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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二章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2011年国内增值税实现收入24266.64亿元,同比增长15.0%,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7%,属于流转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75%,地方25%,由国税局负责征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本章内容:一、增值税基本原理二、增值税的要素三、增值税的计算四、增值税的征纳管理五、增值税评价㈠增值额㈡增值税计算原理㈢购进扣税法㈣增值税的分类㈤增值税的课税范围一、增值税基本原理增值额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使商品价值增加的额度。增值额的理论表达式:减法表达式,Va=O-I加法表达式,Va=W+P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㈠增值额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就一个生产经营环节而言,增值额是当期商品销售收入扣除商品购入额的余额。就一项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而言,增值额是该商品所经过的诸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等于该商品实现最终消费时的销售额。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㈠增值额增值额概念举例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㈠增值额经营环节购进额销售额增值额原材料生产0300300零部件生产300700400产成品生产7001200500合计1200所以,设某一商品共经历n个流转环节,在任意第I个环节的购进额为Ii,销售额为Oi,增值额为Vi,则由减法表达式可知:Vi=Oi-IiIi=Oi-1n∑Vi=On-I1i=1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㈠增值额直接法由减法增值税=(产出—投入)×税率由加法增值税=(利润+工资+其他增值项目)×税率间接法由减法增值税=产出×税率-投入×税率由加法增值税=利润×税率+工资×税率+其他增值项目×税率间接相减法用得最多。其原因:大多数国家都是实行的差别税率;收入种类和项目太多,很难核定哪些属于增值。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㈡增值税计算原理购进扣税法:规定在每一个流转环节均由卖方向买方收取销项税,并且规定经营者必须将其收取的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之后的余额缴税。购进扣税法等价于采用间接减法对该环节征收了增值税。购进扣税法是各国实施的增值税征收方法。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㈢购进扣税法假定在任意一个环节,进项税额能完全扣除,并且能够向买方收取足额的销项税,采取购进扣税法有如下结果:每一个中间环节的税负为0。增值税本质上是对最终消费者征税。增值税税率表示的是总体税负,而不是环节税负。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税额随着产品的流转而增加。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㈢购进扣税法根据应税增值额中是否包含固定资产价值,也就是根据对固定资产已纳税额是否允许扣除,如何扣除,增值税可分为三种类型: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㈣增值税的分类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㈣增值税的分类----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允许从当期增值税总额中一次全部扣除。增值额中不包含固定资产的购进额。增值额=销售收入-中间产品购进-当期固定资产购进税基最小。负担增值税的只有消费资料,故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刺激投资、加速设备更新;但不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只允许从当期及以后各期的销售额中扣除其折旧部分。增值额=销售收入-中间性产品购进额-固定资产折旧税基稍大于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GNP减去折旧为NNP,不考虑间接税它就是国民收入,负担增值税的是国民收入,故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既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对于固定资产投资也有较大的鼓励作用。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㈣增值税的分类----收入型增值税对购进固定资产价值完全不允许扣除,只允许扣除原材料等中间产品价值。增值额=销售收入-中间性产品购进额税基最大。负担增值税的是包括固定资产和消费资料的所有最终产品,即GNP,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扩大投资,但有充足的增值税收入。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㈣增值税的分类----生产型增值税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㈣增值税的分类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国家大都采用消费型或收入型增值税,发展中国家则较多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为了充分利用劳力资源并抑制固定资产投资,我国1994年以来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显然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扩大投资。2009年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一、增值税基本原理㈤增值税的课税范围小范围增值税,课税范围仅限于工业制造业。容易操作,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采用。中范围增值税,课税范围包括工业、商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部分生产性劳务服务。我国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施行中范围增值税。大范围增值税,课税范围向前延伸到所有服务行业,向后延伸到农业。征收管理困难较大,主要在西方发达国家实行。㈠增值税的征税对象㈡增值税的纳税人㈢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二、增值税的要素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由此而产生的增值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货物指有形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只有此三类劳务征收增值税。进口货物包括:报关进口的货物,从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行中转出投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对进口货物全额征收增值税,不进行任何抵扣。进口的货物如果在国内继续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二、增值税的要素㈠增值税的征税对象1.一般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有些经营行为不是直接销售货物,但客观上相当于变相销售,因而要视同为q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同一单位异地不同机构移送货物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经营者;将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二、增值税的要素㈠增值税的征税对象2.特殊规定2.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就是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应该缴纳哪种税,取决于该纳税人的主要经营范围: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例如电器公司销售大件电器并上门安装,应当一并作为货物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再如装饰公司向客户提供包工包料的装饰工程服务,应当征收营业税。二、增值税的要素㈠增值税的征税对象2.特殊规定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3.兼营非应税劳务。指纳税人在从事应纳增值税的项目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之间并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二、增值税的要素㈠增值税的征税对象2.特殊规定4.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分别计征增值税;若没有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货物的销售额的,则从高适用税率。二、增值税的要素㈡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范围: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租赁或承包,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二、增值税的要素㈡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采取不同的征管方法。划分两种纳税人的原则标准是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便于操作,这一标准被量化为年销售额。二、增值税的要素㈡增值税的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原则标准:会计核算健全。量化具体标准为:生产性(提供应税劳务)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商业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以生产性业务为主,兼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二、增值税的要素㈡增值税的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特别规定:原则上说,小规模纳税人若会计核算健全,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统一核算的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未达销售额标准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如果财务核算健全,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二、增值税的要素㈡增值税的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主要权利:可以购买专用发票;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有权向销售方索取专用发票;有权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的主要义务:及时申请办理认定手续;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准确地核算应纳税额;按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并如实申报其购用存情况。二、增值税的要素㈡增值税的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原则标准:会计核算不健全。具体包括:年应税销售额低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二、增值税的要素㈡增值税的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主要区别: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专用发票,即使确需开具专用发票,也只能申请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上述区别,使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这是一种税收歧视。二、增值税的要素㈢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1.税率基本税率(17%),适用一般货物低税率(13%),适用范围:粮食、食用植物油;水、气、煤;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零税率,适用出口货物二、增值税的要素㈢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2.征收率从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仍为3%。征收率是应纳税额与应税销售额的比率,它反映的是本环节的实际税负。二、增值税的要素㈢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3.关于增值税税率的几点说明:增值税税率是不含税价税率,相应的计税依据中必须不含税额。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二、增值税的要素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1.免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即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增值税的要素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增值税的减税规定。近几年陆续出台的有关文件对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行业的增值税减免作出了相当具体的规定(P74-81)。二、增值税的要素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增值税的减税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搀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等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征增值税。否则应按规定征税。二、增值税的要素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3.起征点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二、增值税的要素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4.出口退税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
本文标题:ch02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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