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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要求2008年1月24日文件依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若干问题的通知》(甬国税函[2006]363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2006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07年度继续使用2007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的《2006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申报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实行电子申报,电子申报数据的采集可采用网络传输、软盘读入等方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已确认电子申报方式,可直接进行所得税电子申报。非增值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应填写“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取消)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文书受理岗审核并在综合征管软件“文书受理”中予以操作确认。在主管税务机关发放CA证书后纳税人方可实施所得税电子申报。电子申报网络申报软盘申报总局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下载地址:宁波市国税局网站年报已使用通用软件的需下载补丁资料报送内容纳税人(包括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二)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要求提供纳税签证报告的对象亏损和亏损弥补企业(含上年亏损数未核实的)减免税企业退税企业年销售在500万以上的企业中介机构报告内容国税发[2007]9号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0号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出具报告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纸质纳税申报资料的报送时间要求在2、3月份进行网络申报的,要求在申报的当月底内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在4月份进行网络申报的,要求在4月2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软盘申报的,在申报的同时报送资料报送数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3份其他资料1份资料报送方向由办税服务大厅窗口收受
本文标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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