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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范例一、我省新农村建设基本情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总要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目标,以新村建设为有效载体,以产业发展为重要支撑,坚持规划先行、产村相融、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力推进,推动城镇乡村院落合理布局、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科教文卫广电同步跟进,走出了一条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的新农村建设路子。去年,省委、省政府还作出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决策部署,力争到2020年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新农村。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新建成新村聚居点10972个、涉及农户112.3万户,改造提升和保护修复村落15354个、涉及农户90.3万户,启动幸福美丽新村试点示范村建设1242个。全省6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累计建成新村聚居点2033个、新农村综合体218个、“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307个;连片发展种植业603万亩,规模养殖户23.7万户;累计硬化农村道路18297公里,农田水利渠系建设17589公里。(一)坚持规划先行,推动城镇乡村院落合理布局。早在2007年我省就编制印发了《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和11个分项规划。各地也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编制和完善了新村建设发展规划。在布局上,坚持新村建设规划与小城镇规划、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规划有机结合、科学衔接,形成布局合理的城镇、中心村、自然村空间形态;在项目上,新村建设规划与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新村基础设施项目、扶贫开发、旅游开发项目等科学对接、有序实施;在建设上,村落民居规划充分体现农村特色、地域特征、民俗特点,有乡土气息、乡村情趣、乡情乡愁。(二)注重产村相融,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把产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坚持产业先行、产村相融。统筹新农村建设示范县与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培育成规模、上档次、有市场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循环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实行一三联动、农旅结合,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如泸州市江阳区西岸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设了蔬香园、异果园、渔歌园、玫瑰花园、生态植物园等观光休闲“五园”和农耕农俗文化长廊、农耕文化体验区、婚纱摄影基地等景观景致,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消费,实现了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江安县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引进企业采取“六方合作”的方式,即“企业带动、农民参与、协会统筹、金融支持、保险兜底、政府帮助”,通过“公司+家庭农场”的养殖模式,带动发展年出栏500头商品猪的养殖户500户,让农民也能通过发展现代化养殖业增收致富。2013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95元,比上年增长12.8%。今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5411元。(三)创新筹资机制,努力增加新村建设资金投入。在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上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多方投资、共建共享。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对60个示范县投入6亿元;从2012年开始,每年投入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亿元。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达75.7亿元。二是积极开展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试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等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如蓬溪县推出“土地流转经营收益权+担保公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地上建筑物”、“政府增信+银行授信”等四种贷款抵押新模式,搞活了农村金融。威远县推行农业BOT模式,避免土地“一租了之”,让农民享受规模经营带来的收益。三是用财政支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通过整合支农资金,将其集中用于为农户和其它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提供贴息、担保,充分发挥放大效应和杠杆作用。如宜宾市翠屏区推进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由区政府、合作社和川茶集团共同成立公司,农民自筹资金加财政补贴占股47.8%,如此一来财政补贴便从过去给农民或企业的一杯水变成了一口源源不断的水井。(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空间。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围绕农民生活生产需要,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电力、广播、电视、宽带入户连网,改厨、改厕和沼气建设大规模推进,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让农村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如宜宾市积极开展“五化一处理”,即:“卫生洁化、污水净化、庭院美化、村庄绿化、村内道路硬化、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探索推进新村规划生态环境评价工作。遂宁市全面推行农村垃圾“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新模式,全市65%的村庄实施了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工程,75%的村达到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四化要求。(五)坚持同步跟进,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紧紧围绕建立城乡统一的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制度接轨步伐,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是结合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以村级组织(村两委)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卫生计生中心、综治调解中心、农家购物中心(即“1+6”)为主要内容的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建设。二是加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堂、寄宿制学校、教学用房和农村教师周转房进行改善建设,大力提升农村办学条件。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促进教育公平,省政府从2012年起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补助水平,缩小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差距,新农合参保率达99.2%。