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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9号一、总则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1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2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3矿泉水疗、人防建筑;4工业生产给水排水;5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二、术语1、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2、生活杂用水: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3、最大时用水量:最高日最大用水时段内的小时用水量。4、平均时用水量:最高日用水时段内的平均小时用水量。5、引入管: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或由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给水管网的管段。6、接户管:布置在建筑物周围,直接与建筑物引入管和排出管相接的给水排水管道。7、入户管(进户管):住宅内生活给水管道进入住户至水表的管段。8、竖向分区:建筑给水系统中,在垂直向分成若干供水区。9、并联供水:建筑物各竖向给水分区有独立增(减)压系统供水的方式。10、串联供水:建筑物各竖向给水分区,逐区串级增(减)压供水的方式。11、叠压供水:利用室外给水管网余压直接抽水再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12、明设:室内管道明露布置的方法。13、暗设:室内管道布置在墙体管槽、管道井或管沟内,或者由建筑装饰隐蔽的敷设方法。14、生活污水: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粪便污水。15、生活废水: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洗涤水。16、生活排水: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排出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的总称。17、排出管:从建筑物内至室外检查井的排水横管段。18、覆土深度:埋地管道管顶至地表面的垂直距离。19、埋设深度:埋地排水管道内底至地表面的垂直距离。20、隔油池:分隔、拦集生活废水中油脂物质的小型处理构筑物。21、化粪池将生活污水分格沉淀,并对污泥进行厌氧消化的小型处理构筑物。22、医院污水: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中被病原体污染了的水。23、一级处理:又称机械处理。采用机械方法对污水进行初级处理。24、二级处理:由机械处理和生物化学或化学处理组成的污水处理过程。25、换气次数:通风系统单位时间内送风或排风体积与室内空间体积之比。26、暴雨强度: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27、重现期:经一定长的雨量观测资料统计分析,等于或大于某暴雨强度的降雨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其单位通常以年表示。28、降雨历时:降雨过程中的任意连续时段。29、地面集水时间: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表径流到雨水管渠入口的时间。简称集水时间。30、管内流行时间:雨水在管渠中流行的时间。简称流行时间。汇水面积:雨水管渠汇集降雨的面积。31、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按重力流设计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32、雨水口:将地面雨水导入雨水管渠的带格栅的集水口。33、雨落水管:敷设在建筑物外墙,用于排除屋面雨水的排水立管。34、悬吊管:悬吊在屋架、楼板和梁下或架空在柱上的雨水横管。35、雨水斗:将建筑物屋面的雨水导入雨水立管的装置。36、上行下给式:给水横干管位于配水管网的上部,通过立管向下给水的方式。37、下行上给式:给水横于管位于配水管网的下部,通过立管向上给水的方式。38、回水管:在热水循环管系中仅通过循环流量的管段。二、给水1、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1)居民生活用水量;2)公共建筑用水量;3)绿化用水量;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5)道路、广场用水量;6)公用设施用水量;7)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8)消防用水量。O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常用水量。O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应按小区人口下表3-1-9计算1、用水量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可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设置标准按下表。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三、用水量注:1除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定额中含食堂用水,其它均不含食堂用水。2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3医疗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4空调用水应另计。O工业企业建筑时,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30L/人·班~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O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采用的冲洗方式,以及车辆用途,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等。2、水质和防水质污染1、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2、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3、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4、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5、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6、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7、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它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8、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3、系统选择1、建筑物内的给水系统宜按下列要求确定:(1)应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或)水量不足时,应根据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选用贮水调节和加压供水方案;(2)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节约供水、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3)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4)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4、管材、附件和水表1、小区室外埋地给水管道采用的管材,应具有耐腐蚀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能力。