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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取消豁免稅務條例自2006年5月份被稅局取消豁免稅務,但教會得悉此事,乃於2009年1月份,亦立即跟進:查明原因:自2002至2006年行政失當,無回應稅局的文件,因為一直無收到稅局所發出的文件。補救方法:於此期間,立即聯絡稅局及補回一切文件於2009年11月11日收到稅局回覆,已恢復教會的豁免稅務條例。所以若因此事,引起弟兄姊妹的不便,執事會謹此致歉。如果此事被稅局徵收補稅,現可以向稅局申請豁免,詳情可向執事會主席:李少蘭執事查詢。稅局批文恢復稅務條例第88條豁免繳稅資格稅局批文稅務條例第88條豁免繳稅資格教會股票事宜70-80年代:有2位弟兄(廖偉松弟兄及莫若祺弟兄)賣了觀塘區一間木屋,約3萬元。原本打算購買唐樓作平安福音堂的會址,但因首期不足,而取消此念頭。及後加上教會的奉獻約4萬元,共有7萬元,而當時平安福音堂並沒有註冊為一間公司,只能作個人名義購買香港上海匯豐銀行的股票,作為保值。直至今年執事會認為是適當時候,將股票轉為平安福音堂名下的資產,所以於2009年11月份,屬於教會的股票已順利轉入本堂名下的戶口。本堂也多謝廖偉松弟兄多年來義務保管本堂的股票。股票(整數2800股)賣出文件股票(整數2800股)賣出文件(大字版)股票(散股296股)賣出文件股票(散股296股)賣出文件(大字版)購入股票文件購入股票文件(大字版)
本文标题:关於取消豁免税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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