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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1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编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编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为规范本部门安全生产行为,实现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安全目标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2)死亡事故为零;3)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4)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5)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6)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7)无重大设备事故;8)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9)环境污染事故为0;好文供参考!2/1810)重大交通事故为0;11)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12)监督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落实到位。二、工作计划1、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人人有责可依。2、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层层落实安全职责。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并在各部门实施。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1)开展安全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2)针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3)认真组织开展好20__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4)组织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知识方面进行培训。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事故、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安全工作情况,坚持安全“五同时”制度。6、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和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好文供参考!3/187、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以及相应的名录、档案等。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执行,切实落实安全考核制度到安全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强化管理,明确奖惩,责任到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2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好文供参考!4/18(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工厂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1、管理责任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2、隐患排查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政府要求和自身安全生产的实际,适时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3、隐患报告制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引发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报安全办。报告内容:隐患单位及所在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4、治理实施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整改。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隐患治理整改。5、验收注销制度。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及时向下达隐好文供参考!5/18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三、员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处分。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好文供参考!6/18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好文供参考!7/18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和应急能力,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广泛听取一线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不同情况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危险性较小的单位,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制。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多种以上风险种类和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每一种类的风险,根据存好文供参考!8/18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第十一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及应急处置要点,并明确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及时报告和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等内容。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发生事故后告知可能受影响周边单位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并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周边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形成体系。第十四条新组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培训和演练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好文供参考!9/18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第十六条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一)矿山、建筑施工、冶金、电力、船舶等行业;(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储存及使用单位;(三)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分类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以外的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其聘请的评审专家可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本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次不得少于三名。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评审(或论证)时,可以邀请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好文供参考!10/18应当建立或依托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建立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荐,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专家库。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风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第二十条评审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评审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名称;(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签名);(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五)参会人员(签名)。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评审结论应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好文供参考!11/18要求、不符合要求三种。对于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对于基本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评审组应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评审修改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新编制,并按程序重新进行评审。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应急预案数据库,指导、督促、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备案管理。下列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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