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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与原因分析胡荣内容提要:根据2001年在福建省寿宁县和厦门市10个乡镇913户农村居民抽样调查的资料,本文分析了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和原因。作者认为,随着农户收入的提高,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日益扩大,经济越是发达,收入差距也越大。地域因素和不同收入来源都对农户收入产生显著影响。统计分析还表明,是否党员和是否担任村干部对农户收入并不具有显著影响,而受教育程度则对农户收入具有正面积极影响。关键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社会转型作者:胡荣,男,1962年生,博士,厦门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一、导言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农村居民的收入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异也日益扩大。有关统计表明(参看唐平、曹蓉,1996),自1980年至1985年,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农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速度分别为16.4%、14.6%和12.9%。尽管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都均有大幅度提高,但地区差距则不断扩大。1980年,中、西部农村居民与东部农村居民收入的绝对差额分别为37元和46元,到1995年收入绝对差距则扩大到724和1066元。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差异的扩大引起了许多相关学者的注意。张平在研究中国农村发展的不平等时,试图回答乡镇企业在农村收入不平等中的作用,认为中国农村收入差距既来自区域内也来自区域间,其中区域间收入差异对总的不平等贡献在加大,而区域间收入差距加大最主要的原因是区域间工资性收入的不平等,即各个区域间农村非农化就业机会上的不均等(张平,1998)。赵满华、窦文章(1997)在归纳农村居民收入发生变化的几个特征时,也谈到不同区域之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和家庭经营性纯收入的比重明显上升。农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也引起了社会学者的关注。美国学者倪志伟根据1985年在福建农村的调查数据提出了著名的市场转型理论(Nee,1989)。倪志伟的研究表明,在人力资本和家庭组成因素一致的情况下,现任干部家庭收入低于一般农户。与企业主家庭相比,现任干部家庭、离任干部家庭的收入都存在相当差距。因此,倪志伟认为市场转型经济降低了对政治权力的回报,与此同时,人力资本对收入的作用得到提升,这表现在市场改革后夫妻合计教育程度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是正向的,且具有统计显著性。而国内学者陆学艺(1999)则根据农村居民收入的变化以及农民的分化情况,认为农民已经分化为八个阶层: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农村管理者等。为了进一步研究农村社会分层中地域差异的影响,我们于2001年10月在福建省厦门市和寿宁县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抽取了福建省寿宁县的5个乡镇和厦门市同安区4个乡镇以及厦门岛内的禾山镇,每个乡镇又抽取4个行政村,按随机原则抽取20至25位访问对象。此次调查共取得有效样本913个,其中男性样本513,女性样本398,缺省值为2。本文拟根据此次调查的数据对福建农村居民收入的差异及原因进行分析。之所以在福建省内选择厦门和寿宁的农村进行调查,是因为这两个地区较具有代表性。厦门是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享受国家特殊的优惠政策,在制度上相对宽松,经济发展水平相当高,二、三产业发达,吸引外资数量也很多。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村也相应的受到了厦门岛内的辐射,因此,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在农村地区属于非常发达的。而寿宁地处北部山区,是福建省较穷的一个县。这里交通不便,可利用资源虽然很多,但开发不够,农民的主要产业就是种植业和养殖业,除此之外矿藏很少。种植和养殖出的成果由于交通不便和远离闹市地区,销量很差。同时,当地又缺少先进的科学技术指导,因此,生产效率不高。二、两地农户收入情况及内部差异本次调查问卷中与本文分析相关的项目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民去年经济收入状况,其中包括去年家庭总收入,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外出打工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等。种植业收入包括种粮食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养殖业包括养猪、养鸡、养鸭、养鱼等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包括办工厂、开商店等收入;外出打工包括劳务输出的收入。第二部分属于自变项,包括个人特质、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等。个人特质包括性别、年龄、婚否等;人力资本主要是受教育水平;政治资本包括是否党员、是否担任村干部。从统计结果来看,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甚大。两地农村居民家庭年均收入为15226.25元,而标准差则为40200.22元,离散系数高达264%(参看表2)。另从表1可以看到,在所调查的家庭中,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的年平均收入高达100476元,而收入最低的5%家庭的年平均收入只有1086元,前者是后者的92.5倍;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的年平均收入是66533元,而收入最低的10%的家庭的年平均收入只有1459元,前者是后者的45倍。从整体看,收入较高者之间的差异也越大。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年收入的离散系数高达168%,而收入最低的10%家庭收入的离散系数只有45%。表1寿宁与厦门两地农村居民最高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年平均收入(单位:元)收入最高的5%家庭收入最高的10%家庭收入最低的10%家庭收入最低的5%家庭去年家庭收入100476.4166533.501459.621086.54标准差154266.62112103.97669.52474.04离散系数1.5351.6840.4580.436两地农户之间收入的差距也相当大。