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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了解印花稅最近許多補習班又接到台中市稅捐處寄發之清查89至92年印花稅之公文,理事長電話接到手軟,於三月29日早上親自拜會蕭副市長,下午至台中市稅捐處總處拜會林課長,本會提出兩點建議:一、請稅捐處再辦一次說明會,讓業者了解如何配合政府政策繳納印花稅。二、少數業者採用核定課稅,並無帳冊可供查帳,建議辦鋰說明會後,再統一繳納印花稅。林課長表示:一、印花稅只貼收執聯,查帳並不能查出該補習班是否有貼印花,主要是經由查帳,檢查該補習班所供之收據是否依規定貼印花;換言之,世藉由補習班提供之資料查其他商店是否依規定繳納印花稅。二、稅捐處人力有限,有意請本會再招開一次『課徵印花稅』。結論:不是查補習班而是藉由補習班所提供之收據,全面清查哪些商店逃漏稅,反之,如果稅捐處清查其他行業時,發現有補習班之收據未貼印花則該補習班才會受罰。所以,請業者依規定繳納印花稅,如果還是不清楚,則請來電0938905815詢問正確做法。印花稅問答篇一、稅捐處說明:﹝一﹞、補習班課徵印花稅,系依據財政部51年台財稅3558號及73台財稅第52847號規定辦理。﹝二﹞、印花稅繳納方式:1、貼印花稅票完稅─開立收據時,於收據(一般收據有兩聯,一份給家長一份留存,請將印花貼於家長聯,留存部份免貼印花)背面貼千分之四的印花,並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2、彙總繳納完稅─虛報經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核准後得採彙總繳納,【憑證多逐張貼印花不便者採用】,不論是否開立憑證交付相對人均需依實收數額計算報繳印花稅,每二個月繳納一次分別於一、三、五、七、九、十一月之15日前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三﹞、罰則:第二十三條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十五倍罰鍰。以總繳方式完納印花稅,逾期繳納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之規定處理;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除由稽徵機關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並依情節輕重,按滯納之稅額處一倍至五倍罰鍰。違反第四條之規定者,除漏稅部分依第一項處罰外,應按情節輕重,處一千元以下罰鍰。第二十四條違反第十條之規定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五倍至十倍罰鍰。違反第十一條之規定者,按情節輕重,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二十倍至三十倍罰鍰。第二十九條凡違反本法之憑證,於處罰後,其屬漏稅或揭下重用者,仍應由負責貼印花稅票人,按應納稅額補足印花稅票。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者,仍應由負責貼印花稅票人,依法補行註銷。其負責人所在不明者,應由憑證使用人或持有人補辦之。不貼未貼罰漏稅額。二、補教業者的疑問:﹝一﹞、補習班屬於獎勵事業,只徵收國稅免徵地方稅,為何需課徵印花稅?答:補習班課徵印花稅系依據財政部51年台財稅3558號及73台財稅第52847號規定辦理。﹝二﹞、經詢問及調查:各行各業只有補習班收到課徵印花稅之通知,請問為何針對補習班課徵?答:財政部每年抽點,今年以營建、診所、補習班為重點。﹝三﹞、本會顧問張廖萬堅議員詢問處長,處長表示需追繳五年之稅額,為何需要再追繳五年之印花稅?答:依規定應納印花稅憑證應保存五年。﹝四﹞、從事國小學生的才藝中心及補習班均以收費袋繳納學費,該如何課徵印花稅?答:有收費之事實則需納印花稅,可於收費袋背面貼印花或採彙總繳納。﹝五﹞、是否有多少金額以內免貼印花之規定?答:有;依據第九條規定:印花稅以計至通用貨幣元為止,凡按件實貼印花稅票者,如每件依稅率計算之印花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每件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分,均免予貼用。經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如彙總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六﹞、省協會劉百峰總幹事:立案業者稅一個也跑不了,未立案業者不用繳稅,有失公平性。答:未立案業者也需要繳稅,只要有資料,一定會依法課徵印花稅。﹝七﹞、葉理事長:從前稅捐處未宣導,業者不了解,所以,協會舉辦說明會,是否可以在講習後,七月份由協會開始輔導業者繳納印花稅,但是不要追繳五年。答:依法可追繳五年之稅額,但是目前均發出輔導函,希望以輔導立場來協助補教業者辦理印花稅課徵,而且印花稅是『機會稅』,有開立收據才需要貼印花。﹝八﹞、如何收費不用貼發票?答:以支票及匯款繳納學費而未另開收據者免貼。﹝九﹞、彙總繳納,每二個月繳納一次容易遺忘,是否可以一年繳納一次?答:依法不可以,而且二個月一次會忘記,一年一次更容易忘,如果被查到未繳納,一年之金額加上罰款勢必造成業者之負擔。﹝十﹞、哪些民間業者不用繳印花稅?答:幼稚園、托兒所和學校一樣免貼印花。﹝十一﹞、學校也開辦課後托育,其收費部分是否也需繳納印花稅?答:如果收費部分經學校經收,再支付老師薪資,則不必繳納印花稅。﹝十二﹞、補習班退費時,已貼之印花是否可申請退稅?答:不可以,以貼之印花是反映當時之情形,猶如結婚再離婚不能說沒有發生過一樣,所以無法退稅。
本文标题:您必须了解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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