技术规范规则条款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理解要点:本条是对适用范围的规定。符合《条例》第九十九条“起重机械”定义,并在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的规定的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均应执行该规定的相关要求:目前共有12个类别(型)、83个品种一、桥式起重机10个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电站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架桥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二、门式起重机8个品种:通用门式起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万能杠件拼装式龙门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造船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装卸桥三、塔式起重机3个品种:普通塔式起重机、电站塔式起重机、塔式皮带布料机四、流动式起重机9个品种: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集装箱侧面吊运起重机、集装箱跨运车、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五、铁路起重机3个品种:蒸汽铁路起重机、内燃铁路起重机、电力铁路起重机六、门座起重机7个品种:港口门座起重机、船厂门座起重机、带斗门座式起重机、电站门座起重机、港口台架起重机、固定式起重机、液压折臂起重机七、升降机9个品种:曲线施工升降机、锅炉炉膛检修平台、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电站提滑模装置、升船机、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升降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八、缆索起重机4个品种:固定式缆索起重机、摇摆式缆索起重机、平移式缆索起重机、辐射式缆索起重机九、桅杆起重机2个品种:固定式桅杆起重机、移动式桅杆起重机十、旋臂式起重机3个品种:柱式旋臂式起重机、壁式旋臂式起重机、平衡悬臂式起重机十一、轻小型起重设备16个品种:输变电施工用抱杆、电站牵张设备、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气动葫芦、防爆气动葫芦、带式电动葫芦十二、机械式停车设备9个品种: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规则条款第三条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理解要点:本条是对使用单位的总要求。制定本条的依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则条款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理解要点:本条是对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责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全国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的统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有关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的具体实施,职责主要包括有关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等。规则条款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共十八条)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应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如果选型错误,由使用单位负责。理解要点:1、本条是对使用单位在起重机械选型上的要求和应尽的责任。2、对于选型错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使用单位负责。该条与以前的相关要求不同之处就在于进一步明确了谁对起重机械选型负责。制定本条的依据:《条例》第二十四条、TSGQ0002-2008第八十九条。规则条款第六条使用单位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当由具备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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