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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投融资/租赁 >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XXXX--南非
南 非【风险提示】 2010年,南非颁布了一系列涉及技术标准和产品安全的法规,包括《食品反式脂肪法规提案》、《呼吸保护装置强制规范修订提案》、《关于在南非共和国销售的李子、梅子、桃、油桃、杏等水果的等级、包装和标志的法规提案》、《关于在南非共和国销售的牛奶冰淇淋、冰淇淋、冷冻甜食及冷冻酸奶的法规提案》等。提醒中国企业对这些法规的内容及其进展给予及时关注,改进生产技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为了帮助黑人更多的参加经济活动,南非在投资领域采用强制性“平衡计分卡”的积分制度。该制度较为复杂,执行中也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南非政府在做经济决策时也要求适用该制度,因此低分企业在政府采购和其他经济活动中会受到一定限制,在此提醒中国在南非投资企业予以重视,积极应对,避免给投资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一、双边贸易投资概况南非是中国在非洲最大的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10年中国和南非双边贸易总额为256亿美元,同比增长59.5%。其中,中国对南非出口108亿美元,同比增长46.7%;自南非进口148亿美元,同比增长70.4%。中国逆差40亿美元。中国对南非出口的主要产品为电器设备,机械设备,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鞋靴,家具、寝具,钢铁制品,有机化学品,车辆,塑料及其制品。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0年,中国公司在南非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3.7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216万美元。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0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南非的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4398万美元。2010年,南非对华投资项目32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647万美元。二、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一)贸易管理制度及其发展2010年南非贸易管理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南非依据2002年《国际贸易管理法》对货物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其他相关的法律还包括《1964年海关与税收法》、《消费者事务法》和《销售和服务事务法》。2002年10月21日,南非与博茨瓦纳、莱索托、纳米比亚和斯威士兰5国签订了《2002年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协定》(SACU),并于2004年7481月15日正式生效。根据该协定,同盟中各成员国之间的货物流通免关税,对非成员国实行共同对外关税政策,南非负责关税同盟的管理工作。此外南非还与马拉维、津巴布韦、匈牙利、莫桑比克、波兰、土耳其等国家之间签有双边贸易协定,提供互惠的贸易安排。南非贸易工业部(DTI)是负责管理南非对外贸易的主要的政府部门,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负责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地区的贸易救济措施调查,并对进出口管理、许可证管理、关税体制改革、产业优惠政策进行管理和监督。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还包括南非税务总署和南非标准局。1.关税制度(1)关税管理制度南非关税制度的基本法律由2005年修订的《1964年海关与税收法》和1997年修订的《1986年税贸局法案》(BoardonTariffandTradeAct)构成。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负责研究及提出调整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地区关税水平的建议,以及管理与关税相关的各类计划,包括汽车产业发展计划(MotorIndustryDevelopmentProject)和关税信用证书系统(DutyCreditCertificateSystem)。同时,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还有权根据进出口商的申请,对相关关税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降低或提高该关税税率。南非税务总署(SouthAfricanRevenueService)负责征收关税。(2)关税水平及其调整根据WTO的统计,2010年南非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7.7%,比2009年下降了0.4%。其中,农产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8.9%,非农产品为7.5%,相比2009年10.1%和7.8%的水平而言,均有小幅下降。根据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第347号报告书,鉴于南非国内已不再生产汽车发动机活塞,继续对该产品征收进口关税,只会给国内相关的消费者或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因此决定取消该产品的进口关税。据此,南非政府于2010年10月1日发布第33585号政府公告,宣布自即日起,全部取消南非海关税则编码84099127项下汽车发动机活塞的进口关税。2.进口管理制度南非进口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有2002年颁布的《国际贸易管理法》、1990年修订的《进出口控制法》和2008年修订的《标准法案》。为了提高海关服务质量,南非税务总署采用了欧洲海关的申报形式———统一管理单证。所有进口货物报关时需向海关提供统一的管理单证及其他相关单据。南非一些大型港口的海关部门可以办理电子通关手续。由于电子通关的数据是通过软盘交换的,所以其数据必须符合南非海关分类的要求,同时还须附有打印的文件文本。为了加快清关速度,南非海关与港口当局合作在特定地区对集装箱进口实施电子通关。南非贸易工业部部长负责制定进出口限制产品清单,对相关产品实施进出口限制。实施进口限制的产品主要包括以下4类:(1)二手货物。根据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了防止进口的二手货物损害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内制造业的生产与发展,进口581南 非商只允许进口原产地是南非的二手货物。(2)废物、废料及残渣等。(3)有毒有害物质。(4)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管理法》,南非只对特殊商品实行许可证管理,产品包括鞋、废旧产品、部分农产品、石油及部分石化产品等等。只有在出具根据《国际贸易管理法》第六条颁发的特别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上述产品才能进口,进口商在进口这些产品之前必须先得到进口许可证,然后才能在海外装船。进口商如需申领进口许可证,须向南非贸易工业部下属的进出口管制局(Importandexportcontrol)注册登记,再根据产品的不同,分别向不同的管理部门申领许可证。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发放日至当年12月31日。