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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收入差距问题探讨10级法学院三班邹学微男1.兴山县区内收入差距现状及原因分析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居民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条件下,长期实施的是低工资、低收入政策,虽然当时工资收入有差别,但与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相比,收入差距并不大,特别是城镇居民都是生活在短缺经济下,凭票计划供应,生活水准相差并不悬殊。兴山县处于鄂西山区,大部分地区是农村,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民,名义上,实施工分制,“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收入政策,实际上,推行“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由于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关系,兴山城乡工资收入与工分收入有差别,这是客观存在的。当时,城乡的基本生活水准相差不悬殊,没有产生尖锐的社会矛盾。当然,在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当时全国都处在“左”的思想路线指导下,不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作为贫困县的兴山县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为了改变全国经济落后的状况,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清本正源,纠正了“左”的思想政治路线以后,首先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兴山县紧跟国家发展步伐,也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推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使兴山县经济获得高速增长。从此,不仅城市居民收入政策开始拉开了差距,农村居民的收入政策也拉开了差距。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兴山县也推动的城市化的发展,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据统计,1985—1995年,兴山县经济增长处于最快时期,大多数年份都在10%以上,可在这个时期,收入差距在不断地扩大。就从个人收入差距来看,1985年最高收入户为最低收入户的2.92倍,1995年扩大3.92倍,绝对差距由839元扩大到5614元,扩大了6.69倍。收入差距的扩大又主要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如表1—1所示。表1—1兴山县1978~2000城乡人均收入和城镇人口比重年份农村居民家庭城镇居民家庭城镇、农村居民城镇人口人均纯收入(元)人均纯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比的比重(%)1978133.6343.42.5717.921980191.3477.62.519.391982270.1526.61.9521.131985397.6739.11.8623.711988544.91181.42.1725.811990686.31510..22.2026.411992784.02026.62.5827.6319951577.74283.02.7129.0419982162.05425.12.5130.4020002253.46280.02.7936.22从表1—1中可以看出,地区要发展,就必须要加速城镇化进程。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必然要带来城乡收入的差距。而城乡收入差距又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稳定所不需要的。这是相互矛盾着的。可是,没有这一矛盾,社会经济就难以向前发展。因而,城乡分配体制建设不能片面地来看这一问题,要遵循这一规律做好不同时期的体制建设。那么,城乡差别在城镇化进程中具体是怎样形成的呢?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县内部分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都是富裕者首先转为城镇居民。一是土地制度造成。在城市化过程中,被城市建设或国家项目建设征用承包土地的农民转为居民,我县作为山区县区,受到国家政策的特殊优惠,城市化逐渐展开。特别是在地理位置有优势的农民,被征用的承包土地一般都比较高,有的一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几千元,甚至有几万元的,这些地区的农民不仅获得较好收入,而且还转成了城镇居民。二是户籍政策造成。我县不少地方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实行户藉“买卖”农转非政策,在经济上比较富裕的农村农民通过经济手段获得城镇居民身份。而这部分人往往又是比较有经济头脑的。他们变成城镇居民后,又经过发挥智能作用,很快就富裕起来。三是人才培养政策造成。我县近二十年着重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很多农村地区的孩子通过读书走向了大城市,从而这些家庭也逐渐摆脱贫困,然而一些没有读书的孩子却仍然留在农村,以务农为生。四是激励政策造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对个体户,企业经营者进行鼓励,在城镇开发项目中,对地方贡献大,享受国家政策,变成城镇居民。特别是一些个体户和企业经营者,为了他们发展经济,采取农转非优惠政策,使他们安心为地方经济建设做贡献。2.收入差距问题造成的危害一.县内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内需不足,阻碍经济增长。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供求状态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便由投资需求转为消费需求。对于兴山县这个新兴县区,内需的拉动尤为重要,光靠国家投资和企业投资根本无法解决长远的发展问题。统计资料表明,在1990—1993年的经济起动和回升阶段,最终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以上,但1994年以后的贡献率则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1997年为36%,1998年为33%。其主要原因是消费市场疲软、内需严重不足,而内需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收入分配问题造成的。根据凯恩斯的消费函数理论,消费和收入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C=a+bY,其中,C表示总消费需求,a是一个常数,表示自发消费,b表示边际消费倾向,Y表示可支配收入。由此可见,消费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二是边际消费倾向。消费水平的高低与收入水平以及边际消费倾向都呈正相关关系。然而,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随着收入水平提高,边际消费倾向有不断下降的趋势。也就是说,收入水平越高的人边际消费倾向越低,而收入水平越低的人边际消费倾向越高。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入分配差距越大,边际消费倾向越低。同时,收入差距的扩大会使广大中低收入者感到贫困感和危机感加深,变得消费信心不足,致使消费的预期不良,进而使消费倾向更加降低。