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经济法刘燕第一章序论第一节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第三节经济法的实施第一节经济法基础知识一、经济法的概念狭义:调整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广义: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经济关系被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一)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二)内容: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三)客体: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要件:应得到法律之认可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须具有独立性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2.精神产品:智力成果、道德产品和经济信息3.经济行为(四)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关系的产生法律关系的变更法律关系消灭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法律规范(基础、依据)法律事实(前提条件)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律事实的种类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练习A设立公司B发行股票C逃税D海啸E社会革命F战争第三节经济法的实施一、.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三、诉讼时效一、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形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纠纷的解决途径??当事人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一)诉讼管辖级别管辖: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地域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二)仲裁1.仲裁: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的准司法方式2.《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平等主体间的)练习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仲裁的是()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3.仲裁的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先行调解原则一裁终局原则4.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定法律关系的争议提交仲裁,并服从仲裁约束力的一种协议。仲裁协议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注意: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练习甲与乙约定:1.若发生争议提交华北地区仲裁委员会2.若发生争议提交简阳市仲裁委员会3.提交德阳市仲裁委员会4.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设置规则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协议的效力幻灯片22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约束双方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对法院的法律效力: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三、诉讼时效1.概念: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2.诉讼时效的期间: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算)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依具体法律而定最长诉讼时效: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什么要规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唤醒“权利沉睡者”!3.诉讼时效的中止(1)概念: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3.诉讼时效的中止(2)要件:诉讼时效中止:暂时停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通常是因不可抗力等客观事由障碍导致4.诉讼时效的中断(1)概念: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4.诉讼时效的中断(2)要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练习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期为1年。半年后,乙出国深造,3年后回来,向甲要求还款,甲还款了。后甲听朋友说,该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遂要求乙返还。乙不返还,甲诉至法院,对甲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A、不予支持B、予以支持C、不予受理D、支持一半甲于1995年5月12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保管处。5月14日,该包裹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时届满?()A、1996年5月14日B、1996年5月25日C、1997年5月14日D、1997年5月25日练习: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199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A、1982年1月1日B、2000年6月30日C、2001年1月1日D、2001年6月30日练习甲借给乙2万元钱,约定2000年8月1日还款,乙届时未还款,甲一直未主张权利,乙也未主动提到还款事项。甲于2002年1月1日直接去法院起诉,恰逢当天该地区发生地震,法院办公楼倒塌,至2002年3月l日正式上班。1.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__年__月__日2.诉讼时效终止的时间是__年__月__日3.假如2002年1月1日得以起诉,诉讼时效终止的时间是多少?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念:二、特征: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是非法人企业区别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指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所负的责任(1)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2)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独资企业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合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第一节普通合伙企业一、特征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责任指债务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所负的责任连带责任各责任人都有义务代负其他责任人应负担的责任份额,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总结:对外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对内责任:按份责任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D.要求甲清偿5万元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三、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必须订立合伙协议练习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缴纳出资合伙名称营业场所及必要条件三、合伙企业的财产练习张某、程某将自己的合伙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是()。A、未经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52万元的合同B、未经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市场价格出租给本企业C、未经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三、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财产的性质共同共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因此,其处分应当得到全体合伙人的授权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企业财产的出质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无须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利润合伙亏损合伙损益分配原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五、合伙企业与合伙债务的清偿(一)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p74(二)合伙人债务的清偿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某又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其权利的行使无法得到保障。张某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有:()A.张某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B.张某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C.张某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D.张某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张某、孙某和姚某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张某现金出资3万,孙某劳务出资,作价1万元,姚某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2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1:1:1。在经营过程中,赵某拖欠该饭店餐费2000元,而合伙人张某又欠赵某借款5000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孙某不能以劳务出资,只能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B.合伙协议中关于利润和亏损的约定比例不合法,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赵某可以以对张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张某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用于清偿其对赵某的债务(二)合伙人债务的清偿原则合伙人的债务不能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进行清偿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1.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用于清偿。2.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六、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一)入伙: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条件:1.全体合伙人同意,2.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人的义务: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要与原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目的是有利于第三人决定是否入伙。(二)退伙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合伙人。(1)甲死亡,其儿子是继承人。(2)乙因吸毒,耗尽家产。(3)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乙当然退伙。B。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甲子可以成为合伙人。C。甲子若成为合伙人,可与丁一起决定将丙除名。D。甲子若成为合伙人,可与丁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2008年1月,甲乙丙成立合伙企业,甲现金出资5万元,乙房屋出资8万元,丙劳务出资4万元。,约定按同比例分配盈余与亏损。08年6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1年期08年9月丁入伙,过了段时间,企业经营恶化08.9月,甲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甲结算了自己的债务后退伙。09.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企业,将企业剩余财产3万元分配,但未清偿未到期银行贷款。09.6月,贷款已到期,银行发现企业已解散,要求甲乙丙丁偿还债务。甲:自
本文标题:经济法3Js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6397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