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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的实践与思考一、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工作思路的提出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在增值税税源管理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推行二级纳税评估,对加强税源控管,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降低征纳成本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从推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重要性看,2007年大冶市增值税收入占国税总收入的90%,管住了增值税就管住了整个国税收入的大头。同时,增值税涉及行业广泛,大冶市增值税纳税人涉及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饮料制造业(酒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电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业和零售业等,这10个行业2007年缴纳增值税8.02亿元,占全市增值税总收入的93.73%。此外,2007年大冶市局实施的“矿产品采掘行业增值税管理”被省局评为精品项目,立足这一项目的基础,将“建立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机制”作为今年的特色工作项目来抓,切合工作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其次,从推行增值二级税纳税评估的必要性看,当前,基层国税机关在增值税纳税评估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针对性不强。评估对象的确定,基本上是按照上级规定的评估比例来确定。由于工作量大,税收管理员没有充分运用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发布的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对产生的异常申报户进行人工分析选户,而是将规模小、连续零申报户确定为评估对象,评估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二是质量和效率不高。当前税收管理中的调查核实、资格审批、日常检查等工作与纳税评估工作未有效整合,各环节的管理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纳税评估的作用不明显。三是人员素质偏低,税收管理员的力量和业务技能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一些税收管理员力不从心。第三,从推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可行性看,在企业规模日益扩大、财务核算日趋复杂、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够强的情况下,对税源大户、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由市局抽调高素质的业务人员组成专业评估小组负责实施(即二级纳税评估),对辅导期纳税人等日常评估工作由基层分局评估小组实施(即一级纳税评估),既有利于缓解基层分局和税收管理员人力不足、业务技能不适应的矛盾,也有利于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把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运行的设想是:市局专业评估小组人员由市局征收管理科、税收政策管理科有关人员及各税务分局抽调的业务骨干人员组成,负责一般纳税人中重点税源户和特定行业纳税人的评估工作,负责对各税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复查及办理纳税评估案件移送市局稽查局处理等工作。各税务分局纳税评估的工作职责是真实、及时、全面地采集增值税纳税评估相关数据信息;接收市局下达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对象,通过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向评估小组下达评估任务;负责所管辖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调整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日常评估以及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的纳税评估。二、推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实践进展今年以来,大冶市国税局以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构建纳税评估工作新机制,逐步建立“双层二级”的增值税纳税评估运行模式。(一)着力构建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典型案例分析机制。对多个行业采取解剖麻雀方式,搭建行业税源监控评估模型。对选取的典型评估案例进行研讨,评析工作思路、取证工作途径、质询工作方法、审核工作过程等,全面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水平。二是建立长效评估机制。依托税收监控分析系统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深入分析纳税人的税负情况,提高评估人员的评估分析技能。同时,将二级纳税评估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力求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逐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单项考核机制。实行按季评估、按季检查考核。对分局及市局纳税评估小组的纳税评估工作进行阶段性和总体性评价。考核的内容包括信息采集率、案头分析准确率、定性准确率、督促改正率、案件移送率、按时完成率、文书使用正确率等,严格奖惩兑现,不断总结完善,达到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的效果。(二)坚持推进五个优化。一是优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税务分局局长为成员的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增值税两级纳税评估管理实施方案和纳税评估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纳税评估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搭建互动平台。制定增值税纳税评估操作规程,统一规范了纳税评估流程图和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良性互动工作流程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相关税收应用系统,构建信息搜索、提取、上报、移送、反馈与发布的公共平台,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三是优化信息共享,探索行业规律。市局与工商、地税、国土资源、公安、银行、电力等部门进行协调,制定第三方信息交换工作制度,并由市政府协调召开一次由多家部门参加的信息交换工作例会,定期对纳税人有关生产经营、纳税情况等诸多信息交换共享。四是优化评估模型,科学调查测算。结合大冶市的主要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特点,大冶市局对企业所设置的预警指标实施分析监控,通过对工资成本、单位产品耗电、炸药耗用定额、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原材料到产品的投入产出比等7个方面进行测算,建立和完善了以单位产品工资定额、单位产品耗电定额、单位产品耗用零部件定额、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单位产品耗用工时等为主体的8种数学模型。对纳税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开展典型调查,掌握纳税人生产工艺流程、行业经营规律,通过采集大量的涉税信息,确定和建立了相应行业数学模型的参考系数,供各分局实际评估工作合理运用。五是优化工作方法,突出评估效果。