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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名称】2011年海关进出口税则【出版社】经济日报【日期】2011【册数】全套1册+1CD【原价】280元现价:260元十位编码、监管条件、申报说明、出口退税、政策法规、海关代征税一览表特别说明2011年税则书新添加:1、新税则2011年出口退税率全部内容;2、包括2011年将对监管条件、十位编码、进口关税等进行重大调整内容;3、添加了报关必须填写的“申报说明”即海关总署最新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全部内容;本书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1年最新调整的进出口关税税率编制而成。出于海关监管工作的需要,2011年对进出口商品监管证件进行了重大调整,因此本书2011年商品监管条件也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最新商品编码、最新关税调整尽在本书体现。为便于使用本书,现说明如下:第一部分为《关税税则》:第1列为“税则号列”,其8位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完全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海关的10位数编码。第2列为“货品的中文名称”。第3列为“进口税率”,其中第1栏是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世贸组织成员或与我国签有互惠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2栏是中巴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巴基斯坦部分进口的货物;第3栏为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术1、2栏以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4列为“增值税率”,栏目空白时为免征,其他分为13%和17%两种。第5列为“出口退税率”,栏内数字表示相应退税税率。第6列为“计量单位”,为海关统计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第7列为“监管条件”,相应的代码表示在一般贸易进口或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的监管证件代码,具体名称参见本书《监管证件与名称代码表》第8列为“货品的英文名称”。本税则各栏目的税率均为从价税(**除外)。本税则税率栏目内的**表示从量税、复合税,具体税率参见附件2本税则税率前标有*的,表示该税率为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的商品的配额外税率,配额内税率参见附件3本税则在税号前标有*的,表示该税目的部分商品凭信息产业部出具的用于信息技术产品的证明,可按本税则附件4的税率计征税款第二部分:集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最新颁布的有关外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并配有准确的英文翻译。中英文对照的参考,有利于相关人员更好掌握进出口贸易管理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为方便读者在海关报关和计算关税,本书另含有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及海关计税方法两部分。第三部分:本书添加了报关必须填写的“申报说明”即海关总署最新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全部内容。读者可通过本书或光盘查找到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有关数据资料及相关中英文法规。归类总规则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一章活动物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件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动物产品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第二类植物产品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第九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十章谷物第十一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千秆及饲料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第十四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指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食品;饲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十六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小学生无脊椎第十七章糖及糖食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第十九章谷物、粮食粉、演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二十一章杂项食品第二十二章饲料、酒及醋第二十三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第二十四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矿产品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似容器;动物肠线制品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十三类石料、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本文标题:XXXX年主要海关税则海关税则海关编码书申报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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