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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湾区会计核算中心简报第3期龙湾区会计核算中心编2009年9月区会计核算中心召开财务主办工作会议2009年7月31日,会计核算中心召开全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会议,来自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主办和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共计14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中心主任周向前汇报了会计核算中心2009年上半年工作和下半年工作部署,并对广大财务主办一年来对中心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区财政局副局长陈光伟作了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我区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及我区今年以来主要支柱行业的发展情况,指出了我区今年财政收入的严峻性。要求作为各单位“内当家”的财务主办和核算中心人员,一定要齐心协力为各单位管好钱、理好财、办好事,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最后,对核算中心在坚持优质服务、注重加强监督、狠抓内部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还对2008年度优秀财务主办及优秀审核会计进行了表彰。会后,举行了财务知识趣味竞赛,通过竞赛的方式使大家加深了对财务制度的了解。通过此次会议,加强了核算中心与各单位财务主办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提高了财务主办的凝聚力,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奠定了基础。(王文博)2业务动态核算中心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培训9月29日上午,核算中心在状元老区府五楼会议室举办了学校财务管理培训班,旨在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来自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各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共计100多人。核算中心副主任陈银晔为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她针对各学校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存在问题及我区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指出了学校加强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培训内容分三个方面:一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与学校财务管理的关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学校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和领导审批权不变,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还是各学校,而会计核算中心仅负责办理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等工作。二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及校长承担的会计责任。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事业良性发展,而且是保护学校领导和全体老师,从源头上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几项建议:第一,配强财务主办。财务主办是学校领导抓财务管理的得力助手,是学校管理的“内当家”,是各校校长抓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第二,强化四项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收支平衡;强化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严禁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强化支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公费旅游、公款吃喝;强化代办款项及往来款项的管理,严禁挪用学生代办费,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第三,规范三种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意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行为,保证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规范学校附属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学校食堂和商店财务管理。(陈银晔)走访纳入中心核算的学校9月份,由中心副主任殷影霞带队,与教育窗口人员一同走访了今年3月份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管理的20多所学校,向各学校校长、财务主办详细了解了在报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他们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过程中学校提出:应对校长和财务主办进行业务培训、历史遗留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对大宗3物品采购流程不详等问题。我中心建议学校成立大宗物品采购小组,并对其他问题提出了实际性、合理性解决方案。通过走访加强了中心与各学校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促进自身下一步工作规范化建设。(许静)开展内部审计活动为了保证各纳入我中心集中核算单位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会计监督的合法性、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及资金的安全性,不断提高我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整体质量。2009年9月,区会计核算中心将抽取64家核算单位2009年上半年的会计资料,采用分散审计方式,进行内部审计。业务组长负责会审,并整理本组审计报告。此次内部审计重点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经费控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林雪妹)文明创建“文明乡村健康行动”主题活动为深化“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龙湾区会计核算中心积极响应区文明办号召,与永兴街道永乐村结对开展“文明乡村健康行动”主题活动。7月8日,中心周主任一行5人前往永乐村开展结对帮扶交流会。交流会上,永乐村党支部书记季克洪向大家介绍了永乐村的基本情况,近年来该村在建设发展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河堤安全、改善村庄环境等内容)。在了解了该村的基本情况后,中心周主任与季书记就如何加强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探讨,初步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最后,双方签订结对共建文明协议书,明确结对共建目标和共建任务。中心将以这次活动为序幕,把帮扶作为一项长效工作坚持下去,发挥我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娄淑君)“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为提升我中心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整体质量和水平。9月15日-17日,我中心选派两位团员参加了团省委主办的2008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负责人培训班进行培训。4团省委青工部部长陈江出席培训班,并围绕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培训班上,还通过参观全国“青年文明号”、争创论坛、分组讨论等形式,促进了各位学员间的交流,分享了创建经验。为期三天的培训,加深了学员对于“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整体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对进一步提升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水平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王文博)全区“巾帼文明示范岗”复评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活动,深化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区“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协调小组对各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进行复查。