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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21年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范文2021年市委市政府将对信息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季度考评、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的考评考核办法,为切实做好信息工作,更好服务领导决策、树立财政部门积极形象和推动全市财政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二、考核内容2021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计分办法本办法所指的信息工作主要包括:国办约稿,上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信息,市委办、市政府办约稿,财政新闻宣传稿件四部分,信息工作按百分制计分,总分由基本得分和加分项构成,纳入各科室、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一)国办约稿和日常工作信息计分完成一次国办约稿(含市委办约稿)被采用折合两条信息,未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导致被追责问责或影响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该项工作不得分;完成信息年度采用目标任务数的(最低被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采用)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按百分制比例扣分,超额完成每条加1分;被省委、省政府、财政部采用的每条加2分,被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领导批示的每条加3分;被国家级采用的每条加5分,被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每条加8分。同条信息被多家采用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二)财政新闻宣传计分完成新闻宣传(最低发表在《xx日报》或xx新闻网)年度采用目标任务数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记零分。被《xx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的,每篇加3分,被头版头条采用的,每篇加5分;被《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经济日报》《中国财政》等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加5分;被头版采用的加10分。同篇稿件被多家采用的,以最高级别计分。四、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并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二)确保时效,注重质量。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围绕党委政府及全局中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信息工作,切实提高报送文稿、图片的质量,力求有深度、有高度、有特色、有亮点。信息内容可反映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也可反映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约稿信息报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要求组织报送。报送的信息要确保逻辑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经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报送。重大信息应立即上报,动态信息应不超过2个工作日上报(局网站动态信息原则上要求24小时内上报),其他信息应在有效时段内上报。(三)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严格实行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重大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凡重大信息迟报、误报、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新闻稿件作者要对自己撰写的新闻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杜绝虚假、歪曲的新闻报道,新闻宣传稿件均由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对外投稿。
本文标题:市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范文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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