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关于要求各外资企业参加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一机多票系...
关于要求各外资企业参加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一机多票系统升级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涉外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2008年10月1日起,全国国税系统必须使用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停止使用原方式开具《通知单》。企业必须在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票系统的升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1.培训时间:10月27日,分上午、下午两批;2.培训地点:市局北六楼会议室;3.培训人员:企业财会人员或开票人员,培训具体时间见附件《税源管理四科一机多票升级培训清册》。各企业要保证培训人员按时到会。4.已经升级的企业自升级之日起使用新的开票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开票系统升级后,对其取得的按原方式开具的《通知单》,必须在2008年11月30日之前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按原方式开具的《通知单》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按16位编码规则录入《通知单》编号,编码规则为:1234569911+6位原方式开具的《通知单》编号(原方式开具的《通知单》编号若超过6位,则取其后6位;若不足6位,则在原编号前补0)。原方式开具的《通知单》,2008年12月1日之后不得再作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据。特此通知诸暨市国税局税源管理四科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本文标题:关于要求各外资企业参加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一机多票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392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