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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技术工作自查报告总结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型政府的工作主线,以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为重点,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标,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现代化进程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南宁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事项及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1.科学谋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进行部署,年初即制定了教育系统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明确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年终工作考核指标,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贯彻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坚持定期汇报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每年,局政策法规科至少2次在局领导班子会专题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使局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每年向市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并针对依法行政考核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2.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发挥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作用。为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我局在给政策法规科配备法律专业人员的基础上,专门聘请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并成立法律顾问室,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在局2015年部门预算中,我局专项制订了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法律顾问费的预算,确保法制工作经费充足,促进法制机构建设。我局坚持实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务会制度,在研究有关局重大行政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我局均要求会前充分听取局政策法规科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列席局务会10多次,对10多项重大决策和制度充分发表法律意见,为局领导研究解决政策难题提供参谋。3.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从局领导到中层干部都能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2015年,根据《南宁市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组织了6名新提拔的科级、校级领导参加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全员获得合格证书。组织机关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食品安全法》,举办了学校章程建设、学籍管理、预算法和财务管理等专题讲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教育部参加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培训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教育法制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等法制教育培训班,组织局直属学校参加全区依法治校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法制机构人员参加全市推进依法行政专题研修班等。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责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能力。编印《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政策文件汇编》和《教师应知应会政策文件汇编》,收录了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涉及办学方针、校长标准、学校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教师资格、纪律管理、师德师风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20余份,组织各单位开展学习会和研讨会集中学习,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与教职工对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解与应用,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4.积极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2015年1月,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第二次协调会在南宁召开,我局作为全国8个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会议上专题汇报了推进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诚信管理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等方面工作。同时,我局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融合到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项目中,出台《南宁市教育局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组建了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重点推进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配合市法制办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调研,针对政府法律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校外托管立法调研等方面与调研组展开讨论。(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教育规范性文件体系1.坚持依法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南宁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南宁市教育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将关系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重大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对涉及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大事项、代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决策,积极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坚持履行风险评估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稳定的隐患。全年共作出重大决策3项,分别为《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南宁市教育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报送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其中《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是今年全市招生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项目,体育中考适当调整考试项目、引入电子计时,使体育中考更合理规范;提高体育成绩在中考总成绩的比例,率先在全区实现体育中考原始赋分值由30分提高到60分。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因行政决策失当,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了重大决策有效实施。2.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确保法制统一。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南宁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审议”原则,遵循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工作程序,紧扣教育改革等中心工作加强立法。法规科的合法性审查不仅对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和文件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还注重对文件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行政管理对象发挥调节、指导作用。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并公布了《南宁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等6份规范性文件。通过研究完善一系列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覆盖教育各项重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体系,为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3.开展立法调研,为完善教育法治配套规章制度做好准备。今年8月底,我局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南府办〔2015〕14号)要求,牵头联合市工商、食药、消防、法制办等部门到福州市、厦门市和郑州市开展校外托管立法调研,并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校外托管机构的摸底调查,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和规章草案,为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做好准备。(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2015年,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我局组织了10名应考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续职)考试,并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统一培训。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培训班。目前,我局机关有30人持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占在职在编公务员比例75%,直属单位有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南宁市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和《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的评查标准对本局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进行检查,共抽查了行政执法案卷30份,并对行政执法典型案卷进行了评析,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改正。3.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及时报送了《2015年南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详细说明了本年度我局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情况,未作出行政执法行为领域的管理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4.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5〕86号)要求,我局出台了《南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南宁市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供制度保障。5.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规范教育部门管理行为。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对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指导、其他等10类行政职权进行梳理,我局经过精简、清理,与市审改办、法制办“三来三回”反复研究修改,最终确立我局共42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职权12项;确立我局14项行政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6.按照教育行政执法的特点和新的执法要求,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启动修订了《南宁市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制订《南宁市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试行)》工作,对我局职能范围内的18大项42小项行政处罚项目逐一细化、量化处罚裁量权,原则上分轻微、较重、严重三种情况,确定不同的处罚标准,完善适用规则,防止轻错重罚、重错轻罚,积极探索以执法手段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方式方法。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模式,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将原先散落在基教科、职成科、人事科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划转到行政审批办公室(挂在政策法规科),改变原来各科室分散受理的`繁杂程序。同时,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行使全局的行政许可职能,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任命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为“首席代表”,全权负责窗口各项工作。除民办学校设立、撤销等重大审批事项必须经局领导班子会集体审议外,其他审批事项均由“首席代表”和局分管领导全权负责审核、批准。2015年,我局受理办结行政审批申请831件,均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按时办结率100%,无超期办结的事项。(四)强化行政监督,保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1.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于2015年8月至9月开展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印发工作方案和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针对专项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逐项收集整理材料,制作卷宗。9月初,我局组成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组,对良庆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南宁市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听取汇报、询问情况、抽查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综合检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我局县(区)教育局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装备配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自评,精心安排迎检工作,对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2.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主动公开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案、中小学招生录取程序、新生录取结果
本文标题:教师专业技术工作自查报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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