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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担保合同范例汇集【汇集4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通用】担保合同范例汇集【汇集4篇】”,供您参考阅读。担保合同【第一篇】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书》(合同编号为,下称主合同)。按照该份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应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款项计人民币万元。为保证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现各方达成本担保合同:一、丙方的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和产生的全部合同责任,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必要费用;二、担保期限至年月日止;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即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四、如届时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义务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XX区人民法院诉讼主张权利的;五、各方明确,为签署本合同,各自已经完成了议事程序和必须的授权,签署本合同是真实自愿的。六、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担保合同【第二篇】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甲方(担保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乙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期限自20xx年12月4日始至20xx年12月31日止。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第三条、保证方式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第四条、保证期间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的生效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第十一条附则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11.4本合同甲方份、乙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甲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担保合同【第三篇】对外担保指中国境内机构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承诺,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对外担保合同也有可能无效,那么导致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导致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法律知识: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合同无效分两种情况: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两种情形下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有差别的:一、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二、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无效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本次网友为分享的“【通用】担保合同范例汇集【汇集4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主债务情况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债权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债权质量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债权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有变化的,以变化后的数额为据。第二条行使留置权的情形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同等价值的货物,直至出现合同约定的留置权消灭的情形为止。标的物不可分的,债权人有权就全部的标的物行使留置权。第三条留置通知债权人留置标的物的,应当在_______日内通知债务人,并要求债务人在______日内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对债权人享有留置权及留置权期限作出约定的,留置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直接处置留置物,无需再行通知债务人留置期限。第四条留置物的处置债务人应当积极履行债务。若在规定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处置留置物。债权人处置留置物的办法为:___________(1)双方当事人协商折价;(2)拍卖;(3)变卖。第五条留置担保的范围留置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1)主债务及利息;(2)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造成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3)留置物的保管费用;(4)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第六条留置物处置价款处置留置物所得价款超过留置担保责任范围的,债权人应在扣除全部债务后,将剩余费用于________日内退还债务人;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应于________日内偿还剩余债务。第七条债权人的权利义务1、主合同期限届满债务人尚未完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因主合同已合法占有的标的物;2、留置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选择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方式处置留置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债权人留置标的物的,对标的物负有保管义务,因债权人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的,由债权人赔偿因此而给债务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债务人的权利义务1、债务人应当认真、全面的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2、债权人处置留置物时,债务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故意设置障碍;3、留置物处置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对超出部分仍负有清偿责任;4、因债权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债务人享有请求债权人就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第九条留置权的消灭1、债务人于留置期限内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2、债务人就主合同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3、债权人已将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1、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通用】担保合同范例汇集【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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