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公司治理、契约安排与税务筹划
May2008,Vol.4,No.5(SerialNo.36)现代会计与审计JournalofModernAccountingandAuditing,ISSN1548-6583,USA25公司治理、契约安排与税务筹划蔡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北京100081)摘要:在委托代理分析框架下,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理财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契约安排和公司治理的制约和影响。本文从公司治理、契约安排角度深入分析了税务筹划的治理机制与供给机制,提出了诱导性契约安排与激励相结合的公司治理模式,设计了履约成本最低化的契约安排模型,为税务筹划治理效率的提高奠定了基础。关键词:公司治理;契约安排;税务筹划;诱导性契约一、公司治理:税务筹划的根本动力公司治理就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及非正式的制度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并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1]。一般地讲,公司治理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如图1所示):一个是公司治理结构,另一个是公司治理机制,这两者共同决定了治理效率的高低[2]。公司治理结构是治理公司的基础,公司治理机制通过治理机构发挥作用,公司治理效率来自于合理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完美结合。图1公司治理示意图(一)公司治理是一种契约关系公司具有明显的契约性质,被认为是一组相互关联的契约联合体,这些契约约束着公司的交易,使得【作者简介】蔡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税收与财务管理系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税收筹划、财税理论与政策。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治理效率股东价值最大化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用人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董事人选监事人选管理层人选公司治理、契约安排与税务筹划26交易成本低于由市场组织这些交易发生的成本。公司治理是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依据,以简约的形式规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约束他们之间的交易,以实现公司交易成本的比较优势。公司治理结构则是依据这些契约进行的组织安排,具体表现为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功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制度结构。这种制度安排也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以及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如何实施管理、控制风险和分配收益等有关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二)公司治理推动了税务筹划公司治理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保证公司管理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企业的规章制度,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二是促使管理者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努力工作。毫无疑问,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进行公司治理的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有效治理下的管理者有足够的动力采取措施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增加股东价值。公司运行效率的提高依赖于两方面:一是生产经营活动效率的提高,二是财务管理效率提高。因此需要制定科学的企业财务战略提升股东价值,而税务筹划则是财务战略重要的组成部分。税务筹划是通过税后收益最大化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而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功能与效用。二、公司治理框架下的税务筹划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开展税务筹划活动,这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公司治理结构为税务筹划提供了环境基础,只有适应公司治理要求的筹划方案才能得到实施,才能发挥其巨大的潜能。(一)税务筹划的组织保障组织结构是表现组织各部分排列顺序、空间位置、聚集状态,联系方式及各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模式,它为协调组织中不同成员的活动提供了一个框架体系。有了组织结构,企业中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才能顺畅流动。组织是为战略服务的,是为战略任务的完成起保证作用的,这种地位决定了组织结构必须随着战略的调整而调整,不断适应战略任务的要求。同时,组织结构对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也起着制约作用。组织结构与战略之间的平衡发展,能够使企业的组织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有效地支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开展税务筹划活动,需要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保障。在企业内部,需要成立税务部或筹划部等类似组织机构,专业性的组织分工可以为筹划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税务部(或筹划部)一般应该独立设置,与财务部平行,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可以直接隶属于财务部。在税务部(或筹划部)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筹划方案拟定、方案实施和涉税业务处理的明确分工与相互配合。税务部(或筹划部)的工作体现在以下方面:(1)涉税法规的搜集与整理,为筹划方案的拟定和实施提供信息支持;(2)企业整体税负分析及财税风险防范;(3)涉税业务处理与税务绩效评价;(4)税务战略规划与内部税务计划;(5)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6)纳税评估报告书;(7)筹划方案的拟定;(8)筹划方案的实施与评价。(二)税务筹划的内部治理机制因为税务筹划活动是有风险的,在公司治理尤其是内部治理框架中,需要设计税务筹划的决策机制、控制机制与供给机制。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可以防范风险,保证税务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并保证筹划方案及时有效地实施。