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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三章财政收入(二)
第二节国有资产收入一、国有资产收入及形式(一)国有资产收入概念1.国有资产概念“国有资产”尚无统一的定义严格来说,只有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才叫“资产”。资产与财产是有区别:资产是经营性的财产可以是经营性的,也可以是非经营性的经营性财产和非经营性财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1)广义:国家所有的全部财产。财政投资形成的国家经营性资产财政通过投资拨款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源国家依法拥有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2)中义:国家所有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国家经营性资产、经营性国有资源。(3)狭义:国有企业(或国有经济)的经营性资产。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中直接由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部分;国有法人资本,即指国有独资企业向其他企业出资而形成的资本及权益。2.国有资产收入概念是指国家凭借其财产权力从企业的经营收入中获得的财政收入。(二)国有资产收入形式1.国有经济收入——来自国有企业的资产性收入国有企业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统称。国有经济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性收入和产权转让收入(1)经营性收入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形式主要取决于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经营性收入上交利润收缴租金分得股息、股利①上交利润——适用国家独资、直接经营和实行承包经营的国有企业。②收缴租金——适用实行租赁经营方式的国有企业。③股利、——适用实行股份制经营的那部分国有资产。.(2)产权转让收入产权转让收入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①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国家通过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出售、拍卖和兼并等方式,所取得的产权转让收入的一部分作为财政收入。②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国家通过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而取得的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也是国有资产收入的组成部分。包括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收益,矿藏资源的探矿权、开采权转让收益,山林、草地、河流开发权使用收益,森林采伐权收益,以及其他使用权转让收益,都构成国有资产收入。2.国家金融资产收入中央汇金公司国有股股息;国有股产权转让收入。中国投资公司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收入。3.国有资源收入直接分配利润按股分红收取管理费国有资源收入转让使用权收益(1)直接分配利润在国有国营、行业包干和中外合作开发等资源经营方式中,国有资源的产权收益是同国家的投资收益以及经营收益混在一起的。(2)按股分红在股份制经营方式中,国有资源被作为股本入股,其收益为国有股的红利。(3)收取管理费在集体和个体开发经营的资源经营方式中,国有资源收益是以许可证收费和征收开采管理费的方式取得的。(4)转让使用权收益企业利润所得税税后利润体现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利润分配投资者收益所有者权益体现所有者参与利润分配体现企业作为资产占有者参与分配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制度(一)国有资产收益的分解所得税体现国家政治权力的税收征纳关系投资者收益(分配利润或派息)其他所有的留存收益其他投资者收益国有企业利润税后利润第一层次的分配关系(刚性、统一、规范化)留存收益国家投资者收益国家所有的留存收益体现国家国有产权的利润分配关系第二层次的分配关系(弹性、灵活、非规范化)1.全额利润上缴制度(统收统支)(1950—1952)(1969—1977)企业实现的利润全部上缴财政,作为财政收入,企业所需资金(主要是扩大再生产投资)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的演变2.企业奖励基金制度(1953—1957)(1962—1977)企业完成:产量、质量、成本、利润计划,按企业工资总额3.5%从实现的利润中提取企业奖励基金。其余全部上缴财政,作为财政收入,企业所需资金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3.企业基金制度(1978)企业完成:产量、质量、成本、利润、品种、消耗、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占用计划,按企业工资总额5%从实现的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其余全部上缴财政,作为财政收入,企业所需资金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基建投资、增拨流动资金、四项费用(技术组织措施费、新产品试制费、劳动安全保护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等支出,全部由国家财政拨款。4.利润留成制度(1958~1960年)(1979~1982)1958年:企业实现利润由国家和企业实行全额分成利润留成比例(以“一五”资料核定)=(四项费用+奖励基金+超计划利润奖金)/利润总额留成部分用于四项费用和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1979年:利润留成比例(以1978年资料核定)=(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金+企业基金+国家拨付的科研经费+职工培训费+新产品试制费)/利润总额1980年:基数利润留成:当年利润中相当于上年的利润的部分按原定比例留成增长利润留成。5.利改税制度(1979年试行,1983年正式实行)“以税代利”:是将国有企业上交利润改为按国家规定税种和税率交纳税金,税后利润由企业支配的一种利润分配制度。(1)1983年6月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对有盈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利润,征收55%的所得税,税后利润用多种形式(利润递增包干、固定比例上缴、缴纳调节税等)上交一部分给国家,余下留给企业。对国有小型企业征收八级超额累进税,企业自负盈亏,税后利润归企业支配。(2)1984年10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调整税种、税率;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征收55%的所得税同时,分户定率征收调节税;国有小型企业按新八级超额累进税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归企业形成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6.