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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XX市各级机关党工委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顺时应势,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整体推进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为全面实现总书记为XX发展导航定向的“XX”总体部署、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党建工作走在西部地区前列”的总体目标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一、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考核内容尚欠科学。基层党务干部普遍认为,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办法中设置的内容还不甚科学,个别考核指标很难实现。比如要求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有关会议、部门党组(党委)定额划拨活动经费给机关党组织等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党建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机关党的建设还没有引起包括党组(党委)在内的各方共鸣,党务干部从事党的工作的创造活力发挥不够,全体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也没有充分调动等等。二、考核方式过于繁琐。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唯恐考核内容有遗漏,力求面面俱到,制定的考核办法内容,少的有XX余条,多的有近XXX条要求。对此,基层党务干部普遍反映,考核内容太多太细,检查程序复杂繁琐,检查方式过分注重形式,牵扯党务干部和部门分管领导的精力太多,对中心工作的影响较大。三、考核约束力不强。按照规定,机关党工委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关,代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实际上,机关党工委很难全面、准确地履行这一职能职责。与同级部门党组(党委)相比,机关党工委没有领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必要的人、财、物管理权,许多工作必须依靠部门党组(党委)支持才能开展。因此,在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的条件下实施党建目标考核,对部门党组(党委)的约束力不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惩戒作用也相当有限。一些机关党务干部常常以业务工作太忙为借口,对机关党的工作敷衍了事,甚至推脱上级机关安排的任务,党工委也无法作出硬性的惩罚措施,使目标考核的效果大打折扣。四、考核结果运用受限。有的地方名义上将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比例较小,最少的仅占X%。由于权重太小,考核结果运用受限制,对机关党建工作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一些部门领导人根本就不在乎这点分值,考核干部政绩时只看GDP增长;机关党工委虽然可以从物质上给予优秀党务干部以一定鼓励,却不能改变用人上只重经济业务的倾向,机关优秀党务干部政治成长进步慢,容易引发人们的消极情绪,极大地挫伤他们的工作热情。二、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考核机制的对策要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就必须针对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有效提升机关党工委的统筹协调能力。一是明确机关党工委的工作权限。机关党工委的身份和地位特殊,负有领导同级机关组织、纪检、宣传、工会、青年、妇女工作的工作职责。因此,地方党委应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工委的工作权限,放手让机关党工委独立履行工作职能。二是建立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制度。各级党委应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党建工作动态,加大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党委工作部门议事协作制度。建立议事协作制度,有助于机关党工委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形成机关党建合力。地方党委的纪检、组织、宣传和机关党工委等部门应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分析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着力保证考核指标设置科学。考核指标是实施考核工作的主要载体。在设置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时,应切实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明确目标导向。机关党建工作涵盖了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内容丰富,头绪很多,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分清主次。二是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工作职责,侧重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在抓党建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负责态度和创造精神、党建工作的社会反响和群众公认程度、党员所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党员个体能力素质等情况,综合确定考核内容。要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排队,找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改进工作,增强指导全面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三是保证考核可行。考核指标要适应当前工作的总体要求,既不能太低,也不宜太高。要充分注意考核指标的可行性,兼顾考核指标的适度超前性,保证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主观努力能够实现考核指标,使考核指标的设置、评价标准的制定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四是定量定性结合。考核必须拉开档次,考核指标能够量化的必须量化。确实难以量化的内容,要进行定性分析,提炼出精练准确的质量要求,努力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增强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切实加强党建目标考核的督促检查。一是加强调研指导。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规定的时间进度,机关工委半年组织一次调查研究活动,了解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差距,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工作,层层抓好落实。二是组织交叉检查。年终,机关党工委从各单位抽调党务干部,组织目标考核交叉检查。机关党务干部参与到目标考核检查工作中,不仅可以保证目标考核工作的公正、透明,增强考核结果的说服力,还能够加大党务干部之间的学习交流力度,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三是推行公开测评。扩大目标考核工作的参与面,公开面向干部职工测评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实绩,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测评会,提高目标考核工作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可信度,增强党员群众对党的事务的参与热情。四、真正落实对党建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把党建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与干部的升降去留、公务员年度考核、创先评优挂钩,增加考核权重。要认真落实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采取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等形式予以奖励。对那些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开拓创新、工作业绩十分突出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在物质上给予重奖,在政治上给予重用;对不重视党建工作、考核成绩落后的后进单位,不仅公开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还要实行责任追究,直至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
本文标题:关于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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