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2023年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禁毒委工作部署,以深化禁毒攻坚年行动为主线,坚持“厉行禁毒”方针不动摇,以开展“竞标争先”行动为契机,不断巩固我县禁毒形势整体向好态势,健全完善XX特色毒品治理体系,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根据《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要求,结合《XX县禁毒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负总责,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履行禁毒职责的直接责任人。第三条考评原则(一)客观公正。树立正确考评导向,以事实为依据,严格遵守中办4号文、中办52号文、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坚决做到考评有理有据、客观公正。(二)科学评价。考评项目设置以“六大措施”(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打尽打、应帮尽帮、应管尽管、加强宣传)为主要抓手,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毒品治理新格局。根据成员单位职能差异性,分别设定考核项目,科学评价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三)严肃问责。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将按照本办法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将通报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同时抄送县纪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平安综治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对禁毒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办52号文件进行严肃问责。第四条组织实施本考核办法由县禁毒办负责实施,按照规定的项目建立考评档案,如实记录、汇总各单位日常报送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县禁毒办对各单位实行考评通报,原则上每半年、全年进行综合通报。在此基础上,县禁毒办将通过交叉检查方式对各单位2023年禁毒工作成效进行考评,结果同步抄送各单位。第五条考评对象和周期(一)考评对象: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除县关工委)。(二)考评周期:原则上长期运行,遇有重大情况则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定期通报赋分,今年考评自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在最新考评办法下发之前,工作成效按上一年度考评办法衡量。第二章考评内容和方式第六条考评内容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考评内容分共性考核和个性考核。共性考核主要分:领导机制建设、毒品预防宣教、经费保障、帮扶救助和强化信息报送等部分;个性考核主要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不同分别考核赋分。第七条考评方式(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基础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二)设共性考评分值和个性考评分值。共性考评分值总分为60分,个性考评分值总分为40分。考评总分值=共性考评分值+个性考评分值+加减分值。(三)按考评得分评定等级。根据工作考评得分合计总分,总分≥90分的,为优秀;80分≤总分《90分的,为良好;60分≤总分《80分的,为达标;总分《60分的,为不达标。第三章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第八条共性考核(60分)(一)领导机制建设(10分)1.建立禁毒工作领导机制,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为本部门禁毒工作负责人,指定一名本部门禁毒工作联络员,负责落实禁毒工作职责,以正式文件为准(1分)。2.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以正式文件为准(1分);年初有开会部署(1分)、年中有检查推进(1分)、年终有提炼总结(1分),满分4分。3.召开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有关禁毒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一次计0.5分,满分1分。4.督导检查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县禁毒办,一次计0.5分;本部门主要领导专题督导调研禁毒工作的,一次计1分;满分2分。5.立足本职,帮扶镇街开展禁毒示范创建工作,至少对点帮扶一个村(居)委开展无毒创建(2分)。(二)毒品预防宣教(20分)1.建立禁毒宣传阵地,利用宣传专栏、墙报等形式在本部门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及毒品危害(1分)。2.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每举办一场计1分,满分5分。3.围绕“3·1”《广东禁毒条例》实施日、“6·1”《禁毒法》实施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禁毒宣传重要节点,举行禁毒宣传活动(含联合举办),每次2分,满分4分。4.开展禁毒新闻宣传教育活动(10分)。(1)在中国禁毒、广东禁毒、湛江禁毒等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条计0.2分,满分1分。(2)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或本单位其他媒体平台转发《湛江禁毒故事》链接的每条计0.3分,刊发禁毒工作其他活动的每条计0.1分,满分5分。(3)常态化推广《湛江禁毒故事》阅读量、点赞数,按日常报送材料考评,每期均全员转发的计3分,成效显著的再加1分,满分4分。各单位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被央媒刊发、播放的此项计满分。(三)经费保障(5分)落实本部门禁毒经费保障,保障日常禁毒工作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禁毒宣传教育、帮扶救助等经费开支(5分)。(四)帮扶救助工作(20分)1.落实“应帮尽帮”工作,抓好党员“点对点”帮扶,对重点对象落实“一人一档一策”,每帮扶一名吸毒人员计4分,满分16分,(帮扶档案包括:人员信息和吸毒记录、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及成效)。2.主要领导每季度到挂点镇督导检查,开展帮扶或调研活动,帮助镇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满分4分。(挂点镇按乡村振兴帮扶单位调整)(五)信息报送(5分)及时向县禁毒办报送相关材料、按时完成交办任务,逾期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六)其他(加减分项)此项主要是对积极推进全县禁毒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对基本的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减分。加减分是在总分基础上加减,采取不封顶计算方式,考评成绩由县禁毒办年底集中审核统计。1.主动报送禁毒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材料及亮点,被市级及以上禁毒部门采用的,市级加0.5分,省级加1分,国家加2分,按被采用的最高层级计算,不累计算分。2.向县级及以上领导部门报送与禁毒工作相关材料(含报告、请示、调研材料等),请先与县禁毒办沟通,若因沟通不畅造成工作被动的,将酌情给予扣分。3.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打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禁毒宣传品牌项目,并报县禁毒办验收通过,加2分。第九条个性考核(40分)(一)县委宣传部1.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5分)2.制定本系统禁毒宣传工作方案(3分),督导检查本系统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分)。3.