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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山东经济学院程燕婷#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税收概念:国家为了满足公共职能的需要,凭借社会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单位与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定量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以法律为准绳结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与税法相关的概念——税收•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与利润、规费等国家财政收入的其他形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我国税收收入、财政收入情况(单位:亿元)年度税收收入总额增长比例(%)财政收入总额税收占财政收入比例(%)19945070.824.305305.8595.5719955973.717.816205.8096.2619967050.618.037335.9796.1119978225.516.668624.8395.3719989093.010.559553.4895.18199910315.013.4410820.3195.33200012665.822.7913042.7497.11200115165.519.7415833.1695.78200216996.612.0717682.6996.12200320466.120.4121201.1396.53200425718.025.6626355.0797.58200530865.820.0231649.0197.53200637636.321.9439373.1295.59200749449.2931.3951223.2196.54#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例题·判断题】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质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行政权利向公民进行课税。()#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例题·判断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权限的有()A.缓期征税权B.税收行政法规制定权C.税法执行权D.提起行政诉讼权#(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三、税法构成要素三个部分构成:•总则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和通用原则•中心内容(税制基本要素):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罚则•附则:与该法相关的内容#1.纳税义务人:即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相关概念(1)负税人(2)扣缴义务人(3)委托代征人(4)税务代理人#2.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相关概念:(1)税目:课税对象的具体化(2)计税依据:课税对象的量化(3)税源:税收收入的来源#3.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我国目前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目前税率使用情况:税率形式适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定额税率资源税、车船税等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比较35000500001000001000001250050000250001000005075001~100000100003000025000750004050001~7500075001500025000500003025001~500005000500025000250002025000以下超额累进税额全额累进税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税所得适用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税所得税率(%)税级#【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使用定额税率的有()A.土地使用税B.土地增值税C.车船税D.资源税#4.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依照纳税环节的多少不同,税收制度可分为三种类型:(1)一次课征制(2)两次课征制(3)多次课征制#5.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一般分为两种形式:(1)按期纳税。比如,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2)按次纳税。#6.纳税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7.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形式: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内容:(1)税基式减免—起征点和免征额(2)税率式减免(3)税额式减免#8.罚则: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9.附则: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比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例题·单选题】(2005年考题)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四、税法分类(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种: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五)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第二节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的地位•税法是我国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与民法的关系•税法与刑法的关系#第三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二、公平原则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五、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第四节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一、税法制定与实施(一)税法制定我国税法体系由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它们由不同部门制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这就是我们说的法律级次#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暂行条例暂行条例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如: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如: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定的有()A.增值税B.企业所得税C.D.契税【例题·判断题】国务院经授权立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二)税法立法程序【例题·多选题】税收立法程序通常包括的阶段有()A.提议阶段B.审议阶段C.通过和公布阶段D.试行阶段#二、税法实施原则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第五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收实体法体系:由18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六类(一)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六)关税类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1994年前的税制改革•1994年的税制改革–必要性(改革背景)–指导原则–基本内容–成果--形成现行税法体系#•2004年启动的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相关内容1、基本思路:–原则:“减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目标: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政府分配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步骤:在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适应是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分布对现行的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改革#2、具体改革内容:(1)改革出口退税制度(2)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3)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4)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5)改进个人所得税(6)其他税种改革(7)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8)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第六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税收立法权的划分•税收立法权是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一是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二是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的划分•中央税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掌握,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握,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分享部分划入地方金库。•地方自行立法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握#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征收机关征收税种国税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例题·判断题】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可包括地方政府财政机关。()【例题·判断题】(2007年年考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征收的唯一行政执法主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A.消费税B.增值税C.车辆购置税D.资源税【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税收收入和税收管辖权限均属于中央的是()A.车辆购置税B.土地增值税C.消费税D.矿产品的资源税#
本文标题:1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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