可采用塑料给水管、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2、室内的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及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注:高层建筑给水立管不宜采用塑料管(铝合金衬塑管)3、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应耐腐蚀和耐压。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压力的等级及使用温度,可采用全铜、全不锈钢、铁壳铜芯和全塑阀门等。室外:PE给水管铝合金衬塑管室内:PPR给水管4、给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1)小区给水管道从城镇给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2)小区室外环状管网的节点处,应按分隔要求设置;环状管段过长时,宜设置分段阀门;3)从小区给水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或接户管起端;4)入户管、水表前和各分支立管;5)室内给水管道向住户、公用卫生间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6)水池(箱)、加压泵房、加热器、减压阀、倒流防止器等处应按安装要求配置。5、倒流防止器设置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环境;2)排水口不得直接接至排水管,应采用间接排水;3)应安装在便于维护的地方,不得安装在可能结冻或被水淹没的场所。6、真空破坏器设置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环境;2)应直接安装于配水支管的最高点,其位置高出最高用水点或最高溢流水位的垂直高度,压力型不得小于300mm;大气型不得小于150mm;3)真空破坏器的进气口应向下。5、管道布置及敷设1、小区的室外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网,或与城镇给水管连接成环状网。环状给水管网与城镇给水管的连接管不宜少于两条。2、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应沿区内道路敷设,宜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在人行道、慢车道或草地下;管道外壁距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m,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3、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4、室外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接口不应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设置钢套管,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5、室外给水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6、室外给水管道上的阀门,宜设置阀门井或阀门套筒。7、敷设在室外综合管廊(沟)内的给水管道,宜在热水、热力管道下方,冷冻管和排水管的上方。8、室内冷、热水管上、下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下方。卫生器具的冷水连接管,应在热水连接管的右侧。9、生活给水管道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管廊(沟)敷设。10、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11、室内给水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房、电梯机房、通信机房、大中型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中心、音像库房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配电柜上方通过。12、室内给水管道的布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13、室内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6、水塔、水箱、贮水池1、小区采用水塔作为生活用水的调节构筑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塔的有效容积应经计算确定;2)有冻结危险的水塔应有保温防冻措施2、生活用水高位水箱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城镇给水管网夜间直接进水的高位水箱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宜按用水人数和最高日用水定额确定;由水泵联动提升进水的水箱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不宜小于最大用水时水量的50%。2)水箱的设置高度(以底板面计)应满足最高层用户的用水水压要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宜采取管道增压措施。7、游泳池与水上游乐池1、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水加热所需热量应经计算确定,加热方式宜采用间接式。并应优先采用余热和废热、太阳能等天然热能作为热源。2、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初次充水时间,应根据使用性质、城镇给水条件等确定,游泳池不宜超过48h;水上游乐池不宜超过72h。3、家庭游泳池等小型游泳池当采用生活饮用水直接补(充)水时,补充水管应采取有效的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4、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进水口、池底回水口和泄水口的格栅孔隙的大小,应防止卡入游泳者手指、脚趾。泄水口的数量应满足不会产生负压造成对人体的伤害5、比赛用跳水池必须设置水面制波和喷水装置。6、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设计温度应根据池的类型按下表确定:8、水景1、水景的水质应符合相关的水景的水质标准。当无法满足时,应进行水质净化处理2、水景工程应根据喷头造型分组布置喷头。喷泉每组独立运行的喷头,其规格宜相同3、水景工程循环水泵宜采用潜水泵,并应直接设置于水池底。娱乐性水景的供人涉水区域,不应设置水泵4、当水景水池采用生活饮用水作为补充水时,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补水管上应设置用水计量装置。5、有水位控制和补水要求的水景水池应设置补充水管、溢流管、泄水管等管道。在池的周围宜设排水设施。6、水景工程的运行方式可根据工程要求设计成手控、程控或声控。控制柜应按电气工程要求,设置于控制室内。控制室应干燥、通风。二、排水1、系统选择1、小区排水系统应采用生活排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2、建筑物内下列情况下宜采用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分流的排水系统:1)建筑物使用性质对卫生标准要求较高时;2)生活废水量较大,且环卫部门要求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城镇排水管道时;3)生活废水需回收利用时。3、下列建筑排水应单独排水至水处理或回收构筑物:1)职工食堂、营业餐厅的厨房含有大量油脂的洗涤废水;2)机械自动洗车台冲洗水;3)含有大量致病菌,放射性元素超过排放标准的医院污水;4)水温超过40℃的锅炉、水加热器等加热设备排水;5)用作回用水水源的生活排水;6)实验室有害有毒废水。2、卫生器具及存水弯1、当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替代水封。2、医疗卫生机构内门诊、病房、化验室、试验室等处不在同一房间内的卫生器具不得
本文标题: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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