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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企业所得税法及纳税实务第八章:企业所得税法及纳税实务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概述一、企业所得税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在一个纳税所度内的应税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的余额,而不同依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4.实行按所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三、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1.税负公平原则;2.科学发展观原则;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运用,有利于生态平衡,有利于环境保护.3.发挥调控作用的原则;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5.有利于征管原则;简单、易懂、利于操作和执行.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2.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例题】我国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有()。A.登记注册地标准B.总机构所在地标准C.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D.生产经营所在地【答案】AC【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B.合伙企业C.联营企业D.出版社【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A.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答案】ABD【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二、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对象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作为征税对象.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1)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未成年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4)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5)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所得,按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6)利息所得、租金所所、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所在地确定.第三节、税率另外还设有两档照顾性税率:(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2)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提示】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补亏期内),按补亏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选择适用税率。【例题】某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07年度亏损20万元,2008年度盈利3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1.5B.2.25C.3D.3.75【解析】。如果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一年弥补不完的,可连续弥补5年,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5-20)×20%=3(万元)。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企业: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金额一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非居民企业:(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一、收入总额的确定1、一般规定(1)销售货物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利息收入:按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按合同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按合同规定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2.特殊收入的确定(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特的,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计算收入.例题:以下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正确表述有()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投资方收到分配金额作为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按按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租金收入,在实际收到租金收入时确定收入的实现。D.接受捐赠的收入,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定收入的实现。【答案】B二.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三、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提示】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3)所说的收益均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计税收入中“其他收入”的有()。A.固定资产盘盈收入B.固定资产出租收入C.罚款收入D.现金的溢余收入【答案】ACD【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计税收入中“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B选项“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属于租金收入,不属于“其他收入”。【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A.股权转让收入B.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D.接受捐赠收入【答案】C【解析】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四、准予扣除项目基本范围(一)准予扣除项目一般规定:纳税年度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在税前扣除的具体税种,包括:1、销售税费中的6税1费: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2、4个费用性税金: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如果四税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3、3个应计入资产成本的税金不得扣除:车辆购置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A.关税B.土地增值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城市维护建设税【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金的种类,以上四种都可以扣除。(一)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1、工资、薪金: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采用据实开支、限额控制方法具体为:(1)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所度扣除;【例题】某企业08年为本企业员工支付工资300万元、奖金40万元、地区补贴20万元、家庭财产保险10万元,则当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是多少。1、工资总额=300+40+20=360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360×14%=50.4;3、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60×2%=7.24、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60×2.5%=93、保险费(1)企业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企业按规定标准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准予扣除,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4)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4、利息费用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5、借款费用非资本化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6、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例题:某企业08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第一数据:30×60%=18万元第二数据:4000×5‰=20万元哪个小按哪个扣,因此当年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所度扣除.规定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
本文标题:企业所得税及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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