承包制度(1987年开始实行)(1)“承包制度”:是在坚持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资产经营形式。(2)内容一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3)承包形式两包一挂:包上缴利润、包技术改造项目,工资总额同上交利税挂钩;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按比例分成;微利、亏损企业利润包干或亏损包干;行业投入产出包干:石油、煤炭、石化、冶金、有色、铁路、邮电等。7.税利分流制度(88年试点)(1)概念国家将企业利润中凭借政治权力应征收的所得税和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应获得的利润分渠道征收,并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的利润分配制度。(2)理论依据①国家对国有企业具有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②两权分离理论。(3)主要内容①实行税利分流、分征和分渠道管理;②统一企业所得税率为33%;③基建贷款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④取消调节税,停止征收“两金”,实行税后利润多种办法承包。8.税制改革与取消利润上缴(1994-2007)9.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分配(2008)三、国有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一)国有资产管理1.概念是指国家以产权为基础,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资产占有者和使用者为对象开展的管理活动。2.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投入的管理存量经营的管理收益分配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3.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二)通过资本运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目标1.资本运营的概念资本运营是把企业所拥有的有形与无形的资本存量变为可以增值的活动资本,通过优化配置的流动、收购、兼并、重组、参股、交易、转让、租赁等途径进行有效运营,使企业具有资本扩张、置换的能力,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资本增值。2.资本运营的特征增值性流动性风险性3.资本运营是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目标的理想路径资本运营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资本运营有助于确保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三)国有资本运营的操作方法1.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2.国有企业出售变现3.优势企业托管效益差的国有企业4.股权与债权互换企业5.并购兼并:A+B=A联合:A+B=C收购:参股收购、控股收购和全面收购。国有资产流失方式一是政府干预,强行向企业摊派和担保。某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接受外商8900万美元设备捐赠,以换取企业产品独家出口经营权。而当地政府却决定让企业进行反担保,造成该企业设备费用比自己购买还多花了1100多万美元,而让外商在此项交易中净赚近亿美元。更莫名其妙的是,这个外商向中国银行借贷的流动资金3000万美元,只还了1500多万,就赖账不还了。而政府主要领导竟然批准决定让这家企业替外商还中国银行1490多万美元的欠款,使企业白白遭受1.2亿元人民币的损失。二是缺乏科学论证,造成决策失误。某企业总资产不到37亿元,竟然在房地产开发热时拿出12亿多元在珠海、深圳、惠州等地买了大片土地,建了大量房屋。在惠州建成的5栋29层大楼,1平方米都没卖出去,每年至少造成机会损失上亿元。三是大办三产,进行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某企业,将本来应该由主业经营的很赚钱的业务,转给有离退休人员经营的、职工集资入股的三产公司去经营。每个职工仅入股2000元,一年后却拿到7万元回报,回报率高达35倍。四是利用改制、重组,转移资产和利润。有一家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把部分优良资产转移到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本来这个企业只有1.4亿的净利润,竟然将1.6亿的净利润转移到新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国有资产转到集体,再逐步转到个人手中,国有企业变成空壳,甚至资不抵债,而合作前企业确有高额利润。五是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为配偶、子女谋私。有一家企业主管进出口的副总经理,利用妻子是财务部门领导,利用职权,互相勾结,让两个儿子分别在当地和深圳注册两家私人公司,采取高进低出等手段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六是被外商特别是假冒外商套取资金。某企业在搞资金运作时,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个从国内移居香港的商人,这位商人又冒充一家荷兰公司的代表,到中国来投资做生意。这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没有调查这个“外商”的资质和背景,也没有召开董事会讨论研究的情况下,就一个人说了算,将几千万美元让财务部划出,结果这个假外商携款一跑了之。七是炒作、私分股票和期货、债券。四川东方锅炉厂原任董事长、总经理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私分、送人2000多万股票,每人将300万到400万元获利装进自己的腰包,结果两人被判死缓,两人被判无期。这个案件,从上到下涉及100多人,轰动四川大地乃至全国。八是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吃喝玩乐,挥霍浪费。这个问题极其普遍。有一企业的厂长,长期在北京的五星级酒店和高档娱乐场所嫖娼,出手特别大方,每次出手都是几千元到上万元,而且还分别在长沙、北京、广州、香港等地包养情妇。九是贪小利,吃大亏,有些企业违规拆借。有一家企业在现金本不富裕情况下,为了获取高于银行的利息,将1亿元现金全部借给信誉不好的一家企业,结果不但利息分文未收,本金也最少损失了5000多万元。十是管理混乱,缺乏责任心。某企业在建设一个只有6500平方米的综合楼工程中,从工程预算、建设、验收、决算、审计,好像手续一切完备。但查账时发现,在工程结算中,却将水磨石窗台按6800平方米与施工单位结算,多付了几十万元。还有一个企业,建一个1100多万的小工程,经查账就多付给施工单位189万。《中国经济时报》
本文标题:第三章财政收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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