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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一、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问: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答: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问: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问: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法(元)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或标准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教职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学校聘用的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王老师当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老师当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1000-1600=3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400×15%-125=385元。问: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答: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2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问: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有何区别?答: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报酬。问: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例如:王老师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问:如何确定取得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次数?答: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对于跨地域取得劳务报酬的,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区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报酬的总和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问: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公式为: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述公式中:公式1(1)和2(1)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所对应的税率(见表A);公式1(2)和2(2)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所对应的税率(见表B)。表A: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000元的2002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部分3020003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表B: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级数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换算系数(%)1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200无2超过3360元—21000元的部分200843超过21000—49500元的部分302000764超过49500元的部分40700068例:王老师取得讲座费收入48000元,按合同规定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付。该单位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000—2000)×(1—20%)〕÷76%=48421.05元;(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问:什么是稿酬所得?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问: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减纳30%的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例如:孙老师在化工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老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问:如何确定个人取得稿酬所得的次数?答:(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其在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的,同样处理。问:个人的哪些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我国参考各国通常的做法,为了体现国家对某些所得项目的支持、鼓励和照顾,在税法中列举了十项免税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具体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4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具体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如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按规定提取的手续费。个人取得的上述各项所得,无论收入多少,均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问: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问: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及其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5问:在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个人取得不同项目的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取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所得的,应按照各项所得分别减去相应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每个人应当就其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去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问: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
本文标题: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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