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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代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行为。主要内容: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办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的实务操作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刘振艳•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大至10个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通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邮政业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1)货物期货的实物交割(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3)典当业的死档物品销售,寄售代销业务(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1、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汽车的租赁B.汽车的修理C.房屋的修理D.受托加工白酒2、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A.电信器材的生产销售B.房地产公司销售开发商品房业务C.邮局发行报刊D.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万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80万元的。3)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购进扣税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税率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出的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格是不含税的。•普通发票的价格往往是含税的。•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是不含税的。•零售价格,如无特殊说明,是含税的。•价外费用是含税的。•隐瞒收入是含税的。某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代收优质费11.7万元计算销项税额=[100+11.7/(1+17%)]×17%=18.7(万元)凡是价外费都是含税的销售额中不包括:a.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b.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c.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d.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c.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1.折扣: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折扣销售(商业折扣)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著明,可以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额确定计税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物的收购额。(金银首饰除外)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按销售货物的全部价格确定计税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某商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天鹿牌高压锅,零售含税价117元/个,若顾客交还同品牌的旧高压锅,可作价30元,另交87元就可以购得一个新高压锅,当月采用此种方式销售高压锅200个。销项税额=?•光阳工厂以甲产品10000件,成本600000元,售价800000元,兑换宏发工厂A材料50000千克,价款80000元,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应如何计缴增值税?5.包装物押金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③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啤酒2吨,不含税价4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00元;销售白酒1吨,不含税价12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585元.货款、税金和押金等款项均已收齐存入银行。销项税额=?•销售啤酒应计的销项税额=4000*17%=680(元)•销售白酒应计的销项税额=[12500+585/(1+17%)]*17%=2210(元)•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和非加工和修理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特殊规定—建筑业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兼营:纳税人既经营货物销售,又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且从事的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纳税人的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即应当将不同税种范围的经营项目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纳税。•酒店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又设商场销售货物视同销售(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例: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项业务该企业应该分别缴纳多少增值税、营业税?1.零售价=5000÷5%=1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17%)×17%=14529.91(元)2.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甲地总机构乙地分支机构移送•销项-进项销项-进项货物(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对内和对外一律视同销售;•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1.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2.用于非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1.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购买的货物投入生产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2.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不含税)。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税率1.适用17%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适用13%税率:•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3.适用11%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服务。4.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邮政服务业除外)。5.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征收率•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仅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现行实际工作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有使用征收率的情况,如4%、6%、减按2%等;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涉及3%、减按2%两档。•使用征收率计税就要求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缴税,不能抵扣该项目相关的进项税。4%征收率减半征收•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按照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某企业(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销售使用过的2012年3月购进的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请问这项业务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销售额=10400×5/(1+4%)=50000元应纳税额=50000×4%×50%=1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3%)×2%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3%)×3%新:简并增值税征收率•2014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36号)》,自2014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由于从2014年7月1日起简并了特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了方便其自查补缴以前所属期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保留了6%、4%征收率栏次。•自2014年7月1日起,将“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修改为“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某企业(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销售使用过的2012年3月购进的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
本文标题:增值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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