从我县近几年的实际来看,也确实是这样,1995年边际消费倾向为0.845,1996年、1997年分别下降到0.733、0.576,时致今日仍没有回升的趋向。消费倾向下降会最终导致消费需求不足,从而制约经济的持续增长。二、收入差距过大会影响经济结构的优化。从产业结构变动与发展的情况看,如果收入差距过大,需求必然呈现两个极端:低收入者把绝大部分收入都花在“必需品”上,而高收入者则倾向于“高档品”消费。在兴山县区,随处可见的是小型的生产工厂,这些工厂都是生产本县并不需求的必需品,大量产品积压,对本县经济发展造成影响,这样小型企业发展不起来了,目前我先龙头企业兴发集团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因为消费不够,产品消费不了,造成产品积压,这样限制着企业发展,兴发集团准备开发的高科技项目,甚至节能灯这种项目已经拿上开发历程,因为资金问题,最后只得放弃,成为了企业发展瓶颈。反观,对高消费品的消费,因为本县没有发展起来,无法满足需要,只能着眼于县外产品,甚至是着眼于国外,这样不仅消费外流,对于县内企业生产结构也起到阻碍作用。目前,我县收入差距对经济结构的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城乡差距过大导致的消费断层以及某些产品过剩和某些产业过长的问题上。资料表明,1997年,兴山城乡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之比是2.51:1,而消费水平之比是3.1:1,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之间巨大的消费断层从时间上看至少有10年以上的差距。城乡居民这种巨大的消费断层,导致高档消费与低档消费难以有效衔接,无法形成相互承接的消费梯度,使得城镇市场已经趋于饱和的高档耐用消费品无法向农村市场转移,阻碍了县内需求的有序扩展和升级,影响了经济结构的优化。三.收入差距过大会使民众的相对剥夺感增强,威胁社会稳定及社会安全。民众的相对剥夺感是指民众将自身与周围其他参照群体进行比较后的心理感受。在不同参照群体的对比下,由于差距的存在,个人和群体很容易产生一种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剥夺”的感受。收入差距扩大给民众带来的这种心理反应就是相对剥夺感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然而,人们对生活的满意程度并没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相反,很多人仍感到自己很贫困,自己是穷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剥夺”。社会上曾一度流传的“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就说明了民众的这种心态。应该承认,收入差距的存在并不一定引起人们的不满,相反,如果收入差距来自于被人们认可的原因,如劳动贡献、知识能力、个人天赋、个人机遇等,它不仅不会引起人们的不满,反而会成为提高效率的激励因素。民众的相对剥夺感很大程度上是对不正当致富的不满。现在许多民众一提起致富,就想到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等非正常手段。我进行了一项调查,通过走访的一百个路人调查得出,认为本县通过正常手段致富的只有十六人,占人数16%,认为非正常致富的人占56%,28%的人不确定。由此可见,正是不正当手段致富才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并使他们在心理上将现实中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放大。此外,一些暴富者有着强烈的暴富心理和暴富之后的露富心态,由此在社会上引发一股奢侈糜费之风,使得一些人即使“碗里有了肉”但在富豪们的映照下,他们的自我感觉也不会太好。这些人尚且不能满足,更何况那些处于温饱或贫困状态的人们,他们的被“剥夺”感必然被强化。随着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民众的心理失衡程度也会随之加剧。如果没有适当的方法予以疏导,那么在一定的气候下,就可能引发社会冲突和动荡,威胁社会稳定及社会安全。经调查,九十年代以来,我县犯罪率有所增加,其中,多数犯罪是低收入者的犯罪,其中甚至是很多报复性犯罪,他们普遍存在仇富心态。3.我县开展的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虽然我区去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已达到2.21:1,但绝对额差距依然较大(2010年相差10494元),并且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关键是要缩小绝对额差距。我区应该抓住十宜铁路及沪渝高速建设的契机,加紧相关地区开发,这些工程建设同样吸收了大量劳动力,这样有利于劳动力的转移,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建设,不仅收入高,而且有利于地区建设,国家建设的完成。我县开发过程中,同样要注意缩小收入差距问题。(一)实施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由于身份差异,城乡居民享有的养老、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截然不同,在制度层面就导致了城乡居民的不公平,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显得更加弱势。因此,要打破现行的户籍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化,从根本上遏制身份不同导致的分配不公,让城乡居民享受一样的社保和公共卫生等待遇。当前最迫切的是要提高农村的养老、医疗、低保标准,这方面城乡居民差距特别明显。今年来,我区因新县城建设大量的农民农转城,但很多人因年龄或技能原因无法再就业,收入没有来源,只能坐吃拆迁费,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人,领取的养老金也实在太少(500元/月),在当前物价高企的环境下过得十分艰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二)狠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农村地区的发展,必须打通交通瓶颈,打造便捷的路网。同时还要加快电网、气网、管网(水、通信、排污)学校、医院等建设,此外要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将周边农村地区建设成为设施发达、风景秀美、生态宜居的示范地。(四)加快农民的转移力度。目前在高阳镇兴建的集中居住区是很好地尝试,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创新之举。其意义在于:一是能够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二是能够储备开发用地,三是农民将自己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出租将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四是转移出的农民,经培训后能够形成新的就业人群,增加工资性收入。所以,应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支持、农民参与的方式,将集中居住区扩大到全镇,最大限度地转移农民。(五)切实提高农民的就业水平。就业是收入之源,也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一方面要加大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建立健全农民就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让有头脑、有经验的人创办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本文标题:兴山县地区收入差距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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