在中国向南非重点出口商品中,仅有黄金饰品、茶叶和鲤鱼须要进口许可,分别由南非储备银行和农业部负责发放。除食品包括米、蔬菜、水果、奶类、棕色小麦面粉、蛋和豆类,肉类、鱼类及白面包等产品外,所有进口产品须缴纳14%的增值税。此外,进口含酒精及不含酒精饮品、烟草产品、矿泉水、某些石油产品、汽车、家居休闲用品及电动自行车、办公设备、胶卷及化妆品等奢侈消费品还需缴纳消费税。3.出口管理制度1990年修订的《进出口控制法》和2002年颁布的《国际贸易管理法》构成了南非在出口管理方面的主要法律制度。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出口管制和许可证管理,贸易工业部下属的进出口管制局负责发放出口许可证。根据南非《国际贸易管理法》规定,所有的出口商需要在南非税务服务部进行注册,出口钻石的企业还必须在南非钻石委员会注册。同时,南非对战略性物资、不可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和汽车等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其中,废旧金属必须先以出口价的折扣价向下游产业提供,如果下游产业制造商没有答复或不需要,政府才可以发放出口许可证。另外,根据南非2003年《酒产品法》(LiquorProductsAct),除了啤酒、高粱啤酒和药物外,出口任何含酒精成分超过1%的酒类产品必须申请出口许可证。南非贸工部部长负责确定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目录并在政府公报上发布。南非亦禁止鸵鸟及其种蛋的出口。此外,为了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及创造就业机会,南非政府将减少包括黄金、铂及铬矿在内的原材料出口。出口商必须要在贸易工业部登记注册后才能获得出口许可。4.贸易救济制度2002年颁布的《国际贸易管理法》、2005年修订的《1964年海关与税收法》、2003年《反倾销条例》及2005年《反补贴条例》和《一般保障措施条例》构成了南非主要的贸易救济制度。南非国际贸易委员会是南非贸易救济的主要管理机构。此外,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中的关税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也同样负责反倾销事务,其中关税委员会负责接受和审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及拟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并向部长理事会提出建议,由部长理事会做出最终的反倾销措施决定。5.检验检疫制度根据2008年南非颁布的新《标准法案》(2008年第8号法案),南非标准局继续作为681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1南非贸易工业部下属的国家标准机构,负责制定及公布标准,提供试验、认证和培训服务以及执行WTO/TBT协定等。此外,南非标准局还承担了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法定计量合作组织秘书处的工作,参与制定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标准。根据2008年南非政府颁布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法案》(NRCSACT),成立了强制性技术规范国家监管机构(NRCS),负责制定强制性技术规范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南非没有单独的投资法,投资事务由各个部门分别立法,进行管理。与投资管理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2008年修订的《公司法》、2009年修订的《税收法》(TaxationLawsSecondAmendmentAct18of2009)、2002年修订的《劳工关系法》(LaborRelationsAct)、1998年《竞争法》。此外还包括《出口信贷与外国投资、再保险法》、《贷款协定法》、《外汇管制特赦及税收修正法》、《金融机构投资基金法》及《环境管理法》。南非贸易工业部是管理投资的主要政府部门,各省商会、协会均设有负责投资促进的有关机构。其他投资管理部门还包括:南非税务总署、南非国家经济发展和劳工委员会、地区工业发展委员会等。南非投资银行是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监管其他金融机构,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除军工和银行业外,南非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外国投资者没有特殊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以和本国公民一样,自行委托律师到南非贸工部下设的公司注册处注册公司。但任何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都必须得到南非标准局的认可,并且在环保等方面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外国商业银行如在南非开设办事处或者分行,必须先取得南非储备银行的批准,如达到储备银行规定的资本金要求,一般都会得到批准。除了金融机构,任何外国公司可以在南非设立分支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南非要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注册为“外国公司”(externalcompany),并在注册后的21天内成立。如果该分支机构涉及进出口贸易,则需要另外获得审批。为防范金融危机,南非政府出台“企业投资计划”,积极鼓励在制造业和旅游业的投资。目前南非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措施包括:1.中小型企业发展计划(SmallandMediumEnterpriseDevelopmentProgram)该计划规定制造业、农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水产业、生物技术、旅游、信息通讯、环保和文化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如其固定资产投资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获得现金补贴。符合条件的资产是指:自有土地和建筑,按购买价计算;租赁的土地和建筑,按租赁价的15%转为资本;自有机器设备,按购买价计算;租赁的机器设备,按资产负债表上的数额转为资本;商用车辆(自有/租赁);研发资本金由税务部门认可。项目的股本要求:投资额在500万兰特以下的,股本投资须占10%以上;投资额在500—1500万兰特之间的,股本投资须占25%以上;投资额在1500万兰特以上的,股本投资须占35%以上。781南 非新建项目必须在正式投产前提交申请,最晚不迟于投产后的180天;改建项目必须在正式投产前提交申请。具体的优惠措施包括: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根据其固定资产投资,连续三年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现金补贴,但第三年要获得此补贴,企业的工资成本必须占制造成本的30%以上(前两年无此规定)。每个项目享受此项政策的固定资产,其投资额最高为1亿兰特。超过1亿兰特的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比例如下:固定资产投资中,500万兰特以下的部分,每年补贴10%;500—1000万兰特的部分,每年补贴6%;1500—3000万兰特的部分,每年补贴4%;3000—5000万兰特的部分,每年补贴3%;5000—7500万兰特的部分,每年补贴2%;7500—1亿兰特的部分,每年补贴1%。企业享受的现金补贴无需纳税。2.技能支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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