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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华德专审字(2009)47号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2009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贵公司管理层对该预测及其所依据的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负责。这些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已在盈利预测报告中披露。根据我们对支持盈利预测报告中披露的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该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没有为盈利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贵公司2009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是在该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该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进行了列报。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报材料之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如贵公司将本报告用于其他方面,因使用不当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无关。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深圳中国注册会计师:2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2009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本公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3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一、编制基础1、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集团”)所持有的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公司”)、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都仁和”)的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或“目标公司”),董事会假设上述收购行为已于2008年1月1日完成,康美公司、药都仁和已在本公司的架构下组成的会计主体为本备考合并盈利预测编制的会计主体(以下简称为“公司”)。2、本盈利预测以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08年实际经营成果为基础,遵循下列基本假设,结合本公司2009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以下文第二条所述之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为前提、按照下文“备考合并盈利预测编制说明”中所述公司之主要会计政策编制了公司2009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3、编制本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大方面与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一致的。二、基本假设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政治、法律、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于预测期间将不会有任何重大变动。2、国家立法及制度于预测期间将不会有重大变动而导致公司的资产或经营受到负面影响。3、经营所涉及的税项,包括增值税及各项相关税项的征税基准和税率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动。4、于预测期间的通货膨胀率与编制日的通胀没有重大差别。5、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及其补充规定,公司预计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会因新会计准则相关解释及实施细则陆续出台而发生重大调整。目标公司原以2006年2月15日以前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本次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假设目标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即开始全面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6、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7、于预测期间,公司生产经营将不会因原材料的供应中断而蒙受不利影响。48、于预测期间,公司生产经营将不会因劳资争议以及其他董事会不能控制的原因而蒙受不利影响。9、于预测期间,公司生产经营将不会因主要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不能正常发挥等因素而受到严重影响。10、除列示于本备考合并盈利预测的固定资产开支外,公司没有其他重大资产购置。11、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已签定合同或意向书的产品交付时间、销售的季节性变化与趋势,以及目前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的最新情况而厘定。12、应收及应付关联人士收入及费用的计算基准,与因应本次收购而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协议所载的计算基准一致。13、公司产成品的库存量为2008年12月末水平,预测期内产销率100%14、主要营运支出于发生当月支付。15、主要收入及支出均以人民币兑付,在以外币采购设备的承担方面,估计没有重大的汇兑差额。16、国家现行外汇汇率在正常的范围内变动;17、在预测期间内无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18、董事会并不预期在预测期间出现任何重大非经常事项或特殊项目。52009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编制单位: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说明2008年实现数2009年度预测数一、营业总收入四(一)88,195.24106,129.51减:营业总成本四(一)30,055.0238,699.43营业税金及附加四(二)947.751,236.01营业费用四(三)35,147.9741,332.09管理费用四(四)4,529.173,942.97财务费用四(五)375.82210.18资产减值损失四(六)36.99145.93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17,102.5220562.90加:营业外收入四(七)419.72210.00减:营业外支出四(八)365.85-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三、利润总额17,156.3920772.90减:所得税费用四(九)4,393.825,261.51四、净利润12,762.5715511.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编制人:6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说明一、基本情况1、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仁和药业”)前身系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化纤”),是1996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九江化学纤维总厂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上市公司。1996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18号文批准,九江化纤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每股6.26元的价格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并于同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650,总股本为5,2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3,900万股、社会公众股1,300万股。其后通过199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998年配股,199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01年配股,200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九江化纤总股本增至20,010.24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3,439.52万股,社会公众股6,570.72万股。2006年8月2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江西省华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九江化学纤维总厂所持有的九江化纤13,439.52万股国有法人股,受让方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集团”)以每股0.224元的单价受让九江化学纤维总厂所持有的九江化纤13,439.52万股的股权,总计受让价格为3,005万元人民币。2007年3月29日公司正式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2006年末流通股本65,707,19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转增3.045股,本次转增总股数是20,007,842股。截止本期末公司总股本为22,011.0242万股,其中:法人股13,439.52万股,社会公众股8,571.5042万股。2006年九江化纤采取“壳资分离、资产置换”的方案实施资产重组,即剥离九江化纤原有化纤类相关资产和负债给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将仁和集团及仁和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文龙、肖正连所持有的医药类相关资产通过购买的方式重组进入本公司。该部分资产包括: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100%的股权、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鼓公司”)100%的股权、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公司”)100%的股权、相关产品商标所有权。公司主营:中药材种植;药材种苗培植;纸箱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文体办公用品、百货的批发、零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公司法定住所:九江市九龙街龙翔国贸大厦。7法定代表人:梅强营业执照号: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36000011308332、根据公司2008年9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增发预案”)决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万股(含9,000万股),且不低于6,000万股(含6,0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6.7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仁和集团所持有的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3、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公司”)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商外资赣外资字(1998)0279号文批准,于1998年11月19日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康美公司成立时取得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合赣总字第002582号企业法人执照,注册资本为72.3万美元。2007年5月22日经宜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宜外贸外资字(2007)67号文批准外方将所持的25%的股权转让给周家宁先生,康美公司变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仁和集团450万元,占75%,周家宁150万元,占25%。2007年6月26日康美公司通过同比例增资66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股权比例不变。2007年12月周家宁先生将所持康美公司所有股权转给仁和集团,至此,康美公司由仁和集团独资,注册资金7200万。注册地址:江西省樟树市863高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李大明营业执照注册号:36098221000146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护肤类、发用类化妆品、日用化工用品、日用洗涤用品(凭已核准的卫生许可证项目生产销售),进出口经营权(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4、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都仁和”)系于2001年3月,由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与樟树制药厂、自然人杨文龙先生共同出资1000万组建,其中:杨文龙占注册资金80%,樟树制药厂占15%,药业公司占5%。2001年7月,仁和集团收购药业公司与杨文龙先生所持药都仁和所有股权,2005年1月,樟树制药厂所持药都仁和股权转给樟树医药集团,2008年3月,樟树医药集团所持药都仁和股权转给仁和集团,至此,药都仁和由仁和集团独资,注册资金1000万。2008年8月,仁和集团对公司进行增资,药都仁和注册资金由1000万的增至13180万元。注册地:樟树市药都路29号法定代表人:曾雄辉注册资本:13180万元人民币8营业执照注册号:360982210000363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溶液剂(外用)、搽剂、洗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栓剂、软膏剂、软胶囊剂、滴丸剂、乳膏剂、卫生用品(皮肤粘膜卫生用品)、口服混悬剂、煎膏剂及食品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绿色通道牌常顺通茶”合作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进出口经营权。(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公司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一)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二)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三)记账基础和计量属性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计量基础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如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则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四)外币折算对发生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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