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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相关内容参见视频14-17第三讲“研”“学”经济法主讲人:宁波大学郑曙光教授经济法教学活动不能没有“研”的成份,对老师与学生应有研学经济法的要求。本次教学活动中重点讲解研学经济法与教学经济法的关系、研学经济法的相关途径及应当关注的问题。一、研学经济法与教学经济法的关系二、研学经济法应注重教师“导”的作用三、经济法研究的二种方法:“问题导向型”与“文本研究型”四、经济法研究的二种维度:时间维度、空间维度五、研学经济法的选择途径:以本科生为例六、经济法课程教学与毕业论文选题、指导七、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与经济法研究的新领域八、研、学经济法应当关注的几个问题本讲内容安排:对研与学的关系,我的基本看法是:学是基础,研是深化。学是吸收,研是运用。学是起点,研是终点。一、研学经济法与教学经济法的关系在研学经济法中,教师应对学生提出这样的要求:1.勤学习,将法学知识系统化2.勤思考,将法学知识技能化3.苦历练,将法学知识应用化先研后教就是教师在充分研究教材基础上,让学生对相关内容先研究;后教就是在学生先研究基础上然后教。“先研后教教学法”可以把课堂教学、学生的学习活动引入深处。“先研后教”教学法可推进研学经济法的师生互动1.它不同于一般的课前预习,而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思考;2.教师的引与导很重要。先研是一种教师指导状态下的研究。教师应给学生研究提纲、研究方法的暗示,让学生在与文本对话过程中有可操作性。后教不是一种想当然的教,它是一种生成状态下的教。要求我们不要当“课本教授”、“书本教授”、“粉笔教授”或“鼠标教授”,要当“点金教授”和“授渔教授”。“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成一条河”。3.突出教学的难点与重点。教在疑惑点,教在提升点,教在拓展点。一研一教,研有实效,教有针对,这样既达到了教学目的,又张扬了学生个性。先研后教教学法运用中应关注的问题研究型教学还需要教材吗?研究型教学不是偏离教材的学习,相反,教材的地位应该加强第一,教材必须成为学生的首要的知识来源文本;第二,教材的内容应成为基本知识的记忆文本;第三,教材的素材和材料组织、论证方法应成为学生主要的学习文本。研究型教学的重点是在有意识地由学生站在“主体”的高度,构建属于自己的理解体系,并提供机会让学生作为自身体系的阐释者,通过表达加深对文本的理解,通过对话加强与受众的沟通和交流,最终产生对文本知识的升华,并真正使书中的“黄金屋”变成属于自己的“三室一厅”。二、研学经济法应注重教师“导”的作用我们经常会思考一个问题,学生的学习与研究的兴趣是如何培养出来的。我认为关键在于老师的“导”。一是引导。起到“过来人带新人”的作用。因为导师都是过来人,对本科生阶段经济法课程应学习什么,如何学习等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在引导中,做好专业引导与人格引导。导师的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二是指导。起到“专家带新人”的作用。导师在制定本科生培养计划,指导本科生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检查指导并检查本科生的学习、论文工作计划、培养创造能力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做到教书育人。三是督导。起到“长者带新人”的作用。如果说引导和指导对本科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具有一定弹性的话,那么督导具有一定的刚性。对个别学习并不那么自觉的学生,导师就应当对其作出必要的批评,帮助其改正。对一些教学活动并不自觉参加的学生,导师就应当要求其严格按教学规范进行。大学教学具有专业性、创造性、自主性、开放性•大学教学的专业性,要求我们以专业为背景传递专业知识和高深的学问。•大学教学的创造性要求我们不要当“课本教授”、“书本教授”、“粉笔教授”或“鼠标教授”,要当“点金教授”和“授渔教授”。•大学教学的自主性要求我们给学生提供学习方法和学习信息,让学生从自主学习中更多地接受知识量。•大学教学的开放性,要求我们追踪学科发展的动态。三、经济法研究的二种方法:“问题导向型”与“文本研究型”经济法学不是智力游戏,其价值和魅力在于对现实生活的深刻剖析,并以此为基础为我们提供一些可供社会选择的、用于改进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的行动方案与制度设计。这注定了经济法学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型的,其原动力来自于经济法学家们的“经世济民”的社会职责。1.“问题导向型”的教学研究(1)在资源的汲取上,不会先验地预设唯一“先进或正确”的法学资源,而是着眼于问题的解决,实现从仅限于汲取西方(尤其是英美)的法律资源向汲取所有人类所创造的能为我所用的法律资源的转变。更加注重以中国本土化的改革成果。(2)在法治实践上,关注点主要不在一个理论是否来自西方、是否先进,而是看它是否具有理论的解释力与对实践的契合度,因此就会导致中国法学发生从简单引进西方“先进”法律理念到注重通过田野工作为本的经验研究,为本土的法律实践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与具有可执行性的解决方案的转变。(3)在理论建构上,为了建构理论,必须回应实践;不会仅关注文本,而是立足实践。不仅会关注提出问题,而且重点在于解决问题。问题导向的研究范式:前二天,宁大法学院召开了一次长三江地区的法学论坛,研究的主题是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制保障。社会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列为加快改善民生的六大任务之一。党的十八大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并对加快形成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管理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新形势下探讨社会管理创新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同时也具有现实意义。在此次论坛上,我作了解一个发言,主题是“对社会管理创新中地方样本分析的几点思考”,就社会管理创新而言,全国已形成了模式,作为宁波,也有十大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包括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服务平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网络社会引导管理、优化实有人口管理服务、培育社会管理多元主体、推进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法律人能在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上做些什么?(1)将比较成熟的地方样本进行文本设计,走向法制化。即地方立法研究。(2)将社会管理服务中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众参与之间的权义关系进行界定,理清它们之间的运行关系。(3)如何创新都是对原有制度体系的突破,通过分析,寻找创新了什么,它打破了什么规章与制度体系,新的制度体系又如何建立。(4)多学科联合攻关中发挥法律人应有的作用。主要是进行制度框架的设计。2.“文本研究型”的教学研究也称知识体系研究型。