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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近五年及2021年工作总结和未来五年及2022年工作计划思路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近五年工作总结(一)促进就业创业成绩斐然。围绕就业创业提质增量目标,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创业乐业增收”行动,大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创业形势持续稳定,农村电商创业大赛、就业创业联合会等工作走在大市前列。近五年来,城镇新增就业15.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5%以内,新增创业实体11万家。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成中国人才市场分市场,近五年来举办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690场,提供岗位28.9万个,达成就业意向5万人。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近五年来申报48个社区(村)为市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其中6个社区(村)被评为省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持续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山海协作,积极吸纳对口地区贫困劳动力来姚就业。(二)人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大力推进人才生态最优市建设,抓好各项人才政策落实,打响“英才计划”、“国家级留创园”等引才品牌,高效实施“阳明学者”、“百名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专家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做细做优人才服务,人才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人才总量不断扩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升,人才效能不断增强,人才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提升。近五年来,共引进博士及正高58人、硕士及副高2015人、985/211应届本科527人;新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8家,招收博士后40人;推荐10家企业完成市企业专家工作站报备,其中3家企业获遴选和重点资助;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余人次。截至2020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36.35万人,高层次人才突破7000人,副高及以上职称5500人,高技能人才超过3.5万人。积极探索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单位开展自主评聘改革,改进职称管理和服务。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三)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普及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21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万人、9万人、47.37万人。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工资由2017年2142.17元提升到2021年2424.39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2017年每人每月200元提升到2021年每人每月280元。加强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社保基金实现“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基金安全监管持续加强,违规领取待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积极做好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推广工作,基本实现市民全覆盖。(四)人事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严密组织招考招聘工作,近五年来先后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9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7人。协助教育、卫健部门完成971名教师、651名卫计人员的招聘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近五年来办理事业人员交流452人。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稳慎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及时审核完成3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津补贴冲销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平台的集中使用。开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兼职清理专项工作,清理规范兼职340人,清退取酬13人,清退经商办企业、投资企业等违规所得并转让股份116人。(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巩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明确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水平逐年提高。始终保持治欠保支高压态势,近五年来共受理劳动监察案件7964件,为8645人追回劳动报酬7815万余元,对114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罚,顺利通过“无欠薪”考核验收。着力提高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效能,强化案件基层调处,近五年来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6109件,涉案金额2.05亿元。持续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努力实现快速回应、高效办结。二、2021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重点在稳就业扩就业、人才服务、社保省集中和参保扩面、人事管理、劳资矛盾纠纷调处、机关党建、数字化改革、基金监督、信访维稳等工作上下功夫,取得了良好成绩。预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2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新增创业实体2.6万家,创业带动就业13万人;年末本市户籍人员各类养老保险(障)参保率达到98.9%;受理劳动监察案件3760件;受理劳动仲裁案件1658件,结案1655件(包括上年未结案件110件),结案率94%,调解成功率86%、网络办案率45%。主要举措如下:(一)深化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持续稳定就业大局一是全力稳定就业形势。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专项活动,适时举办各类综合性和专场招聘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扶持重点群体就业,预计全年举办招聘会134场,提供岗位5万个,有3000人与用人单位初步达成求职意向。延长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障。关注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问题,切实做好实名调查、职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工作。完善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持续扩大就业登记覆盖面,力求为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围绕“五难五多”中的中小企业“招工难、用工缺”问题和“四送一增强”2.0版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中的“用工难”问题,成立5个部门组成的用工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做好春节期间助企稳岗留工保障工作,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在姚过年。节后第一时间开通返岗专列(包车厢),落实员工返岗交通补贴政策,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强企业用工监测,落实各项用工调查工作,对缺工企业进行跟踪服务。结合“十省百市千县”劳务协作活动,积极扩展新劳务协作基地,与安徽蒙城县、四川成都市、湖南保靖县等9个县市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加强东西部对口劳务协作,协调329名四川凉山州昭觉籍务工人员来姚就业。三是大力扶持创业创新。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题。筹备新一届农村电商创业大赛,树立创业创新榜样,激发全民创业活力。积极做好创业导师推选工作,利用创业导师丰富的创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提供创业指导,目前成功推选市创业导师3名,其中市十佳创业导师1名。发挥就业创业联合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加强会员交流合作,鼓励互帮互助,努力提高广大会员创业创新水平。(二)深化实施人才引培提升工程,持续集聚人才智力一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参与2021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英才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提高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质量,指导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进出站相关工作,推荐2家单位设立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陈夏超等博士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开展“阳明故里、职邀你来”赴外招聘活动11场,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性人才保障。推荐符合条件人才参加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荣誉选拔。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优秀中青年人才学历学位教学工作。二是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做好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加大入学政策宣传力度,截至6月底共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受理符合入学条件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和特定企业骨干人才子女27人。加快推进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选定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2楼2个场地作为园区备选址,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预计未来5年内能容纳约5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专家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专家539人,发放慰问费65.3万元。做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安家补助申请等服务工作,及时兑现引进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正常有序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格审查和直接定职工作。三是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办好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从技能人才培养、技能等级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着手促进技能提升。全年预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以上,培训高技能人才5810人,新增技能等级认定企业55家,开展技能等级认定6000人次以上,新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大力开展工匠遴选评比工作,大丰实业翁旭军等4人入选“浙江工匠”,推荐浙江青年工匠30名、浙江大工匠1名、浙江杰出工匠2名。(三)深化实施社会保障提质工程,持续完善社保体系一是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社保工作”专项行动,以用人单位和职工应保尽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为目标,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预计全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新增2万人,完成省厅下达的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计划。预计到年底征缴各项社保基金50亿元,支付各项社保待遇80亿元,历年累计结余17.29亿元。强化社保精准扶贫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完成率达100%。二是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准确完成参保人员各类待遇核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稳慎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做好原外来务工险参保人员处理工作。用好“政保合作”机制,改进工伤案件办理质量,源头防止工伤案件发生。加强“社银合作”,将8大类共35项人社业务下放到农商银行42个基层网点办理。加大社保卡推广应用力度,银行即办网点增至101个,全年预计新增实体卡2.8万张以上,电子社保卡签发量达30万张。三是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加大违规资金处置追缴力度,做好社保基金监管预警信息分析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共追回违规资金62.58万元,追缴率达88.7%。深入开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问题专项检查、社保基金(资金)管理风险排查、社保基层办业务专项检查等,对存在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和日常内控检查,对各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全过程监管,最大限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四)深化实施人事管理规范工程,持续激活“事业”活力一是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严密组织招考招聘,全方位打造“阳光”考录,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人才等招聘工作,指导并配合教育、卫健系统开展招聘。严格落实事业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定期比对人员信息库与出入境备案信息库,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共审核汇总登记备案数据494条,撤控备案数据73条,并通过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录入系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形成“岗位有核准、聘用有审批、兑现待遇有依据”的工作机制。二是推进薪酬机制改革。全力抓好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平台运行工作,在前期数据导入及完善基础上,稳妥推进公开招聘、交流调动、考核、岗位变动、月工资申报等业务线上办理,截止目前办理业务4686件,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晋级15014人次。加强绩效工资管理,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事业单位2020年度绩效工资和部门奖励基金结算工作。三是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在全市推行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重点做好编外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入库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人员的招聘程序、资格条件、待遇标准及人员出库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探索在财政经费保障的用人单位中设立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奖,按不高于人均4000元/年的标准核定绩效考核奖总量,并要求各用工单位完善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工作实绩。(五)深化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持续化解矛盾争议一是健全欠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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