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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进行问卷调查的通告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我局特面向全社会进行一次问卷调查,以便我们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读者填妥以下问卷后,请邮寄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肇嘉浜路800号,邮政编码:200030,读者可同时登陆“上海财税网”网站:参加此次问卷调查。对此问卷调查的参与者,我们深表感谢。特此通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0.3.2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问卷调查请在您选择的选项前打“√”1.您了解作为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时的权利和义务吗?了解了解一些不了解2.您知道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发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吗?知道不知道3.如果您知道,您是通过什么渠道了解的?网络电视报刊税务机关宣传其他4.您最关注纳税人的哪些权利?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5.您最不了解那些权利的内涵?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6.您认为纳税人的哪些权利最容易受到侵害?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7.当您的上述权利受到侵害时,您知道如何采取救济措施吗?知道不知道8.您认为纳税人最容易忽视的义务是什么?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摘自《解放日报》2010.3.2
本文标题: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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