在公司治理框架中可以设立公司税务筹划内部治理系统(如图2所示),该治理系统可以由以下内容组成:除此以外,为了保障税务筹划内部治理系统有效运行,还应明确涉税环节各部门的岗位职能与责权关系。一个企业应设立税务部(或筹划部)主管(不同于办税人员)作为税务筹划内部治理的执行者,在税务部(或筹划部)中还应聘用若干筹划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与权利。公司治理、契约安排与税务筹划27对于税务筹划的运作,可以明确授权并形成制衡关系,确保税务筹划决策和筹划方案的科学性,力避企业涉税风险和税务危机的出现。税务筹划决策机制关注的是筹划决策权在公司内部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分配格局。由于公司治理的权力结构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并依次形成了相应的决策分工形式和决策权分配格局,因而筹划决策机制实质上体现了一种层级制决策。图2税务筹划内部治理系统层级制决策的产生在公司治理中应被看作是权力的分立和制衡的结果,公司治理结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形成不同的权力边界,并使得每一权力主体被赋予不同的筹划决策权。税务筹划层级制决策有三个主要特征:(1)存在一个最高决策者;(2)权力边界清晰,每一决策层都清楚其权力范围;(3)下级决策服从上级决策。按照公司治理机制,税务筹划运作的决策机制与制衡关系如图3所示:(三)税务筹划的供求均衡机制由于税务筹划风险的客观存在,筹划方案的供给动力不足。税务部(或筹划部)筹划人员出于自身的利益和安全性考虑,会尽量规避税务筹划风险,而规避筹划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不去设计筹划方案。因此,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内部几乎很难产生理想的筹划方案,即使税务部(或筹划部)筹划人员筹划水平很高,他们也不愿冒风险去筹划。只有在税务部(或筹划部)筹划人员因提供税务筹划方案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他们为此而承担的风险时,他们才乐意提供税务筹划方案,如图4所示,在图中E0点1以上(含E0点)部分,税务部(或筹划部)筹划人员提供筹划方案所获得的收益大于(等于)其承担的风险成本,此时他们才有动力提供税务筹划方案。进一步分析可知,如果税务部(或筹划部)除完成日常税务工作外,还签约承担设计筹划方案,在这种契约安排下,他们所提供的筹划方案会位于均衡点(如图中E0点所示),即此时风险恰好等于收益。1E0点为供给曲线S0与需求曲线D0的交点。税务筹划内部治理系统税务筹划组织机构税务筹划绩效评价税务筹划控制机制税务筹划供给机制税务筹划决策机制税务筹划工作流程公司治理、契约安排与税务筹划28图3税务筹划的决策机制与制衡关系图4税务筹划供求曲线根据企业情况如果需要做更多的税务筹划时,则需求曲线会外移至D1,则必须在制度约束下提高他们的收益,即供给曲线向上平移,如图中E1点所示,在该点税务部(或筹划部)筹划人员获得的收益不变,但承担的风险增大,则筹划方案的供给动力不足,需要以提高筹划人员收益等激励方式使供给曲线上移,直至达到新的均衡状态2。三、税务筹划的最优契约安排模型现代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总和。詹森和麦克林将“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2新的均衡状态即为E2点,系供给曲线S1与需求曲线D1的交点。股东大会:筹划结果知悉权董事会:筹划过程知悉权经理层(总经理):支持与审批权,筹划绩效考核税务部(或筹划部):方案决策权与税务筹划方案运作监事会:筹划合法性监督权审计委员会:筹划方案审核与评价收益风险S0D0E1E0D1E2S1公司治理、契约安排与税务筹划29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人”[3]。企业税务部(或筹划部)筹划人员所行使的税务筹划决策权以及筹划方案的拟定也是一种代理关系,只不过此时的委托人是企业管理当局3。(一)税务筹划契约的优化在现代经济契约中,有没有最优契约?我们认为,最优契约是不现实的,它只存在于理想状态下。即使最优契约不存在,但可以实现契约的优化。一个不完全契约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修正并需要重新协商[4]。如果一个企业能产生最大化剩余或最大化效率,那么这样的契约无疑是一种最优化的选择。因此,一个相对优化的契约应该满足以下条件:(1)委托人与代理人共担风险;(2)契约的报酬结构因履约结果的不同而有所不同;(3)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契约签订行为具备重复博弈模式,即当供给和需求不平衡时,保留委托代理双方都拥有重新签订或修改契约条款的权利,直至契约所约定的价格在不断博弈的过程中重新订立并最终实现供需均衡。从契约的约束机制分析,越是条款详尽、权责明晰的契约越具有约束力,所以,在制定税务筹划契约时,总经理应与税务部(或筹划部)筹划人员签订协议书或保证书,由后者承诺协议期间其工作成效,并制定规范的工作计划书,以此实施有效的合同约束。但从契约的协商机制分析,签订较为完备的税务筹划契约需要付出更多的交易费用(包括信息成本、协商成本、签约成本等),因此追求完备的契约安排并非最佳选择。(二)履约成本最低化的契约安排模型对诱导性筹划契约的制度安排,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1)履约的监督问题。如何区分由于履约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故意不履约是监督代理人履约状况的关键。在履约过程中,对代理人努力程度的观察和度量是很困难的,其度量费用也很高。这些度量费用构成了履约监督成本的一部分,所以履约的监督成本是极为昂贵的。(2)履约的激励问题。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性,契约当事人无法证实或观察一切,就造成契约条款是不完全的。基于契约天然具有不完全性的特征,就需要设计不同的激励机制以对付契约条款的不完全性,并处理由不确定性引发的有关不履约的风险。考察履约的监督与激励行为,可以发现,履约的监督行为与激励行为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即要达到如期如约履约的话,当监督行为比较有效时,完全可以减少激励行为甚至取消激励行为;反过来,当激励行为比较有效时,也完全可以减少监督行为甚至完全没有监督行为,这是非常有趣的现象。当然,所对应的履约的监督成本与激励成本也是可以相互替代的,有着此起彼伏的微妙关系。所以,对于诱导性契约的制度安排,关键是在履约的监督成本与激励成本之间进行权衡的问题。履约监督成本与履约激励成本的关系如图5所示,图中支出效用曲线S上的每一个点对于履约的效用都是无差别的。对于支出效用曲线,在一系列履约成本预算线中,总有一条会与之相切,则该切点为履约成本4最低点。四、诱导筹划行为的契约安排与治理模式(一)契约不完备性与道德风险科托威茨(Y.Kotwitza)认为,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道德风险源于委托人和代理人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代理人的某些行为是隐蔽的,很难被委托人所察觉和提防,在委托代理契约中难以反映和应对。另一方面,委托掌握的某些信息只根据自己占有的为限,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关他们之间的风险分担,会引致道德风险问题。3更确切来讲,最终委托人是股东,管理当局只是受托担任具体委托人。4在这里,履约成本只考虑履约监督成本与履约激励成本,即履约成本=履约监督成本+履约激励成本。公司治理
本文标题:公司治理、契约安排与税务筹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359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