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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多媒体课件制作人:万静芳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第三章银行存款业务核算第一节:存款业务概述第二节:单位存款的核算第三节:个人存款的核算第一节:存款业务概述•(一)存款的意义与种类•存款存款是银行通过信用方式吸收的社会闲散资金,是银行的主要负债,也是银行吸收信贷资金的主要渠道。•种类存款按存款人可以分为单位存款、个人存款和财政性存款三类。(二)存款业务核算要求:(一)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二)正确开立和使用账户(三)坚持“先存后用,存大于支”的原则(四)准确及时地反映存款收支情况第二节单位存款的核算•单位活期存款的种类与管理•单位活期存款的核算•单位定期存款的核算•单位通知存款业务一、单位活期存款的种类与管理(一)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种类(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开立(三)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管理•一、存款账户的设置与管理•(一)存款账户的种类: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1994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A.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种类1、基本存款户•定义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范围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其他组织。(一)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种类2、一般存款户•定义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范围①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②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③银行结算账户(一)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种类3、专用存款户•定义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范围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一)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种类4、临时存款户•定义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一)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种类5、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开立•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银行开户手续及管理要求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1一、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三)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四)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五)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七)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八)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九)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十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十二)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2二、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一)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三)下列证明文件: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3三、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证明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4四、境外机构开户证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5五、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证明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本条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6六、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证明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四)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五)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7七、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证明(一)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证明文件外,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2、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3、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属本条第1、3项情况的,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二)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出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存款人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8八、开户单位的“名称”要求1、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2、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3、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相一致。银行开户手续及管理要求1、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2、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及管理要求3、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开户申请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记载有关事项。4、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银行开户手续及管理要求5、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6、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除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7、开户登记证是记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的有效证明,存款人应按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8、银行在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但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三)单位存款账户的管理1.实行开户双向选择2.实行开户登记证制度3.实行开户申报制度4.按规定使用帐户帐户使用的管理要求•启用要求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帐户使用的管理要求•单位对个人付款的要求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2)奖励证明。(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6)借款合同。(7)保险公司的证明。(8)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9)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10)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帐户使用的管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上述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1)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2)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
本文标题:银行会计(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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