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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大额付款查证制度会计结算部2011年8月20日制定依据及定义工作原则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及管理规定录音电话管理制定依据及定义一、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下发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对新客户大额存款和开设账户,要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KYB)的原则,洞察和了解该客户的一切主要情况,了解其业务及财务管理的基本状况和变化;对大额出账和走账,手续上必须按照不同额度设限,分别由基层行双人验核或由上级行独立进行复审、批准。要建立与该客户两个以上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二、定义:大额付款查证是指营业机构查证人员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笔交易金额超过或等于约定额度的出账业务,按客户约定的大额付款查证联系人、查证联系电话与客户进行电话或面对面核实确认,确保款项的支付基于客户真实意愿。大额付款查证作为业务操作流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一种必要的辅助手段。工作原则双热线原则风险控制原则及时性原则账户合规原则工作原则账户合规原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有效是办理大额付款查证的基本前提。各级营业机构要严把开户关口,认真审查客户提交的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在使用过程中保证账户资料连续、有效。及时性原则对规定应进行查证的大额付款业务,在款项支付前,营业机构查证人员应采取有效方式及时与客户约定的查证联系人进行核实确认。双热线原则各营业机构应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与客户约定至少两个查证联系人,约定的查证联系人之一应为单位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同时营业机构两名查证人员应分别与客户约定的两名查证联系人其中一人进行查证,确保大额款项支付真实有效。风险控制原则大额付款查证制度作为银行识别和控制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的原则,洞察和了解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要与账户管理、银企对账、可疑资金报告、检查辅导等风险控制手段相结合,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业务范围适用范围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发生单笔人民币50(含)万元以上的付款业务进行查证如客户约定的查证金额低于规定的查证金额,应按协议约定进行查证。如客户约定的查证金额高于规定的查证金额,也应按本条款规定的额度查证各分行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设定额度例:约定10万,则按10万查证。例:约定100万,则按50万查证。不纳入查证范围执行银企相关协议或合约的支付业务(代发工资、转保证金账户、银承到期付款等)由系统自动完成账务处理的支付业务(利息的扣收、贷款到期等)由银行业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支付指令主动发起的支付业务(逾期扣款等)单位活期存款账户与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之间款项的划转。税款、公用事业费用及行政罚款的收缴等业务。(根据收款方及用途判断)有权机关强行扣划的支付业务。注:1、大额网银落地、客户主动归还贷款、财政款项均需查证。2、验资、增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不适用本制度,不需签订查证协议,无需查证。验资、增资成功销户后,款项依据“开户许可证”划转至基本存款账户。业务流程及管理规定协议签订查证方式查证内容查证结果协议签订•营业机构在办理账户开立时,应与客户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大额付款查证额度、查证联系人及查证电话。•如需变更约定内容,应由客户出具正式公函和介绍信,不得直接在协议上进行变更。•如协议中签订多个查证联系人的,应与全部查证联系人进行查证。营业机构经办员A查证方式•大额付款业务在款项支付前,应由营业机构两名查证人员分别与客户约定的两名查证联系人进行一对一电话核查。(如图所示)营业机构经办员B客户查证人A客户查证人B查证核实查证核实•客户约定多个查证联系人的,营业机构可按以上方式灵活分配。例如:协议签订三个查证联系人,营业机构经办员A与客户两名查证人核实,营业机构经办员B与客户另外一名查证人核实。•营业机构查证人员也可以通过柜面、上门等有效形式与约定的查证联系人当面核实。查证内容大额付款查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客户约定的查证联系人付款金额及日期凭证号码收款人信息客户明确的支付意愿查证结果处理•大额付款查证后,在支付凭证背面空白处加盖“大额付款查证专用印章”(以下简称专用印章),在专用印章上由两名营业机构查证人员填写查证时间、查证联系人和查证电话,在查证结果栏填写客户答复的结果,并由两名营业机构查证人员签章确认。•如无法联系在查证结果栏注明原因,对客户柜面提交支付凭证的还需核查前来办理业务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支付凭证背面空白处摘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留存联系电话。无法联系的这样摘录客户信息,现金支票除电话外不用重复摘录。•柜面、上门查证的需在查证结果栏注明,并由单位查证联系人在查证电话栏签字确认,无需填写查证电话。查证联系人应在这里签字这里只填查证结果就可以了•在大额付款查证过程中,如果客户明确表示非本单位真实支付意愿,或者对支付事项完全不知情,应加强对支付凭证、印鉴、支付密码的重新审核,严禁未查明情况随意支付款项,防止案件发生。1、发现支付凭证或支付要素属伪造的,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2、支付凭证各项支付要素无误(1)通过同城提入的,付款单位应在退票规定时间内向营业机构出具介绍信、一式两份拒绝付款证明、经办人身份证件。营业机构核实付款单位出具的相关信息无误后,一份拒绝付款证明随支付凭证退回提入行,另一份拒绝付款证明同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作为退票凭证的附件随传票装订保管。(2)由客户柜面提交的,做好解释工作,将凭证退还持票人,由持票人自行联系付款单位。录音电话管理大额付款查证中使用的电话设备可采用录音电话,也可使用普通电话设备。取消大额付款查证登记簿,一律在支付凭证背面加盖专用印章。采用录音电话的营业机构应配备具有刻录和复制功能的录音设备,录音电话应清晰记录与客户的通话内容,可自动记录录音时间、电话号码等索引信息。根据购买录音设备的容量,定期将录音内容刻制成光盘,作为电子档案保管。谢谢
本文标题:大额付款查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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