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成果、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每季度至少宣传一次(10分)。4.利用“6.3”,“6.26”等契点在本县群发手机禁毒短信(10分)。5.协助推动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展区(10分)。(二)县委政法委1.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5分)。2.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查究制度,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督导和追究(5分)。3.将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推进禁毒工作在基层末端落实(15分)。4.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创建平安XX宣传内容,深入推进禁毒宣传(每条计1分,满分10分)。5.每季度督导检查本系统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分)。(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编办、国家禁毒办《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县禁毒办的机构建设,增强禁毒工作力量(20分)。2.立足本地毒情严峻实际,在强化县级禁毒机构队伍配置上出台相应切实可行的措施,每出台一条加20分,加满为止。(四)县人民法院1.依法实施审判职能,严惩毒品犯罪,提高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结率(5分)(审结率同比上升的计5分,持平计3分,下降不计分)。2.完善毒品案件办理协作机制,与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建立会商制度(2分);规范毒品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或证据转换等相关规定(3分)。3.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公开宣判、庭审直播、以案说法等形式,每场活动计2分,满分10分。4.对制毒、贩毒、运输毒品等特大案件一律执行财产刑(5分)。5.协助做好涉毒人员处置更新率,及时将涉毒案件判决书送县公安局禁毒部门。(5分)6.督促、检查、指导基层法庭参与开展禁毒工作,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0分)。(五)县人民检察院1.依法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满分10分(本级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经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后批准逮捕的,每人次扣2分;对毒品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经上一级检察院复核后起诉的,每人次扣2分)。2.依法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等工作,防止和纠正对毒品案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有罪不判、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6分)。3.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就疑难毒品犯罪案件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4分)。4.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特大、疑难毒品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每起计2.5分,满分10分。5.监督、指导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财物进行追缴,每案追缴涉案财物达1万元以上,记2分;监督、指导公安机关从严打击涉毒“洗钱”犯罪,以“洗钱”相关罪名起诉一人,记2分;满分10分。(六)县发展和改革局1.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禁毒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和协调发展(10分)。2.对县内有关禁毒工作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提出建设意见(10分)。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我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的调研、立项建设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审批工作(10分)。4.协助开展我县禁毒基础设施建设立项审批工作(10分)。(七)县教育局1.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全县德育教育年度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备毒品预防教育专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或校外禁毒辅导员(2分)。2.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和达标学校创建活动,推动实现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2分)。3.组建和培训县级毒品预防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专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校外禁毒辅导员等培训工作,将禁毒知识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4分)。4.建立校车司机、学校保安员吸毒录用筛查和吸毒定期筛查工作制度。开展涉毒背景核查,录用前吸毒检测,每年定期开展尿液和毛发毒品检测(7分)。5.将毒品预防知识纳入中小学考试范围,融入义务教育课程(2分)。6.全县学校和在校学生(小学5年级至高中2年级、中等职业学校)100%完成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注册工作,每年参加国家禁毒办组织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线上知识竞赛达到100%(3分)。7.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全县性的在学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知识竞赛(至少含线上、线下两种模式,可结合开展),范围涵盖全县学校和在校学生(小学5年级至高中2年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断提升在校学生识毒防毒能力(3分)。8.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5分);组织全县所有学校开展1次以上毒品预防教育活动(5分)。9.制定涉毒事件处置预案,对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禁毒精准宣传,避免因辍学失学误入歧途、沾染毒品(2分)。10.继续推动省、市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每季度督导检查学校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分)。11.在校学生有涉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每一人扣3分,扣分不封顶。(八)县公安局1.根据我县毒情形势及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打击、预防、管控等对策(2分)。2.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集群式、规模化打击工作,集中打掉一批毒品分销团伙,摧毁一批零包贩毒网络,破获团伙、省级以上目标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计5分,持平计3分。3.对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财物进行追缴,每案追
本文标题:2023年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713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