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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有效途径。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宜办字〔2018〕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决胜小康、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二)工作目标1.普通“法律明白人”:以能做到“心中有法、行为依法”作为培养目标,以村小组为单位,当年无违法违纪行为。2.骨干“法律明白人”:以能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作为培养目标,每年至少能依法调处1—2起民间纠纷。到2018年底,全县各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县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县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县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三)基本原则——强化领导,多方共育县乡两级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法建办,统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单位,特别是对有工作站所的乡(镇)要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以3年为期,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努力实现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全覆盖,全面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同步推进,分类培育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以村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动态管理,注重实效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实施动态管理,遵循准入及清退条件。营造氛围、搭建平台、完善制度,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一)基本条件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主要职责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三、实施步骤(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7月—8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升全县农村村民的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农村村民户数和户主学历、就业等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建档等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创建微信QQ群等前期准备工作。(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2020年9月)按照年度培养计划的部署,分期、分批、分层次做好“法律明白人”及骨干的集中培训,利用互联网、送法下乡、执法中普法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普法,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年底,对“法律明白人”和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和徽章。(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0月—12月)结合法治XX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对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整体水平。四、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一)规范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程序以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1.村民自荐。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2.组织遴选。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同时,在村组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3.考核上岗。对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及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由乡(镇)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农村“法律明白人”侧重培训、考核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乡(镇)专门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侧重培训、考核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乡(镇)专门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培训和考核登记表册、证书、徽章、教材、承诺书、上岗宣誓誓词等,由省里统一样式,市里统一制发。(二)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充分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1.集中系统辅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轮训。原则上农村“法律明白人”,由乡(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实行县级集中轮训,每年至少2次、12个课时以上,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培训结束后,由乡(镇)专门领导小组做好登记,并报县级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现场观摩教学。结合“法律六进”“送法下乡”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口帮扶等活动,组织司法行政、民政、农业等部门,针对农村多发的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与土地征收、林地林权纠纷和森林资源保护、物业管理、涉校涉教、婚姻家庭、环境污染、民间借贷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方式,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开展现场观摩教学。3.远程网络培训。依托即将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参加专题远程视频培训。以村为单位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或QQ群,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或QQ群,并将所在村的法律顾问、派出所民警、法庭法官、司法所干部等法律工作人员加入群,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案例、法律法规解释等各种法律知识,在线接受广大“法律明白人”或培养对象的法律咨询,及时化解各种法律疑惑,全面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三)重视农村“法律明白人”使用管理注重在实践一线培养、锻炼、检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队伍,积极为农村“法律明白人”搭建履职尽责平台,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1.积极搭建平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全县广泛开展“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即: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在农村人口聚居、流动人口集中的位置设置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有条件的行政村还可建设法治主题显示屏、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长廊、法治主题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2.加强日常管理。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要履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辖区内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档案台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组织其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由乡镇领导小组做好登记,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县领导小组做好登记,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严格考核奖惩。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坚持正向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络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适时对表现优秀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以增强其的岗位意识和荣誉感。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五、切实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组织领导(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位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县法建办承担;乡镇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各级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科学调度,有序推进。(二)严格责任落实。乡镇、村两级要承担起推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职责;各司法、执法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责任分工方案另行制定。(三)完善保障机制。要从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把加强农村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与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给予充分保障。要将培养工程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四)强化结果运用。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县科学发展、法治XX建设、综治考评体系,对工作推进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本文标题:XX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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