以法条文本为对象,选用的方法是规范学的、定性的、纯思辨的。事实上,许多法条文本问题也的确很难采用实证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四、经济法研究的二种维度:时间维度、空间维度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一样,有其特定背景,亦即有其产生和发展的特定环境并因而与相关因素存在着互动关系。对此可以从多个角度、不同视角来解析,从而测定经济法在多个维度上的坐标,勾画出经济法的相对位置。1.从时间维度上研究经济法从时间维度上看,近代以来,法律的发展大略经历了近代法、现代法二个阶段。近代法主要是指与近代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相适应的民商法等私法和行政法、刑法等公法。现代法主要是指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后,在本世纪特别是30年代大危机和二战以后产生的经济法、社会法等。由于在解决问题的层面或调整的领域方面,近代法更为重视微观和个体,而现代法则更强调宏观和总体,因而现代法是更高层次的法。2.从空间维度研究经济法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化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各国的竞争日益激烈,矛盾和冲突也日益突出,为此,加强国际经济协调日显重要。经济法在空间上适用的具体“地点”,直接影响着经济法的适用实效。而实效的好坏,则与经济法是否适应不同层次的具体的“本土”密切相关。经济法可以研究本国领域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如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法问题,民生保障中的经济法问题,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经济法问题等。经济法也可以研究本国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中的法律问题,如中小企业走出去中的经济法问题,我国产品出口遭受国外反倾销中的经济法问题等。五、研学经济法的选择途径:以本科生为例1.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与指导2.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让学生当科研助手3.挑战杯及其他赛事活动的指导4.本科生与研究生共同参与经济法研究(学术沙龙)学术沙龙的基本特征:一是不受参与者的身份和研究领域限制;二是思想和言论自由;三是具有较强的学术性和思想性。六、经济法课程教学与毕业论文选题、指导作为经济法课程的任课老师,还会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如何将经济法的教学内容更好地在毕业论文环节中得以体现。这是我们课程老师所要认真思考的。毕业论文的撰写,对本科生的四年大学生涯具有某种归结性的意义。它也是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战略环节的高度。指导毕业论文,是一项有计划、有步骤的工作。包括指导选题、传授研究方法、帮助确定篇章架构、引领学生提炼学术结论、文字的校正和修订等。其中,选题指导为源头管理,更显重要。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工作,应该做到“三个结合”(1)结合指导教师近年来的主教方向或主研方向,开展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这样可把论文指导工作落到细处、深处、实处。(2)结合学生的考研方向,开展毕业论文选题指导。考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以作民商法方向的毕业论文为宜;考经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以作经济法方向的毕业论文为佳。这有利于学生写出优质的毕业论文,又能成功通过考研大关,达致中山先生所言的“毕其功于一役”的荣景。(3)结合学生的生涯规划,开展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我们的学生为了毕业论文的写作,前后耗时经年,投入其实不少。期许这种投入能够有资于其职业生涯,产生长长久久的效益。(1)选题求新。如学生所选之题陈旧,应予以劝阻。新颖的选题,可以大幅压缩论文抄袭的机率,甚至封杀学术造假的可能。选题创新,可以促成学术创新,甚至开拓学术领地。如何选好题目,作以下倡导:(2)选题求细。人们经常讲的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其实也是这个道理。如有学生专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或专研合伙企业的除名退伙制度,这样的选题算是比较细致了。(3)选题求深。平淡是治学的天敌,更遑论肤浅。如选题不深刻,则难以求取论文写作的深度。一些经济法选题存在的问题(1)试论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试论经济法的理念(3)试论保险法的基本问题(4)试论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问题(5)“黑色经济”现象的经济法思考(6)“权力经济”现象的经济法思考(7)“审计风暴”的经济法思考(8)“眼球经济”现象的经济法思考(9)区域经济发展的经济法思考(10)经济法制度的法经济分析(11)试论经济法理念中的国家(或政府)干预(12)关于行业立法的几点反思(13)经济法视野中社会中间层主体研究(14)经济法视角中的经济安全法律问题探讨(15)“三农”问题的经济法对策七、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与经济法研究的新领域中国经济法学现在面临的新问题很多。讲到中国问题时曾有人提到过“挨打”、“挨饿”、“挨骂”的说法。这当然是一种戏说。1.与学生一起研究民营中小企业的经济法促进与引导问题民营企业成长中的问题: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浙江民营中小企业尽管进行了企业形态的转换,但各企业自身成长状态各不相同,相当部分民营企业成长、发育良好,约占浙江民营企业总数的30-40%,但是,60-70%左右企业的成长能力较为薄弱,甚至很弱。目前,一些民营中小型企业在成长中存在一些“乱象”,概括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老小树”现象;(2)“大而后衰”现象;(3)“大而后死”现象;(4)“外迁枯死”现象;(5)“猝死”现象;(6)“休眠”现象。经济法如何促进其成长?2.与学生一起研究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问题市场准入是指民营企业在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后可以依法进入自然垄断产业与其他经批准才能进入的行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入壁垒:(1)规模经济壁垒。(2)必要资本量壁垒。(3)政策性壁垒。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来规范生产企业的认定和资质,限制其他企业的进入,这些政策法律制度就构成了新企业进入的政策性壁垒。3.与学生一起研究公益诉讼问题公益诉讼是指任
本文标题:经济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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