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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1广州市白云区的瑞尔商店2006年9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开业,主要零售影碟。同年12月31日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瑞尔商店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且账簿设置不健全。请回答下列问题:1.瑞尔商店是合法经营吗?请说明理由。2.瑞尔商店应在什么时间到哪个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答案2009-4-11税务登记P140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1.税务登记的范围2.开业登记3.变更登记4.停业、复业登记5.注销登记6.外出经营报验登记7.银行账户的管理2009-4-11税务登记的范围P1411.纳税人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办理税务登记2.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2009-4-11开业登记P14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办理的纳税登记。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P141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P1413.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P1424.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P1432009-4-1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P141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如: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2.其他纳税人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外: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2009-4-11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地点P141对象时间(30日)地点开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之日生产、经营地/纳税义务发生地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所在地比照开业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之日所在地扣缴税款登记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设立之日所在地注册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异地临时活动——营业地报验登记2009-4-11扣缴义务人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1.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2009-4-11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P142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住所、经营地点;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单位;核算方式;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其他有关事项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登记总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2009-4-11开业登记的程序P143提出税务登记申请提交有关证件资料受理审核税务登记表核发税务登记证2009-4-11提出税务登记申请P143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及时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实事求是地填报登记项目,并如实回答税务机关提出的问题。纳税人所属的本县(市)以外的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还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纳税人应认真填写《税务登记表》(表3-1)2009-4-11税务登记表P146种类适用范围内资企业~核发税务登记证的各类企业填用分支机构~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的各类企业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填用个体经营~核发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业户填用其他单位~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其他部门批准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涉外企业~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外国企业2009-4-11提交有关证件、资料P143①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②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③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④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⑥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⑦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⑧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⑨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资料,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当提供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2009-4-11税务登记表的受理、审核P1461.受理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及报送的各种附列资料、证件进行查验,对手续完备、符合要求的,方可受理登记,并根据其经济类型发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2.审核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不予登记,在30日内予以答复2009-4-11税务登记证的核发P146从事生产经营,取得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从事生产经营,未取得执照/取得临时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右上角盖“临时”章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例外)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既无纳税义务又不需领用收费(经营)票据的社会团体等可以只登记不发证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2009-4-11变更税务登记P147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原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3.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方法2009-4-11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P147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2009-4-11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P148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009-4-11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P148申请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受理审核发证2009-4-11纳税人申请P148纳税人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如实填写变更登记事项、变更登记前后的具体内容。2009-4-11主管税务机关发证P148对需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009-4-11停业、复业登记P148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对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1.停业登记2.复业登记2009-4-11停业登记P148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发票不便收回的,税务机关应当就地予以封存。2009-4-11复业登记P149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前,提出复业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提出延长停业登记。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征收管理。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2009-4-11注销税务登记P149纳税人在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时,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登记。1.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和时间要求2.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方法2009-4-11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时间P149适用范围时间要求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1.注销工商登记前,向原机关申办注销登记2.不需注销工商登记的,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登记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注销登记前/变动前,向原机关申办注销登记,30日内向迁达地主管机关申办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机关申办注销登记其他情形2009-4-11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P150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提交有关证件资料受理核实2009-4-11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P150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注销登记事项内容及原因。1.由纳税人填写的项目纳税人名称(含分支机构名称)、注销原因、批准机关名称、批准文号及日期。2.由税务机关填写的项目纳税人实际经营期限、已享受税收优惠、发票缴销情况、税款清缴情况、税务登记证件收回情况2009-4-11注销税务登记需提交的资料P150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机关发放的注销决定4.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等)5.其他有关资料2009-4-11税务机关受理审阅表格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资料是否齐全后,督促纳税人做好下列事宜:1.办理发票缴销:发票管理环节持《审批表》、未经查验的发票和《发票领购簿》在《审批表》上签署发票缴销情况后返还纳税人2.清缴税款:征收环节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返还纳税人2009-4-11税务机关核实1.审核确认:登记管理环节提交由上述两个环节签署意见后的审批表《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纳税人《税务文书传递单》,附《审批表》→稽查环节2.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化需改变主管机关原登记机关在注销登记同时,应向迁达地登记机关递交《纳税人迁移通知书》(注明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2009-4-11稽查环节稽查稽查环节确定需对申请注销的纳税人进行实地稽查的,应在《税务文书传递单》上注明的批复期限内稽查完毕,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税款清算情况,及时将《税务文书传递单》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返还登记环节登记部门在纳税人结清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后据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2009-4-11外出经营报验登记P15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1.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管证)2.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县、市)一证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2009-4-11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P152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1.税务登记证的作用2.税务登记证的管理2009-4-11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1次,每3年换证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税务机关审查核对税务登记证件和税务登记表的内容与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未按规定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的,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并收回有关税务证件及发票。2009-4-11税务登记证的作用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
本文标题:311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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