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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地下水治理工作方案材料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综合治理分工方案》,加快推动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消除污染隐患,持续改善区域地下水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在涉水环节采取防渗、地面硬化、雨污分流措施后可以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量,从源头上控制。再采取应急抽出、末端处理等方式,从而用5—10年时间,逐年治理修复区域地下水,持续改善地下水水环境质量,力争石亭江左岸地下水集中排泄点的总磷浓度持续降低;在产磷化工企业及磷石膏堆场周边地下水总磷浓度维持稳定,不恶化。二、工作进度安排(一)方案的准备阶段(20年6月—20年12月)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地下水综合治理整改方案》,完成可行性的调研,准备整改方案所需资金。(二)方案的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按照本企业制定的《企业地下水综合治理整改方案》,分阶段、按步骤完成方案的建设。在治理工程建设期间不定期的接受高新区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检查。高新区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的治理工程进行督促。对不合格的治理工程应立即整改,确保治理工程按时完成。(三)方案的运维阶段(2023年1月—2030年12月)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应设置专人对治理工程进行日常维护。高新区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管理,严防企业偷排漏排,进一步消除地下水污染源。三、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责任体系,高新区做好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地下水治理工作前期的指导、中期的督促、后期的检查工作,将生态环境责任落实传导到企业,确保到位、到岗、到点,使标本兼治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真正落地生根并取得实效。按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的责任原则,各企业要结合各自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针对制约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制定本企业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四、工作要求(一)雨污分流各企业要对整个生产区的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将污水与雨水等分开收集处置。若雨水采用沟渠(非管线)方式,需在涉酸碱环节采用防渗防腐处理。(二)重点区域防渗防腐各企业要基于地下水导则等相关要求,对重点区域采用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或混凝土+HDPE膜+土工布处置进行防渗防腐。(三)全区硬化各企业要对整个露天生产区进行硬化或裸露土壤周边修建围堰,针对主要运输区域或涉酸碱位置采取抗压混凝土或防腐处理,以保障整个硬化区完整性。(四)日常维护基于前期调查表明,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为地下池体等强渗、漏入渗和地面受损而引起的初期雨水等面状入渗的情况。各企业要在主要管线接流量计、池体设水位计等,保证日常维护,判断是否有渗漏。仅供参考
本文标题: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地下水治理工作方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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