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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商品课税制度商品课税概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一、商品课税概述•商品课税是对商品和劳务征收的一类税,地位重要,是许多国家主要税收来源。•1、特点:•课税对象普遍,所有商品、非商品性服务;•计税依据灵活;•比例税率,可干预经济;•征管简便,与商品成本、盈利无关;•转嫁税负容易;•税负有累进性和隐蔽性2、类型•征收范围看,综合性商品税和选择性商品税;•征收环节看,单环节征税和多环节征税;•计税方式看,从价税和从量税;•征税地点看,国内商品税和国境商品税3、商品税制结构•周转税制,有些发展中国家采用;•销售税和消费税结合制,大多数国家使用;•增值税和消费税结合制,我国采用•4、我国商品税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二、增值税•1.概念•增值税是在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行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问:一家企业生产某种产品,销售价格100元,其中65元为外购项目金额,35元余额,征收传统的流转税(产品税)和征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各是什么?增值额•理论上指一定时期内劳动力在生产商品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相当于纳税人所销售的商品价值中的v+m部分。•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角度看,指该单位的工资、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等;从一项进入最终消费领域的商品角度看,指该项商品经历各个生产、流通环节时人们所创造的价值之和。•实践上,为法定增值额,可等于、大于、小于理论增值额。增值额的概念和特征理论增值额就一个企业来说就一批商品来说该企业本期销售收入扣除外购物品和劳务后的余额该商品在各生产流转环节的增值额之和等于其最终售价法定增值额生产型增值税C+V+M-C1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GNP)收入型增值税C+V+M-C相当于国民收入(NI)消费型增值税C+V+M-C1-本期购入的固定资产,相当于全部消费品2.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法定增值额除包括新创造的价值,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相当于当期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等理论增值额和折扣额之和。对C:V高的行业的发展及加快技术进步的企业有不利的影响。大于理论增值额,利于扩大财政。(2)收入型增值税•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扣除。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等各个增值项目之和。•与理论上增值额一致,是标准的增值税,可在固定资产折旧期内逐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凭发票扣税,折旧问题复杂,所以不被广泛使用。阿根廷、摩洛哥及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使用。(3)消费型增值税•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其法定这只鹅为纳税人当期销售收入总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强的激励效应;彻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利于技术进步;小于理论增值额,不利于组织财政收入。理论增值额的第二个特性环节销售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10%)第一环节10010010第二环节150505第三环节200505合计最终售价20020020我国现行增值税为什么要转型?•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抑制投资,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由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使增值税仍存在重复课税现象。•扣除不彻底也必然使产品间的公平竞争受到影响(对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不利)•从加入WTO与国际接归来看,世界大多数国家是消费型增值税,产品含税较低,我们不转型不利于对外经济交往。3.增值税特点•(1)一般特点:•征收范围广,税源充裕;•实行道道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影响,具有税收中性效应;•税负随应税商品的流转而向购买者转嫁,由最终消费者承担。(2)我国现行增值税特点•价外计税,间接性质更明显,使企业成本、利润核算不受税收影响;•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征方法: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13%低税率,购进扣税法;小规模纳税人6%、4%,简易方法;出口商品零售税;•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设两档税率。4.我国现行增值税制•(1)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一般纳税人: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以此为主兼营批零的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性单位;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企业型单位。•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认定权限在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增值税的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根据条例凡在中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单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承租人和承包人扣缴义务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2009.1.1小规模纳税人的变化•标准: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由原来的100万元和1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和80万元;•税率:两档税率统一调整为3%;•起征点:销售货物的由月销售额600-2000元为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月销售额200-800元为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销售额50-80元为150-200元(2)征税范围•工业生产、商品批发、商品零售、和商品进口、加工、修理装配。向国际规范化方向发展。•(3)税率•17%基本税率,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等;•13%低税率,农业产品,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图书报纸等;•小规模纳税人:商业4%,其他6%。增值税的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退税率有五档5%6%13%15%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4%或6%(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扣税法: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金–进项税金=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1)销售额销售额=销售量×计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一般情况下是专用发票记录的价格;含增值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视同销售行为--组成计税价格2)税率3)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和不许抵扣项目。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x征税率•进口货物(没有抵扣)•若进口货物同时纳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完税关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若进口货物不同时包括纳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基本规定:税法规定的不包含增值税税额在内的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只包括成本和利润。•我国规定:计税销售额是价外费用(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出版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交叉征消费税的应税货物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以人民币计算,一旦折合,1年内不变更。计税销售额•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若改货物不同时征收消费税的,则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若同时征收消费税的,则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为10%。进项税额的抵扣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允许按买家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例1•某电缆生产企业2002.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电缆款为2500万元;同期购入原材料1200万元,同时发生运费20万元,当月增值税发票和运费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计算该电缆企业2002.11应纳税款。计算•解:•该企业购进业务增值税为17%•应纳税额=2500x17%-1200x17%-20x7%•=219.6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例2某私人商品加工厂,2003.7销售自产水果罐头1200箱,每箱售价80元,当月购入原材料5万元,销售产品和购入原材料发生运费1500元,以上购销金额均为含税价格,并开有普通发票,计算该食品厂2003.7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解:•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1200x80/(1+6%)=90566•应纳税额•=90566x6%=5433.96元进口货物应纳税额例3某进出口公司2004.3进口商品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500万元,当月在国内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400万元,该商品的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7%,计算该公司2004.3应纳的进口环节和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计算•解:•进口环节应纳税额=500x(1+10%)x17%=93.50万元•国内销售应纳税额•=1400x17%-93.50=144.50万元增值税计税过程举例资料:某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取得价税混合收入342,000元,另有一笔视同销售业务,核定的生产成本25,000元,成本利润率5%。当月发生进项税额36,800元,其中用于免税项目的进货发生的进项税额750元。计算应纳增值税额。计算:〔342,000/(1+17%)+25,000×(1+5%)〕×17%-(36,800-750)=54155-36050=18105元(应纳增值税额)(5)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按期纳税•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具体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纳税。按次纳税•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按次纳税。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凭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机构所在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海关申报纳税。(6)增值税的减税与免税•减免税项目:8种,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用具、古旧图书、仪器设备等;•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销售货物:月销售额600-2000元;•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200-800元;•按次纳税:次(日)销售额50-80元三、消费税1.概述(1)含义:主要是狭义的(特别消费税),对某些特定的消费资料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要选择地征税。(2)类型:有限型消费型,资源性高利润消费品,税目在10-15种;中间型消费型:税目20-30种;延伸型消费税:范围广,税目多。发展中国家宽些,单一环节一次课税。(3)课征方式•直接消费税:购买应税消费资料时直接征收,价外加税,由消费者直接承担;•间接消费税:向生产或销售消费资料的经营者征税,价内税。•(4)特征:•征收范围有选择性和灵活性;•明确体现国家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强;(中央税)•单一环节一次课征,征管效率高;•没有减免税规定。消费税概述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1994年开征。此前虽无此名义税种,但具有消费税特性的税种早已存在(产品税。特别消费税、特种消费行为税等)消费税的特性选择性消费税单一环节课税销售全额计税差别税率制二次调节税结构性调节2.我国现行消费税基本课征制度(1)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单位和个人(2)课税对象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等;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性产品税基宽广,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商品(3)消费税的税目、税率•2006年4月消费税进行新的调整,目前消费税共设了14个税目,下设若干子税目。•消费税率采取比例税率(14个税目)、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比例加定额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这主要是根据各种应税品目的
本文标题:10章商品课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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