从表2可以看出,寿宁415个被调查家庭的平均年收入为8690.61元,标准差为8645.97元;厦门364个被调查家庭的年平均收入22677.59元,标准差为57217.59元。方差分析表明,两地农户收入的差距具有统计显著性(p.001)。从两地农户收入的离散系数可以发现,厦门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远远大于寿宁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不同乡镇情况看,寿宁县的大安、犀溪、竹管垅三个乡的农户平均年收入都在10000元以下,寿宁县所调查的5个乡镇中只有鳌阳和武曲2个镇农户的年均收入在10000元以上。厦门5个乡镇家庭的年平均收入都在万元以上,其中同安区的莲花、大嶝、内厝都在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而湖里区的的禾山镇接近30000元,同安区的马巷镇高达40000多元(参看表3)。方差分析表明,不同乡镇农户收入的差异也具有统计显著性(p.001)。表2寿宁与厦门两地农村居民平均家庭收入与家庭人均收入(单位:元)平均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平均数标准差离散系数平均数标准差离散系数N寿宁8690.6148645.9760.991955.0851955.6651.00415厦门22677.5957217.592.524781.9157711.9971.61364两地平均15226.2540200.222.643275.9665637.0911.72779表3寿宁与厦门两地不同乡镇农户年平均收入(单位:元)调查乡镇平均数标准差N大安5873.5635477.85187犀溪7422.5357306.43971竹管垅8190.6985532.44786鳌阳10635.668480.76391武曲11204.513254.8280莲花11510.529481.7667大嶝12247.8910522.4271内厝13870.8312365.4872禾山28869.7329186.0475马巷43669.72115552.379Total15226.2540200.22779三、影响农户收入差异的原因是哪些因素造成农村居民收入之间如此巨大的差异呢?根据调查资料,我们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收入来源,二是个人因素,包括是否村干部、是否党员以及文化程度等。先来看收入来源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在问卷中我们问到被访者是否有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外出打工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以及这些收入的具体数字。为了便于分析,我们把种植收入与养殖收入合为一项称为“农业收入”。统计表明,在780位被访者中,有农业收入的家庭486户,占62.3%;有家庭经营收入的家庭188户,占24%;有外出打工收入的家庭251户,占32%;有房租收入的家庭54户,占6.9%。从表4可以看出,有农业收入的农户的年人均收入为2447.2元,没有农业收入的农户的年人均收入为4646.97元,后者远远高于前者;没有家庭经营收入的农户的年人均收入为2974.83元,有此项收入的农户的年人均收入则高达4225.79元;没有房租收入农户的人均年收入为3033.34元,有房租表4收入来源与农户年人均收入(单位:元)是否有农业收入是否有家庭经营收入是否有打工收入是否有房租收入4646.97****(2447.20)2974.83***(4225.79)3263.77(3302.84)3033.34****(6543.41)说明:括号外的数据为无该项收入的家庭的年平均收入,括号内的数据为有该项收入的家庭的平均年收入。ANOV分析的显著性水平:*p.10**p.05***p.01****p.001收入农户的人均年收入则达6453.41元。方差分析表明,是否具有上述三项收入对农户人均收入造成的差异具有统计显著性。在表4所列的几项收入来源中,有打工收入与没有打工收入的农户的人均年收入相差不大,而且也不具有统计显著性。这表明,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家庭的收入都较低,而家庭经营和房屋出租都能大大提高家庭的收入。那么,个人因素对家庭收入的影响又是如何呢?从个人政治面貌看,在寿宁的413个被访者中,按家庭年人均收入的高低排列依次是:党员2523.18元、共青团员2234.66元、曾入过团者2217.84元、群众1807.32元,但方差分析表明这种差异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在厦门的362个被访者中,家庭人均年收入最高的是共青团员,为7489.39元,其次是党员,5707.42元,入过团者列第三,最后是群众,但这些差异也不具有统计显著性。从是否担任村干部这方面看,在寿宁的被访者中目前担任村干部者的收入最高,其次是曾经担任过干部者,而在厦门组中,曾经担任过村干部者的家庭人均收入最高,其次才是目前在任的村干部。但这些差异在统计上不具有显著性,表明是否担任村干部并不是造成家庭收入差异的原因。表5调查对象的政治面貌与家庭人均年收入政治面貌家庭人均年收入(单位:元)人数寿宁共产党员2523.1849共青团员2234.6619曾入过团2217.8450群众1807.32295小计1959.29413厦门共产党员5707.4263共青团员7489.3911曾入过团5311.2242群众4339.82246小计4786.23362两地合计3278.05775表6是否担任村干部与家庭人均收入是否当过村干部家庭人均年收入(单位:元)人数寿宁目前就是3367.3126曾经当过2294.8538从没当过1821.61304小计1973.52372厦门目前就是4958.5124曾经当过5801.3539从没当过4291.13266小计2773.33334两地合计3385.68706为了进一步分析农村居民收入差异的原因,在表7中我们建立了两个不同的回归模型。在模型I中,我们分别以虚拟变量“是否有农业收入”、“是否有经营收入”、“是否有打工收入”以及“是否有房租收入”作为自变量(1=有,0=无),用以预测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包括寿宁和厦门两地的总样本中,有农业收入对家庭人均年收入有负面影响,且有统计显著性;经营收入和房租收入对家庭收入有正面影响,也有统计显著性。在总体样本的方程中,我们还加入了是否寿宁作为控制变量,统计结果显示区域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是相当巨大的。而在寿宁县的样本中,值得注意的是,是否有房租收入对家庭收入的影响不具有统计显著性,而是否有打工收入对则家庭收入则具有正面影响,且有一定的显著性,表明在寿宁外出打工确实是家庭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在厦门样本中,是否有农业收入与是否有经营收入没有统计显著性,而只有房租收入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有统计显著性。在模型II中,我们增加了“是否党员”、“是否现
本文标题:中国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与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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