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社区治理方案【汇编4篇】
社区治理方案【汇编4篇】接下来三一刀客网友为您分享的“社区治理方案【汇编4篇】”,请您认真研读本文希望您会喜欢。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应该时刻对未来有个清晰的计划和方向,在领导给我们的任务很陌生时。具体的方案内容必须从多方面考虑,写方案是工作中常见的一件事。社区治理方案篇【第一篇】一、建立保障机制各村(社区)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流调排查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清洁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二、实施应急措施村(社区)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一)散发病例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辖区内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市人民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2.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的密接)进行追踪登记。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及时送市人民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村(社区)网格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3.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省、许昌市及我市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楼栋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村(社区)出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4.按照市卫健委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等防控区域封锁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6.村(社区)要全力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居民及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明确村(社区)医务人员配合市卫健委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所在村(社区)负责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村(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市卫健委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三、响应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市卫建委组织专家评估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社区治理方案篇【第二篇】为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调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通过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强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将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方式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从而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此外,通过“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市的环境监管网格模式。二、范围及时间安排绥芬河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环境监察队负责进行辖区网格管理划分工作,确定网格范围、及相关责任人等。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布实施,及时总结”的原则,分三个阶段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1、准备阶段(20xx年2月30日前)。积极动员,统一思想。建立完善的监管职责、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明确网格划分、责任人员、监管任务等。2、实施阶段(20xx年3月-11月)。全面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做好工作指导,交流相关经验做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认真开展总结工作,探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三、主要工作内容(一)网格划分以实现区域内所有排污企业全覆盖为基础,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我局按照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域划分3个网格,并根据网格内企业规模、污染物种类、排污量等情况,分为三类,其中A类企业包括国控重点污染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对象;B类企业涵盖木材加工、供热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乡镇医疗机构等一般监管对象;C类企业为小规模、轻度污染、以及长期处于停产企业为监管对象。(二)网格责任人员1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各网格责任人员进行监督领导,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独处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2网格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3网格直接责任人。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每个网格区域需要2名以上执法人员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企业日常环保监察。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3、环境信访调查和反馈。4、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5、做好信息互通工作,与相关业务科室做好衔接,必要时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6、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7、其他相关工作。四、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1、开展日常巡查。各网格管理区域内的执法人员,应将网格内的国控及重点监管企业作为重点,加强执法频次,提高执法力度。2、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网格执法人员应通过巡查摸清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3、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网格区域执法人员,在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即使想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处理情况。环境监察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台塑和创新,对于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从而确保工作运行畅通。社区治理方案篇【第三篇】为落实上级消防安全会议和消防安全文件精神,落实开发区部署的消防安全任务,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制定赤港开发区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内容如下:一、网格工作管理为确保消防安全任务按照网格化落实责任和实施各项工作,成立开发区安全网格化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安全网格化工作。组长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勇担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部署;付组长由两委成员程立国、何润生、陈瑢、郑琼姐、何鹏飞担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辖区属地进行覆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网格工作划分按照区消防联席会议精神和消防安全文件要求文件精神,把开发区辖区范围分为四个网格,企业基本网格27个、住宅区基本网格33个,配备消防管理人员数量38人,配备消防协管员数量60人,配备消防巡防队员10人,网格涵盖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及其沿街店铺、住宅楼及其出租房、学校、市场,把消防安全任务挂钩包干给机关具体人员。各组成网格人员及其网格单位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三、网格人员主要职责1.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把消防安全宣传到机关、到企业、到学校、到管区、到家庭。2.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跟踪整治,把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及其有关情况登记报备,每月至少检查、报备一次。3.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自查安全各项工作。4.加强台风季节、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5.与住宅楼协管员充分沟通,对群众反映的安全问题予以关心重视,落实解决。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逐级向安全主要负责领导反馈。社区治理方案篇【第四篇】一、职责分工(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
本文标题:社区治理方案【汇编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460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