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六章证券交易市场•第一节证券交易市场概述•第二节证券交易所•第三节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第四节股票价格指数•第五节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第一节证券交易市场概述•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二、证券交易市场的构成•三、证券交易市场的功能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价格优先原则•(三)时间优先原则•(四)知情者回避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的核心,是要求实行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2、公平原则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要求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公平的保护。•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应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处理证券交易事务。(二)价格优先原则•在证券交易中,委托代理买入证券的买入价格高的优先于出价较低的买入者成交;委托代理卖出证券的卖出价低的优先于出价高的卖出者成交。(三)时间优先原则•在代理买卖证券的委托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按委托时间先后物色成交对象,委托时间在先者优先成交。(四)知情者回避原则•证券经营机构的各类职员不得向他人公开或泄露客户的证券买卖和其他交易情况,禁止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向他人泄露证券交易的内幕消息。二、证券交易市场的构成•(一)证券交易市场的组织形式•(二)证券交易市场的参与者(一)证券交易市场的组织形式•证券交易市场的组织形式一般包括场内集中竞价的证券交易场所和场所外非集中竞价的证券交易场所。(二)证券交易市场的参与者•证券买卖双方•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三、证券交易市场的功能•(一)为证券的流动提供条件•(二)为合理的证券价格的形成创造条件•(三)为资金合理流动起导向作用•(四)为制定经济政策提供依据•(五)为证券成为银行贷款质押品创造条件第二节证券交易所•一、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二、证券交易所的成员•三、证券交易程序•四、证券上市一、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一)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一)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具有下列优点:第一,交易所的经营者自身不能参与证券买卖;第二,交易所对买卖任何一方的违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容易做到与政府经济政策、金融政策相配合。•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也具有下列缺点:第一,交易所是盈利性的组织,因而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可能会提高费用,从而加重证券交易成本。第二,交易所承担的风险比较大。(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一般由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证券商组成。•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优点:第一,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交易费用比较低;第二,会员自律,在证券交易上受到的一切损害,均由买卖双方自行负责,交易所不承担风险;第三,只限于本交易所会员入场交易,从而便于管理。•但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也具有一些缺点,如买卖双方要自己负责交易上的一切责任,没有任何的交易担保,因而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风险比较大。二、证券交易所的成员•(一)证券经纪商(broker)•(二)证券自营商(FloorDealer)(一)证券经纪商(broker)•指在证券市场上专门进行代客买卖证券,为交易双方充当媒介并从中取得佣金收入的证券商。•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加者,其特点是本身并不经营证券,只是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最低的成本购入证券或以最高的价格售出证券,在交易中,它不承担市场风险。•证券经纪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佣金经纪人(商);2、独立经纪人(商);3、专家证券交易经纪人;4、债券经纪人(二)证券自营商•指自行买卖证券.独立承担风险,从自行买卖证券得到差价收益的证券商。•与经纪商不同之处在于,自营商不办理公众委托的证券买卖,因而收人来源不是替客户买卖证券所收取的佣金,而是从自营业务的证券中牟取利润。三、证券交易程序•(一)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程序•(二)证券交易的委托方式•(三)“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一)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程序•第一步:委托•第二步:成交•第三步:清算•第四步:交割•第五步:过户(二)证券交易的委托方式•1、按委托方式不同分类:当面委托、电话委托、电报、电传、信函委托、网上委托•2、按照委托的买卖价格不同分类:市价委托、限价委托•3、国际上存在的其他的委托方式:(1)定价即时交易委托;(2)定价全额即时委托;(3)止损委托;(4)开市和收市委托(三)“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集合竞价•1、系统对所有买入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出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统依序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即所有买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委托的限价。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集合竞价后新的委托逐笔进入系统,与排队的委托进行连续竞价撮合。(三)“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格的:•对新进入的一个买入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等于卖委托队列的最低卖出限价,则与卖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的饿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返回四、证券上市•(一)上市申请•(二)上市审查•(三)上市协议(一)上市申请•即发行证券的公司向交易所做出要求上市的意思表示,实质是表示同意接受交易所按照其上市规则对公司进行上市监管的行为。