充分运用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产生的申报异常户,结合该局按季度发布的行业评估指标预警值确定评估对象,在筛选过程中,实行人机结合,以机选为主,人工选案为辅。工作方法上,针对企业长期零申报的情况,运用单位产品投入产出比数学模型进行测算,证实运用投入产出比测算的正确性,纠正了销售货物滞后申报,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理解偏差的行为;从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控制额、毛利率、资金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无进项税转出,销售收入长期挂在往来帐应收帐款上等问题。(三)初步实现三项成效。一是增值税收入稳定增长。2007年,大冶市国税局共评估800多户,补报税款340万元。今年实行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后,收入质量大大提升。今年元至8月,运用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筛选异常申报企业447户,案头分析、税务约谈排除异常申报367户,应实地核查纳税评估对象80户,经评估共计补报增值税1035万元。元至8月增值税入库71581万元,同比增收13859万元,增幅达24%。二是行业税负明显上升。其中:水泥行业企业6户,评估补报405万,行业税负从7.23%上升至8.81%;矿产品采选企业7户,评估补税267万元,行业税负从5.1%上升至6.85%;有色金属冶炼1户,评估补税66万元,税负从4.58%上升为5.1%;黑色金属冶炼13户,评估补税210万元,税负从3.62%上升为3.92%。三是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存在的错误和异常问题,将纳税人存在的非主观性错误及问题处理在未发或萌芽状态,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达到了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双赢的目的。目前,全市零申报逐步下降,元-8月零申报2281户,同比减少427户,下降15.77%。三、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二级纳税评估的思考(一)突出机制规范。建立纳税评估的主、辅评工作制度,突出工作上的责权利一致,进行科学的激励,调动干部学业务、严执法的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建立纳税评估跟踪管理工作制度,通过网络进行纳税评估信实行内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并形成督促纳税人补税或改正的机制。对拒不接受评估建议的纳税人及时转稽查局处理。(二)搞好信息整合。要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提供机制,税务机关通过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分散于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免抵退系统和工商、银行、地税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三)讲求评估效果。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制度办法,充分运用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分析系统》,通过人机结合,筛选确定评估对象。坚持有的放矢,分行业突破,达到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堵塞管理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突出抓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坚持纳税评估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帮助纳税人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和申报质量,降低征纳成本,化解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四)严格工作考核。建立评估项目负责人制度,对每个项目实时过程监控。本着“公正、准确、客观、效能”的原则,对纳税评估质量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补贴等挂钩,严格奖惩兑现,促进纳税评估工作质效的提高。定期调取一定比例的案例案件进行复核、复评,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建立纳税评估岗位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五)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相互交流学习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使干部的评估技能在相互学习借鉴中共同提高。对基层税务分局的日常评估工作,应选择素质高的、懂得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税收管理员来承担。对评估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不论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由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激活人力资源。增值税纳税评估“四法”为了掌握生产企业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了解企业财务处理情况,根据增值税纳税评估规程,市局布置了部分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我局确定了38户生产企业为2006年1-3月增值税纳税评估对象。评估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运用资料,发现疑点1、市场调研,了解一般规律。为了能够分析判断评估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评估人员首先分组从查阅企业相关资料和进行市场调研入手,了解相关企业生产、销售一般规律,掌握棉、纺织品生产企业季节性生产销售特点,以及产品的成本、利润等基本情况。2、资料审核,掌握企业情况。评估人员对评估企业税务登记资料、2006年1-3月纳税申报资料及附列资料、财务报表、开具销售发票存根和申报抵扣联等相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核,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方法、原材料消耗、分摊计算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3、综合分析,查找疑点问题。通过对评估企业按纳税评估各项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人员发现疑点:棉纺织企业税负率变动较大,总体偏低,有极个别企业税负偏高,毛利率总体偏低,四小票变动率高。汽车配件行业、化工行业有部分企业出现毛利低、税负低的情况,与企业行业总体情况有出入。二、进行约谈说明,证实存在问题按照纳税评估规程,评估人员向被评估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税务约谈通知书》,要求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以上疑点问题,进行举证说明。由于担心企业对我们纳税评估工作不够了解,心存顾虑,不愿解释说明清楚。评估人员在约谈开始前,向企业宣传了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同时向企业说明,纳税评估是介于企业纳税申报之后税务稽查之前的一种税务内部管理行为,目的是促进纳税人真实、准确、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的处理也不同于税务稽查,对于评估出的一般性非故意偷税问题,企业可作自查补报处理,但对于评估中的疑点问题,企业解释不清楚、又不补报的,将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在约谈前,评估人员已做好了案头准备工作,约谈过程中,评估人员首先要求被约谈人员介绍该生产行业的一般规律、产品生产销售特点,和本
本文标题:增值税纳税评估“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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