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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XXXX注会《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2)
知识点:扣除原则和范围具体内容:(一)税前扣除项目的五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与收入配比、相关性原则→与收入直接相关、确定性原则→金额确定、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常规(二)扣除项目的范围1、成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2、费用(1)销售费用:广告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计入商品成本)、代销手续费(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3)财务费用:利息净支出(关联、利率)、汇兑净损失3、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出口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管理费用: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损益出口退回的增值税也不影响损益企业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4、损失范围: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税前可扣为净损失,即企业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5、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出【例题·多选题】下列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A.销售商品的正常成本B.每月计缴的增值税C.企业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D.按税法规定支付的房产税【正确答案】AD知识点: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具体内容:(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注意多选):(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2)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4)股权激励①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②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③上述所指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例题•计算题】某公司2014年度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工资为190万元,其中90万元为普通工资(实际发放70万元,另外20万元为绩效工资,计划2015年6月发放),另有100万元为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工资(本年实际行权的为60万元,另外的40万元为等待期内确定的工资成本)【答案】计入会计中的工资支出为190万元,但税法上只允许扣除实际发放的70万元和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年实际行权的60万元;尚未发放的绩效工资20万元和在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工资40万元要纳税调整,且不允许作为三项费用的基数。知识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具体内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税前可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注意多选、综合题中的隐藏考点):①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②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③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例题】某企业2014年税前可列支的工资是120万元,其税前可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是3万元(120*2.5%);假定2014年实际列支了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超标准2万元,允许向2015年及之后递延;假如2015年税前可扣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是10万元,实际发生了7万元,那2015年可扣的职工教育经费是7万+2万=9万元;假如2015年企业实际发生了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那2015年只能扣2014年递延来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1万元,剩余的1万元,递延至2016年;假如2015年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12万元,那其本身就超标准了,那超标准的2万元与2014年超标准的2万元递延至2016年。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工资总额2.5%的比例扣除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新)【例题·计算题】某软件公司2014年发生如下业务:全年发生职工工资总额6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其中符合税法规定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1万元),缴纳工会经费1.2万元(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答案】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调整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综合14%的部分准予扣除,60×14%=8.4(万元),应纳税调增12-8.4=3.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1万元可全额扣除,剩余的1万元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60×2.5%=1.5(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调增0.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60×2%=1.2(万元),实际支出1.2万元,已经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可以全额扣除;三项经费合计纳税调增4.1万元。知识点:社会保险费具体内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5%),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例题·多选题】支付的下列保险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A.基本养老保险费B.投资人商业保险C.补充养老保险费(4%)D.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正确答案】ACD知识点:利息费用具体内容: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举例】某公司2015年1月从某公司借入100万元,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约定年利率10%,借款期6个月,本年支付利息5万元,已知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则:税前可扣利息:100×6%÷2=3万元纳税调整:5-3=2万元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①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下列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②企业能证明关联方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③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④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①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规定条件的,准予扣除②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举例】境内公民王先生在市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因经营活动需要,自2014年4月1日起,王先生将个人资金1800万元借给本公司使用,王先生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借款年利率为10%(假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问题】王先生收取的利息在公司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答案】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500×2×6%×9÷12=45万元【问题】王先生本人按借款协议向公司收取的利息应缴纳哪些税费?分别为多少?【答案】公司向王某借款,王某收取利息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按实际收取的利息为计税基数):应纳营业税=1800×10%×9÷12×5%=6.75(万元)应纳城建税=6.75×7%=0.47(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6.75×3%=0.20(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10%×9÷12×20%=27(万元)知识点: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具体内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等方式融资发生的合理费用,分别按规定资本化和费用化处理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应予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汇兑损失除已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外,准予扣除知识点:业务招待费具体内容:实际的发生额的6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者谁小?就以谁为准在税
本文标题:XXXX注会《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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