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完善农村社会低保救助机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廉租住房建设,逐步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五是着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把农村文化传承融入新村建设全过程。如遂宁市蓬溪县常乐镇拱市村建了4000平米的`村级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引来有名的书画家、摄影家、诗人进行创作,极大地丰富了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新村规划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部分规划做得比较仓促,没有很好将新村功能定位、区域布局、产业支撑、文化品位和建筑风格等综合考虑,规划不全面;一些规划没能按照城镇化进程作相应调整完善,村庄布局不能对应农村人口转移等变化,造成部分农民住房闲置和资源浪费;一些居住点选择不够合理,耕作半径大,远离产业发展。二是在规划建设上复制城区模式。一些新建聚居点,规划设计和建设方式简单套用城区模式,有的搞钢筋混凝土和城市园林花草崇拜,满地都是与农村格格不入、与农民毫不相干的园林、草坪、水景、广场、雕塑等人造景观,弄得村不像村、城不像城。三是新村建设规划人才短缺,特别是既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又懂新村建设规划的人才奇缺,新村建设规划执行和指导难到位。(二)农民新村建设主体意识比较淡薄。一方面,一些地方群众缺乏主人翁意识,投资投劳积极性不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既搭台又唱戏,大包大揽,让农民成为局外人、旁观者;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集中建房,打着节约土地的旗号,实则暗藏着支撑土地财政的玄机,无端盘剥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有的地方工商资本强势进入,搞大集中,建小产权房,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发展权。(三)资金投入不足,资源配置存在偏差。一是建设资金压力大。新农村建设涉及产业发展、农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等多个方面,任务面宽量大,资金需求量多,群众集资积极性不高,建设资金需求与政府财力和农民自身投入能力之间存在很大差距。二是资金整合难度大。目前,中央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大多按行业划拨到地方,到基层很难整合使用,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三是资源配置上没有处理好“锦上添花”与“雪中送炭”的关系。一些地方不惜重金,在基础好、条件好的地方搞示范,集中资源塑造“形象”、打造“亮点”,忽视最需要投入帮扶的边远山区、落后地区,造成区域之间差距不断拉大。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只单纯注重农房修建,忽视农民的生产生活,出现农村“外表光鲜、内部寒酸”的情况。(四)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农村面源污染比较严重。由于部分农户不能正确使用农用化学品,施肥结构不合理和施药不当,使得土壤受到严重污染,而且通过地表径流污染水体。同时,处理使用后的农用塑料薄膜和秸秆多采用焚烧方式,严重污染大气环境。二是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亟待改善。在中心场镇以外的广大农村,一般没有完善的供水系统,农户直接从河道、池塘、山泉、浅井取水,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大多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多数没有经过净化和消毒处理就直接使用,存在诸多饮水安全隐患。三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农村地区没有建立完整的农村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一些农户直接将污水排入江河湖溪等。由于部分聚居点距离城市较远,垃圾处理运输成本过高,随意丢弃垃圾现象比比皆是。此外,一些新农村示范片尽管建有供排水系统、垃圾库、沼气化粪池、公共厕所等,但维护和运行方面没有资金保障,导致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存在一定困难。三、几点建议(一)从顶层设计上勾勒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路径。新农村建设与深化农村改革紧密相关,既是重要的载体,也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重要目标,建议国家在土地流转、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户籍制度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在政策上有更大突破和松绑,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以促进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比如加快农村金融立法,保护广大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再比如放活土地经营权已成为新一轮农村改革重点,建议全国人大制定《土地流转法》或国务院制定《土地流转条例》,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流转的管理机构、管理程序、操作规范、合同签订、违约责任等问题。规范政府、农民和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使土地流转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二)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资金运行机制和模式。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要确保农业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并且每年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四川是农业大省,“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城镇化率仅有45%左右,农村人口接近4500万,且居住分散,因此新农村建设任务相当繁重。建议在资金投向上要向四川这样的西部地区、发展滞后地区倾斜。二是进一步明晰财权和事权。在新农村建设中,哪些由国家投入,哪些由集体投入,哪些由农民投入应该进一步明确,并合理划分各级财权、事权,从而调动各种主体、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三是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应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对某些项目可只下达资金计划,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为地方支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应尽早下达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加强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科学高效。(三)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者、受益者、管理者。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坚持相信农民,依靠农民,让农民唱主角,努力激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在农村住房尤其新建聚居点空置率很高,除了规划不科学,更主要原因就是政府的想法和农民的意愿不一致造成的。因此,在新村建设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参与规划、选址、建设、管理全过程,切实保护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决策权。对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公服管理等项目,采取由下而上,让民作主,自主决策,自主实施,实现农民由“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政府也要从中发挥导向作用。我们大英县探索“申建制”值得推广,新村建设由政府统一规划,农民自愿申请,达到一定数量就开工建设,建设工程中始终依靠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四)重视产业支撑
本文标题:[3000字]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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