•上市申请一般需要向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文件,各国的规定不尽一致。(二)上市审查•各国有关上市审查制度一般可以分为:许可上市、申报上市和双重许可上市。•许可上市的决定权在政府主管机构,申报上市的决定权在证券交易所,只须向政府备案,双重许可就是必须得到政府主管机构和交易所的同时许可才可以上市。(三)上市协议•上市时,交易所与上市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签订上市协议,具体内容是在不违背《上市规则》前提下双方协商的结果,协议一旦签订,表明上市公司接受了《上市规则》,交易所就可以依据上市规则对其进行监管,要求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交易所对违背《上市规则》的行为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而上市公司同样也有选择市场的权利,它可以选择在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交易所的上市协议中一般包括了《上市规则》中的若干法定的上市条件,这些是不能更改的。第三节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一、OTC市场概述•二、OTC市场特点•三、世界上主要的几个OTC市场一、OTC市场概述•(一)参与交易主体•(二)交易品种•(三)OTC市场交易规则(一)参与交易主体•1、自营商•2、店头证券商•3、自营银行和承销商•4、证券交易所会员经纪商•5、个人投资者(二)交易品种•1、股票与债券•2、金融衍生产品(三)OTC市场交易规则•1、交易是一对一的相对交易,即证券公司和客户间或证券公司与证券公司间交易;•2、成交价格根据买卖双方协议而定;•3、在交割方式上,买卖成交后的第4个营业日交割,但经交易双方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最多延期到第7个营业日)交割,到期卖方未能交割时,须向买方支付借券费;•4、证券公司代客户买卖时,可向客户收取委托交易手续费;•5、报价方式仅为限价委托;•6、禁止信用交易。二、OTC市场特点•(一)没有固定统一的交易场所•(二)采用做市商制度•(三)交易方式灵活•(四)证券品种繁多三、世界上主要的几个OTC市场•(一)美国NASDAQ市场•(二)美国OTCBB市场(一)美国NASDAQ市场•1、NASDAQ市场简述•2、NASDAQ市场特点(1)双层的市场结构(2)独特的做市商制度(3)高效率的计算机交易系统(4)通畅的信息渠道(二)美国OTCBB市场•1、OTCBB市场历史•2、0TCBB市场特点•3、OTCBB与NASDAQ的比较第四节股票价格指数•一、股价指数的概述•二、股价指数的计算•三、几种主要股价指数简介一、股价指数的概述•股票价格指数,简称股价指数,是指通过对股票市场上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进行平均计算和动态对比后得出的数值。•股票价格指数是反映股市总体价格或某类股份变动和走势的指标,是运用统计学中的指数方法编制而成的。•股价指数之所以能成为股市变化的“测量器”、“晴雨表”,是因为它具有“代表性”和“敏感性”两个本质特征。二、股价指数的计算•(一)股价平均数的计算•(二)股价指数的计算(一)股价平均数的计算•1、算术平均数•2、调整平均数为了克服拆股后平均数发生不合理下降的问题,就必须采取纠正的方法来调整平均数。其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调整除数;二是调整股价。采样股数采样股票总价格股价平均数=(二)股价指数的计算•1、简单算术平均法•2、综合平均法•3、几何平均法•4、加权综合法1、简单算术平均法•即在计算出采样股票个别价格指数的基础上,加总求其算术平均数。计算公式为:•式中,PI为股价指数;P0i为基期第i种股票价格;P1i为报告期第i种股票价格;n为股票样本数。100PPn1Pn1i0i1iI返回2、综合平均法•即分别把基期和报告期的股价加总后,用报告期股价总额与基期股价总额相比较。计算公式为:•100PPPn1i0in1i1iI返回3、几何平均法•即分别把基期和报告期的股价相乘后开n次方,再用报告期与基期相比。其计算公式为:•n0n0201n1n1211IPPPPPPP返回4、加权综合法•(1)以基期交易量(Q0i)为权数的公式为:100QPQPPn1i0i0in1i0i1iI返回next4、加权综合法•(2)以报告期交易量(Q1i)为权数的公式为:100QPQPPn1i1i0in1i1i1iIbacknext4、加权综合法•(3)以报告期发行量(wli)为权数的公式为:100WPWPPn1i1i0in1i1i1iIbacknext4、加权综合法•(4)加权几何平均法n1i1i0in1i1i1in1i0i0in1i0i1iIQPQPQPQPPback三、几种主要股价指数简介•(一)道·琼斯指数•(二)标准普尔指数•(三)金融时报指数•(四)日经指数•(五)恒生指数•(六)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七)东证股票价格指数第五节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一、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二、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三、证券商•四、交易程序•五、我国几种主要的股价指数一、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一)起步阶段•(二)全面发展阶段二、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有两个,分别在上海与深圳。•其基本职责包括:(一)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和设施;(二)制定和修改本所的业务规则;(三)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四)组织、监督证券交易;(五)按照会员的风险管理水平进行分类管理,并实施日常监管;(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监管;(七)设立或参与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八)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或授权的其他职能。三、证券商•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上的证券商,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目前主要是证券公司。•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从事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业务;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四、交易程序•1、开设股票账户•2、开立资金账户•3、委托买卖•4、成
本文标题:证券投资学6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5959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