8月11日上午区妇联主席王莲莲等一行六人对中心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进行复评。考核组查看了中心服务大厅及相关创建资料,观看了“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展示,听取了创建汇报,对中心“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中心业务大厅舒适温馨,创岗气氛浓厚,创造性地开展了大量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做到常抓常新,坚持不懈,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最后,王主席希望中心继续发扬创建精神,巩固创建成果,争取上一个新台阶。(娄淑君)“巾帼文明示范岗”经验交流会2009年9月25日,龙湾区“巾帼文明示范岗”经验交流会在会计核算中心召开。会上,核算中心向来自全区20多家国家级、省市级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单位介绍了中心创建以来的经验作法,并以PPT的形式展示了中心巾帼文明创建的风采。各单位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纷纷表示此次交流会收获颇丰。通过此次交流会,更直观地看到中心在创建方面值得借鉴的地方,我们也将吸取精华,取得更大的进步。(娄淑君)向在台风“莫拉克”中受灾的台湾同胞捐款5今年8月8日,“莫拉克”台风重创台湾部分地区,造成台湾近五十年来最严重水灾,灾情牵动着会计核算中心每一位同志的心。为帮助受灾同胞尽快度过难关、重建美好家园,8月19日,会计核算中心号召全体同志为台湾灾区开展募捐活动,大家积极捐款,奉献对台湾同胞的一片爱心、一份真情。活动捐款共计2300元,体现了核算中心同志与台湾同胞风雨同舟的骨肉之情。(林雪妹)相关链接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文件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温龙财发〔2009〕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主办队伍建设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为加强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主办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主办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会计业务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区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单位财务主办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一)基本要求1、各单位财务主办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财务主办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会计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认真核算和依法监督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3、财务主办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工作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4、财务主办应当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相关会计知识和工资管理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会计电算化操作技能。5、财务主办要对其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二)工作职责财务主办按照《会计法》开展工作,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并办理本单位财务工作,在财会业务上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并履行如下职责:1、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为单位领导当好参谋;2、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提出单位用款计划,及时申请财政拨款,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3、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支出和专项支出的报销业务,做好单位经费报销凭证的初审、支出报销单的填制及远程报账工作,向区财政局办理收支结报手续。4、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盘盈和盘亏等日常登记管理,做好本单位政府采购审批工作,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5、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备用金和有关票据,做好备用金、银行存款等有关“备查账”的登记工作,并及时与区财政局做好核对、结报和核销工作;6、负责做好本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工作,保证预算6外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7、负责本单位和区财政局业务联系及信息传递工作。8、负责做好本单位有关工资管理工作(兼单位工资管理的人员)。9、负责指导本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10、按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及区财政局布置的其他工作事务。二、加强财务主办队伍管理1、保持财务主办人员的相对稳定。各行政事业单位任用财务主办,需报区财政局备案,一经确定不应随意调整,确因工作需要更换的,事先应征求区财政局意见,新配备的财务主办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一个单位原则上确定一名财务主办,单位干部职工总数超过200人的,可酌情增加。2、加强财务主办的业务培训。各单位财务主办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接受培训和自学,并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切实提高会计业务素质。3、实行财务主办任职回避制度。根据《会计法》规定精神,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财务主办。4、健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主办调动工作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在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和区财政局相关人员监交下,与接管人员办清财务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5、未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财务主办的过渡办法。已从事财务管理但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主办,必须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主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或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两年之内未能通过资格考试的,不得继续担任单位财务主办。三、财务主办综合考核机制和奖励办法1、健全财务主办综合考核机制。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和区人事劳动局负责对各单位财务主办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是否健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依法监督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能否熟练从事远程报账业务等(见附表)。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人选控制在全区财务主办数的10%以内)。年底前各单位将财务主办个人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反馈给区人事劳动局,作为财务主办年度综合考核依据之一。2、财务主办综合考核奖惩措施。对各单位财务主办进行年度综合考核,采取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奖优罚劣。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局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其中考核成绩一年优秀者予以通报表彰;考核成绩连续三年优秀者,可享受健康休养一次,在任职期间,还可享受其单位副股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已经是单位副股级干部的财务主办,可享受正股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已经是单位正股级干部的财务主办,可直接列为区管后备干部);区财政局在选调工作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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