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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第一部分:税收制度、税法、税收分类、税制体系(第1章:导论)第二部分:(第2--12章,共16个税种)流转税制(第2--6章)所得税制(第7、8章)资源税制(资源税等)行为税制(印花税、车船税等)财产税制(房产税、契税)1第一章导论2本章学习目标:•理解税收制度和税法;•掌握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掌握税收分类;•掌握税制体系。3本章共四节:第一节税收制度概述第二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第三节税收分类第四节税制体系4第一节税收制度概述本节共讲两个问题: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律性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5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律性•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公共职能的需要,凭借社会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定量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以法律为准绳结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6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律性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7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律性•广义的税制:税收基本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制度、税收计会统制度。•狭义的税制:指税收基本法规,即税法。8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是由若干因素构成的。构成各个独立税种的基本因素,为税制构成要素。•组成部分: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税制三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9(一)征税对象(ObjectofTaxation)即征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相关概念:(1)计税依据:课税对象的量化(2)税源:税收收入的来源10(二)纳税人(Taxpayer)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也称纳税主体。即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①法人②自然人相关概念:负税人(TaxBearer)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11(二)纳税人(taxpayer)税务代理人---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依照税法规定,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己的名义,代为办理各项税务事宜的单位或个人。12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收负担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13(三)税率(TaxRate)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①比例税率;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②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③定额税率;如:资源税、车船税④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14税率种类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P6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地区差别税额分类分级税额幅度税额税率种类15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例题)•李某月工资收入11100元,分别按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李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注: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16答案:•全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1100-3500)=7600(元)应纳税额=7600×20%=1520(元)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1500×3%+(4500-1500)×10%+(7600-4500)×20%=45+300+620=965(元)17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对比假设A应纳税所得额为1499,B应纳税所得额为1501全额累进税率:A:1499×3%=44.97(元)B:1501×10%=150.1(元)超额累进税率:A:1499×3%=44.97(元)B:1500×3%+1×10%=45.1(元)由此可见,全额累进税率在临界点附近存在着不合理现象,而超额累进税率相对比较合理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税率10-15003%21500-450010%34500-900020%18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比较级距所得税级距(元)税率全额累进的计税额超额累进的计税额123450——1500(含)1500—4500(含)4500-9000(含)9000-35000(含)35000-55000(含)3%10%20%25%30%1500×3%=454500×10%=4509000×20%=180035000×25%=875055000×30%=165001500×3%=4545+3000×10%=345345+4500×20%=12451245+26000×25%=77457745+20000×30%=1374519(四)税目(ItemofTax):征税对象的具体化20(五)纳税环节(ImpactPointofTaxation)确定纳税环节的原则:1.有利于及时稳妥地集中税款;2.符合纳税人纳税规律,便于征纳;3.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控制税源。21(五)纳税环节指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课税对象,选择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例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分为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22(六)纳税期限(TaxDay)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形式:(1)按期纳税(2)按次纳税(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23(七)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起征点:是课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未到达起征点的不征税,到达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24(七)减免税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在课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课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部分。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25(七)减免税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26(七)减免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27(八)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送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等。28第二节税收制度与税法•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税法与税制密不可分。•税法渊源:宪法、税收基本法律、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法解释、税收条约。29一、税法的概念和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30一、税法的概念和特点•特征:1.税与法的共存性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4.税法结构的综合性(二)税制与税法的关系31二、税法的作用P11(一)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1.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2.税法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工具3.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4.税法在国际交往中,是贯彻平等互利、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32二、税法的作用P11(二)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1.税法的指引作用2.税法的评价作用3.税法的强制作用4.税法的教育作用5.税法的预测作用33三、税法的渊源•宪法、税收基本法律、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法解释、税收条约。34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暂行条例暂行条例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如: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如: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四、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根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62.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而另一方可以是不同的自然人和法人。(2)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不对等。(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无偿转移的性质。(4)税收法律关系更为直接地体现国家的意志。37(二)税收法律关系要素要素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对纳税主体的范围的确定,采取的原则。1.属地,就是指在我国领域范围内的主体,应当纳税。2.属人,指只要是我国的自然人或其他法人和组织,应当纳税。39(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3.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40(四)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指国家通过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保证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41课堂讨论:•纳税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42五、税收法律体系(一)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又称“税收主体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规定税收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43我国现行是税收实体法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各个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44(二)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为保证税收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的,用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律规范。45(三)税收处罚法税收处罚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处罚的法律规范。由于税收违法程度的不同,处罚的方式也有差异,一般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46(四)税收争讼法税收争讼法。包括税收争议法和税收诉讼法。1.税收争议法是指拥有立法权的立法主体制定、认可的,用来调整怎样与争议当事人在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2.税收诉讼法,在税收诉讼法中,可分为税收行政诉讼法和税收刑事诉讼法。47第三节税收分类税收分类(指狭义税种分类)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税种进行归类。对税收进行分类,有利于了解各税种的性质、特点。税种分类建立在复合税制基础上。48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2.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3.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划分4.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划分5.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6.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划分一、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1.力役税:是指纳税人以直接提供无偿劳动的形式缴纳的税种2.实物税3.货币税二、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1.从价税2.从量税三、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划分1.中央税2.地方税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股票交易的印花税。53四、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划分1.直接税2.间接税五、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1.价内税2.价外税五、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1.价内税就是商品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之中,商品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构成。2.价外税则是指商品价格中不包含商品税金,仅由成本和利润构成,商品税金只作为商品价格之外的一个附加额。五、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价内税有利于国家通过对税负的调整,直接调节生产和消费,但往往容易造成对价格的扭曲;价外税与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价格没有直接联系,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致因征税而影响公平竞争,同时,不干扰价格对市场供求状况的正确反映,因此更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六、按课税对象的不
本文标题:《中国税制》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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