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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2建筑消防Structuralfireprotection本章框架建筑消火栓1.室外消火栓系统2.室内消火栓系统分类组成分类3.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计算4.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1.设置场所2.系统分类3.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成4.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消防1.灭火机理2.建筑物分类3.耐火等级4.火灾危险性分类消防概论2.1消防概论消防概论灭火机理建筑物分类及耐火等级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2.1消防概论2.1.1灭火机理灭火原理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冷却、隔离、窒息和化学抑制。冷却、隔离、窒息属于物理灭火过程,和化学抑制为化学灭火过程。2.1消防概论2.1.2建筑物分类及耐火等级建筑物分类及耐火等级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和重要性来划分。1.民用建筑等级划分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2.建筑的耐火等级分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把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质重要的或规模宏大的或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很次要的或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2.1消防概论2.1.3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序等因素,划分建筑火灾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仓库危险级。10.2消火栓给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设置场所建筑物分类及耐火等级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1设置场所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的设置场所规定如下: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l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l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高层建筑消防主要靠室内消防给水设备扑救火灾。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2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分类及水压1.室外消防系统的组成与作用室外消防系统由室外消防水源、室外消防管道和室外消火栓组成。室外消防系统即可以满足消防车取水要求,又可以由消防车经水泵接合器向室内消防系统供水,补充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足,从而进行控制和扑救火灾。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2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分类及水压2.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消防水压要求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用途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管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环状管网给水系统枝状管网给水系统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2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分类及水压3.室外消火栓(1)室外消火栓按设置条件分为地上消火栓和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地上消火栓部分露出地面,具有目标明显、易于寻找、出水操作方便等特点,但地上消火栓容易冻结、易损坏,有些场合妨碍交通,影响市容,适应于无冰冻可能的地区。地下消火栓:地下消火栓设置在消火栓井内,具有不易冻结、不易损坏、便利交通等优点,但地下消火栓操作不便,目标不明显,因此,要求在地下消火栓旁设置明显标志,适应于北方寒冷地区使用。(2)室外消火栓按压力分为低压消火栓和高压消火栓低压消火栓:供应火场消防车用水的供水设备。高压消火栓:直接出水带、水枪就可进行灭火,不需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组成、分类、及给水方式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组成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一般由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卷盘、消防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结合器、增压水泵及远距离启动消防水泵的设备等组成。2.2消火栓给水系统2.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分类及给水方式(1)直接供水消火栓系统(2)单设水泵供水消火栓系统(3)设有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系统(4)设置消防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4消火栓设置要求1.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层休息平台上。2.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走道、楼梯附近等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o角;栓口与消火栓箱内边缘的距离不应影响消防水带的连接。3.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4.高层建筑中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4消火栓设置要求4.高层建筑中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建筑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2)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3)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4)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5)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0MPa,当大于1.0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6)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7)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8)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9)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10)消防卷盘的间距应保证有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地面任何部位,消防卷盘的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消防卷盘的栓口直径宜为25mm;配备的胶带内径不小于19mm;消防卷盘喷嘴口径不小于6.00mm。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4消火栓设置要求2.2.5充实水柱与保护半径1.充实水柱充实水柱是消火栓有效灭火的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式中——水枪充实水柱长度,m;——保护建筑物层高,m;——水枪喷嘴离地面高度,m,一般为1.1m;——水枪上倾角,一般为45°,最大不超过60°。但充实水柱不应小于最小值:一般建筑不小于7m;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m;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m3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0m;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4消火栓设置要求2.2.5充实水柱与保护半径2.消火栓保护半径消火栓保护半径是指消火栓、水枪、水龙带选定后,水枪上倾角不超过45°条件下,以消火栓为中心,消火栓能发挥作用的半径。按下式计算:式中:R—消火栓保护半径,m;Ld—水龙带实际使用长度,m,一般为配备水龙带长度的80%;Ls—水枪充实水柱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m。Ls=α一般为45°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4消火栓设置要求2.2.5充实水柱与保护半径3.消火栓布置间距(1)消火栓单排布置,且要求保证l支水枪灭火时的消火栓间距按下式计算式中:S—消火栓间距,m;R—消火栓保护半径,m;b—消火栓最大保护宽度,m(2)消火栓单排布置,且要求保证2支水枪灭火时的消火栓间距按下式计算: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6消防管网及附件设置要求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室内消防给水环状管网的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或引入管应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管材常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必须分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7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用水量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2.1的规定。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8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增压设施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应贮存10min室内消防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2)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3)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8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增压设施2.消防水池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或市政给水管网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消防用水可与生活、生产用水合用一个水池,这样既可降低造价,又可以保证水质不变坏。若共用水池时,消防进水口必须在其他进水口之下,但不得超过6m。必要时,亦可建成独立的消防水池。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9消防水泵及泵房在消防给水系统中设置消防水泵,保证消防所需压力与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每台消防水泵最好具有独立的吸水管,当有两台(一用一备)以上工作水泵时,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一条发生故障时,另一条压水管或吸水管仍能供给全部水量。消防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在消防水泵房宜设置与本单位消防负责部门直接联络的通讯设施。2.2消火栓给水系统2.2.10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计算消火栓给水系统计算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规范规定的消防用水量及要求使用的水枪的数量和水压确定管网的管径,系统所需的水压,水池的、水箱的容积和水泵的型号等。各种建筑物消防用水量和要求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按规范选用。1.消防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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