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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基金会管理规定(最新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基金会管理规定(最新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基金会管理规定【第一篇】为进一步加深初中同学之间的感情,增强团结与凝集力,按照加强联系,增进友谊,团结互助,同创未来的宗旨;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注重交流感情的指导思想,本着个人志愿加入,救急援助的原则,成立同学互助基金会,特制本章程:第一条本基金会名称为:长坡中学98届初三(7)班同学互助基金会。第二条会员范围:1995年至1998年在原初一(9)班,初二(9)班,初三(7)班就读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员。第三条本互助基金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第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办事机构为基金会理事会。(一)理事会的组成人员为8人,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2名,理事3名,财务2名。(二)理事会的成员可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依次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2名,理事3名,财务2名,也可由会员推荐产生。目前临时指定理事会机构为:陈永清(会长),符君早(副会长),许妃(副会长),李彦瑶(理事)何春柳(理事),林峰(理事),许泽章(出纳),许载贤(会计)。第五条理事会的职责:主要负责同学联络,工作安排,信息收集与传递,章程的起草与修订,以及处理日常事务。理事会坚持会长负责制,理事会的成员协助会长做好理事会工作。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一)有自愿参加和退出本会的权利(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对本会的组织,运作及聚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四)如理事会的成员工作无力,会员有权提出更换理事会成员。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一)承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团结互助,维护本会的整体利益,为本会发展献策献力。(三)按时交纳会费。参考资料,少熬夜!(四)有向本会反映会员本人或家庭特殊困难等事宜的义务。(五)遵守本会制定的其他必要且合理的规定。第八条会费筹集(一)每名会员按每月交纳会费50元起算,每年至少要交纳会费600元,多者不限。经济确有困难的会员可缓交会费,或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免交会费(二)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以上不交纳会费的会员,视为自动退出本会。(三)本会鼓励有经济能力,富有爱心的会员进行资助支持本会活动。第九条会费的使用(一)所有的'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且由理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开支。(二)每年上缴的会费由理事会共同管理。(三)财务支出应由会长签字,同时应与理事会其他成员研究。(四)每年的会费使用情况由理事会通过短信等方式向会员公布。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当年的会费确定不够,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或筹集会费。第十条会费使用范围(一)会员子女上大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或会员及其直系家属有白事,每次按500元开支。(二)会员子女因贫失学,读小学每年资助1000元,读中学每年资助1500元,读大学每年资助2000元。(三)会员及会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妹等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或重大伤害无力支付医疗费,基金会派员慰问并给予适当帮助。(四)经过会员讨论决定,基金会的基金可作会员集体活动费用。(五)每年会员所交会费的3%作为基金会运作经费支出。第十一条本章程由本基金会筹委会制定,本筹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本章程通过会员大会表决方可生效。最新基金会管理条例全文【第二篇】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会管理办法》、沪财行(1994)第81号、沪民社(1994)第16号文件《关于上海市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和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一、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1、本会实行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2、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所募集的基金实行市基金会基金部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各办事处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会基金部上报会计决算情况报表,年末上报下年度预算。参考资料,少熬夜!3、基金会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几种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簿(包括捐赠实物帐),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应设置上述相应各类帐册。4、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5、基金会秘书处每半年将捐赠款(物)情况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帐目由会计事务所负责审核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6、基金部设置会计科目26个,其中:资金来源类科目12个,资金运用类科目7个,资金结存类科目7个,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7、根据设置科目归集,每季编制资金活动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年终编制历年收支总表,上报有关单位。8、财务各类原始凭证按日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人员编制和工资福利1、本会在编人员的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制定标准,建立独立工资基金手册。2、本会在编人员的奖金、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决定。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三、收入管理1、凡收到捐助、义举所得现金或者支票,必须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给捐助、义举单位或个人,按基金管理办法及时将支票、现金缴银行入帐。现金一般情况不得过夜。2、仓库必须建立捐赠实物收支帐册,有品种,有数量及金额。3、仓库保管员收到捐赠实物后的入帐程序及手续:(1)开具实物收据给捐赠单位或个人;(2)根据实物收据验收后填写入库单并凭入库单入帐;另一份入库单交基金部财务。4、捐赠实物出库,必须填制出库单,由收具单位盖章后销帐;另一份出库单缴基金部财务。5、仓库必须每半年盘存一次,核对帐物是否相符,如发现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列出清单,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调整帐面。四、支出管理1、本会的日常开支第一年无利息收入,由各资助单位提供资金开设开办费科目列支,第二年开始按利息收入设会务经费支出科目列支。2、根据本会有关规定,凡使用母金应由会长或委托人签参考资料,少熬夜!具意见后方可使用。日常会务经费开支在500元以上由秘书长审批;500元以下由常务副秘书长或委托人审批。日常办公经费在预算之内可由办公室掌握作用。各办事处项目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在预算核定额度内由各办事处主任审批。3、日常零星开支具体报销规定:(1)凡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向本会行政部门申请,由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进行采购,并建立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实物帐,各部门领用时必须签字。(2)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必须经秘书长签字,方可报销;报销规定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由秘书长签字给予一定补贴。(3)市内出差午餐补贴按规定标准列支。(4)本会召开各种会议及组织有关活动需预先编制预算,经秘书长审批,原则上按预算执行。(5)各办事处的日常工作经费开支由各办事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五、基金母本利息的分配本会日常开支费用,在基金母本利息收入中开支。当年日常开支费用的节余部分可结转下一年使用,按5:3:2的比例,形成扩充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三项基金。六、票据管理1、支票管理(1)基金部出纳向各开户银行购置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必需妥善保管,并作好辅助记录,将购置支票的号码登记在辅助帐本上,以便备查。(2)现金支票只限于基金部出纳领用备用金及发放工资、奖金、劳务酬金、助困资金等使用,其他部门一律不得领用现金支票。(3)各部门需领用转帐支票,必需事前填写支票领用单,写明用途及单位,经批准后向基金部出纳领用,一般限于3天内将支票存根联向基金部出纳注销。(4)如发现支票退票需作废,必须将第一联加盖印鉴的作废支票归还给出纳,然后进行调换。2、收据管理(1)基金部出纳购置统一收据,必须作好连号登记。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不得随意销毁。(2)各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领用收据第一次凭证明向基金部出纳办理手续,以后凭存根调换。七、财产管理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1、固定资产:单价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列为固定资产。2、低值易耗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较短,更换比较频繁物品。参考资料,少熬夜!上述两类财产分别由办公室和各办事处建立财产帐册,基金部建立总帐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八、本制度经基金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改时同。最新基金会管理条例全文【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基金会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基金会财务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基金会建设和事业发展。第三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财务决算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等。第四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由理事会授权秘书长依据基金会章程和本办法制订并实施。第五条财务管理是基金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第六条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秘书处统一管理。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定期审议基金会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秘书长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基金会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第九条本基金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每年接受财务审计。第十条本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及秘书长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十一条本基金会采用二级帐户体系,即基金会在基本帐户下设立二级明细帐户,记载所管理的各项目(基金)的收支明细和余额,捐赠人可以直接了解每笔收支的明细情况。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本基金会根据发展战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本着资源统筹规划、保障工作重点、收入支出协调的原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第十三条秘书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各项目的收入、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预算初稿,经秘书长审核后,形成年度财务总预算。财务总预算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第十四条秘书处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收入预算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计划合理预测制定,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计划,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按基金会费用标准或工作量测算编制。第十五条秘书处须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因工作计划、工作内容有较大调整,或者人员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预算时,由秘书处报秘书长,提交理事长,理事长提交理事会重新审议批准后执行。在年内季末和年末,秘书处应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秘书长和理事长。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秘书处的业绩考核目标。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六条本基金会分类核算捐赠收入与捐赠以外其他收入。第十七条本基金会根据各项收入性质严格划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各项收入均纳入年度总预算统筹计划。第十八条本基金会各项收入均归口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并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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